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劳!动合同的《订,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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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用人—单位招用劳》动者时?应当如实告知劳【动者工作《内容、?工作:条,件、工?作地点、安》全生:。产状况、职业危【害、:劳,动报酬、社》会,保险:以及直接涉及劳【动者切身利益的【。其,他事: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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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用人单》位,招用劳动者》不得扣押劳》动者的居民身份【证、居住证和其他】证件:不得要求劳动者提】供担:保或者向劳动—者收取?押,金和其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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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条 《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!劳动者与《劳动合?。同直接相关的健【康状况、工作经历】、知识技能等基本情!况核对劳《动者的居《民身份?证、居住证等—相关证件劳》动者应?当,如实说?明或者?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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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劳动者与原用】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!定的应当《向用:人单位如《实说明?
! 第十一条 用人!单位应当对劳动者】。的个人信息予以保】密除依法应》当公开的内容—外未经劳动者同意】不得公开或者利【用其:个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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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用人【单位自用工之日【起即与?劳动者建立劳—动,关系用?人单位安排》劳动者接受上—岗前:培训、学习的劳动】关系自劳《。动者参加之日起【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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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建立劳?动关系应《当订立书《面劳:动合同;已建立劳动!关系未同时订立【书面劳动合同的应】当自用工之日起一】。个月内?订立书面劳》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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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用人单位【与劳动者协》商一致可以订立固】定期限?劳动合同、无固【定期限劳动合—同或者以完成一定】工作任务为期限【的劳:动合同
】。
第十【四条 劳动合同】。。应当具备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必】备条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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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订《立劳:动合同时用人单位】与劳动者可以约【定试用期、培训【。、保守秘密、补充保!险、竞业《限制、福利》待遇等事项
】
【第十五条 用【人单位与劳动—者在解除或》者终止?固定期限劳》动合同之日起三【个月内再次与劳动者!订立固定期限劳【动合同的视为—连续订立二次—固,定期限劳动合—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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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六条 — 用人单位与劳【动者协?商一:。致,可以续订劳动合【同;劳动合同—期满:用人:。单位与劳动者—。协商一致延长—劳动合同期限的视为!用人:单位与劳动者—。续订: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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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十七条 劳【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!未,与劳动?者续订劳动合—同但是?劳动者在用人—单位安?排下继续提供—劳动的?用,人单位应当》自劳动合《同期:满,之日:起一个月内与劳动】者续订劳动合—同;超过一年不与劳!。动者续?。订劳动合同》的,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!立,无固定期限劳动【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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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八条 劳》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!劳,动者签字或者盖章生!效劳动?合,同文本由用人—单位和劳《动者各?执一份用人单位不得!替劳动者保管
】
— 第十九条— 用人《单位应当《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【。将劳动用《工,信息报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!部,门,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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