第四—章 劳动合同的解】除和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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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《十七条 解除和】终止劳?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!的条件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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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八条 解除】或者终止劳动合同】符合:。法定情形的》用人单位应》当向劳动者支—付经济?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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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劳动者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用《人单位?解除或?者终:止劳动合同的可以】不支付经济补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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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。 (一)在—试,用期间被证明不符】合录:用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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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—)严: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!制度的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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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三)严重—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!。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!;
】 【。(四)被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的,;
! ? , (五)》。。同时与其他用人单】位建立劳动关—系对完成本单—位的工作任务造【成严:重影响或者经用【人单位?提出拒不改正的;】
》
!(六)以欺诈、胁迫!。的手段或《者乘人之危使用人】单位在违背》真实:意思的情况下—订立:或者变更劳动—合同致?使劳动合同无效【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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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七)自用工之日!起三十日内经—用人单位书面通【知后仍然不与—用人单?位订立劳动》合同而终《。止劳:动关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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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八)提出解除劳】。动合同并与用人单】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!合同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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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(九)提前三十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!人单位解《除劳动合同》或者在试用期—内提前三日通—知用人单位解除【劳动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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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十)—固定:期限劳动合同期满】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!者提高劳动合同【约定条件续订劳【动合同劳动》者不同意续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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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。 (十《一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情形
】
》 , , 第二?十九条 》劳动者患《病或者非因工—负伤在规定的医疗】期满后用人》单位应当根据—劳动者的身体状况】安,排适当的工作;因劳!动,者不:。能从事原工作—、也不能从事由用】人单位另行》安,排的工作的》用人单位可以依【法解除劳动合同【并向劳动《者,支付:经济:补偿和医疗补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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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条 【用人单?位应当自《出具解除或者终止】。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!十五日?内为劳动《者办理?档,案和社会《保险:转移手续并结清劳】动者的劳动报酬【和,其,他费用
》
】劳动合同《解除或者终止后【劳动者应当按—照双方约定的时间】、地:点办理工作交接归】还用人单位的生【产工具?、技术资料等财【物;用?人单位依法向—劳,动者支?付,经济补偿的应当【。在办理工作交接【时支: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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