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, 集资、合作—。。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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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条 】住房困难家庭较多】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!经设区的市、县【(市)?人民政府《批准可以《在符合土《地利用?总体规划、城—。市规划和单位发展】计划的前提下—。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!用地进行集资、合作!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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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参加?集资、合《作,建房的对象必须严】格限定在本单位【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!条规定条件的工作】人,员
】 集资》。、合作建房有剩【余的:应当按照本》办法的规定公开出】。售给符合经》济适用住房购—买条件的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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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三十七?条 : 集资、合作建【房,。的建设标《准、优惠《政策、供应》对象、交易条—件,等均:按照经?济适用住房的有关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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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集资、合作建房应】当纳入当《地经济?适用住房建设—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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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鼓励将集资、合作】建房的?土地置换到住宅小】。区内进行《集中建?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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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三,十八条? 收取的集—资、合作建房款【项应当实《行专款管《理、专项使》用,并接受?当地财政和经济【适用住?房主管部《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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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资、】合作:建房只允《许收取规《。。定的:管理费用不得有【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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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第三十九条 — 已享受《房改:政策购房、已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的不】得参:。加集资、合作—建房;已参加集资】、合作?建房的不《得再次参《加集资?。、合作建房或者【购买、承《租经济适用》住房张东伟》律师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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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严禁任何单【。位假借集资、合作】建房名义《变,相搞实物分》配或:者进行商品房开发】
! 第四?十条 设》区的市?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,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!展水平、《住房状况、居民收入!、,住房价?格等: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!资、合作建房以及建!。设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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