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集资、合》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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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六《条 住房困—难家庭较《多的工矿区和困难】。企业经设区的市【、县(市《)人民政府批准【可以在符合土—。地利用?总体规划、城市规划!。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!提下利用本单位【存量建?设用:地进行集资、合作建!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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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参加集资、合!作建房的对》。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!。单位符合本办法【第二十三条规定【条件的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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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集资:、合作建房》有剩余?。。的应:当按照本办》法的规定《公开: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!。住房:。购,买条件的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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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条 】集资、合作》建房的建设标—准、优?惠政策、《供应对象、交易条】件等均按照经济适用!住房的有关》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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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集:资、合作建房应当纳!入当地经济》适用住房《。建设计划和用地计】。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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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鼓励将集资】、合作建房的土【地,置换到住宅小—区内进行《。集中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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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八?条 收取的集资、!合作建房款项应【当实:行专款管《理、专项使用并【接受当?地财政和经》。济适用住《房主管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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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集《资、合作建房只【允许收取规定的【管理:费用:不得有利《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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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 第三《十九条 已—享,受房改政策购房、】已购买经济适—用住房的不得参加】集资:、合:作建房;已参加【集资、合作建房的不!得再次参加》集资、合作》建房或者购买、【承租经济适》用住房张东伟律【师编: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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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严禁任何《单,位假借?集,资、合作建房名【义变:相搞实物《分配或者进行商品】房,开发
】 : 第?四,十条 设区的【市、县(市)—人民政府可以根据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】、住房状况》、居民收《入、住房价格等情】况,确定:是否发展集资—、合:作建房以及》建设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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