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集!资、合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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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第三十六条 】住房困难家庭较多】的工矿区《和困:难,企,业经设区的市—、县(市)人民【政府批准可》以在符合土地—利,用,。总体规?划、城市规划和【单位发展计划的前】提下利用本》单位存?量建设用地进—行集资?、合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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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参加集资—、合作建房的对【象必须严格限定在】本,单,。位符:合本:办法第二十三—条规定条件的工作】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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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集《资、合?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!按照本?办法的?规定公开出售—给符合经济适用【住房:购买条件的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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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条! 集资、合—作建房的建设标准】、优惠政策、—供应对?象、交易条件等【均按照?经济适用《住房的有《关规定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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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集资—、合作?。。建房应当纳》入当地经济》适用住?。房建:设计划和用地计【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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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鼓励将《集资、合作建房的】土地:置换到住宅小区内进!。行集中建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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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。十八条 收取的】集资:、合作?建房款项应》当实行专款管理【、专项使《用并接受当地财政】和经:济适用住《房主管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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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集资、合作建—房只:允许收取规定—的管理费用》不得有利润》
— 第三十九】条 ?已享受房改政策【购房、已购买经济适!用住房的不得参加】集,资、合作建》房;已参《加集资、合作建房的!不得再次参加集资、!合作建?房,或者购买、承租经】济,适用住房张东—伟律师编《辑
】。 严《禁任何单位假借集】资、合作建房名义】变相搞实物分配【或者进?行商品房开发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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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十条 》 设区?的市、?县(市)人民政【府可以?根据当地经》济,发展水?平、住房状况、居民!收入、住房价格【等情况确定是否【发展集资、》合作建房以及建【设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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