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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规【划,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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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四—条,。 设区《的市、县(市—)人民政府应当【。根据当地经》济社会发展水—平、居民住房状况和!收入水平等》因素:合理确定经》济,适用:。住房发展目标、建设!标准、供《应范围和供》应对象等《编制本地区》的经济适用住房发】展规划?并负责?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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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【区,的市: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应当?建立和完善经—。。。济适用住房建设、管!理以及销售、购【房资格?审查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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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 】 经济适用》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发展改革、—规划、国土资源【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!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、:城市总体规划和【经济适用住房发【展规划?建立经济适用住房项!目库做好《项目储备天下房地】产法律服务网编辑】
— 第十六条 ! 设:区的市、县(市【。)发展改革行政主】管部门应《当会同经济适用【住房、规划、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!。展规:。。划和项目储备—情,况编制经济适—用,。住房年度建设投资】计划和用《地计划并报省发展】改革、建设》。、国: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后组》织实施报《送年度?建设:投资:计划:和用地?计划时应当将上一年!度建设投《资计划和用》地计划的实施情况】以及经济适》用住房?销售清单同时上【报,
【 经济适用住】房建设用地应当纳】入当地年度》土地:供应计划优先供【。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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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经济适用住房!主管:。部门应当依据—经济适用住房年【度建设投资计划【和用地?。计,划通:过项目法人招—标确定开发建—设单位或者确定专】门的经济适用住房承!建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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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—加投标的开发建【设单位应当》具有相应资质—。、资:本,金以及良好的—开发:业绩和社会信—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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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经《济适用?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将!参加投标的开发建设!单位的?基本情?。况和中标结果予以公!示
【 第十八条】。 :经济适?用住房应当控—制在中小套型范围】。内中: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!0平方米(±—5平方米)》小套住房面积—控制在60平方米】(±5平方》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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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设:区的市、县(市)】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!地区居民的收入和】居住水平等因素在前!款规定的《。标,准范围?内合理确定经济【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!和不同户型的—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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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—经济适用住》房,小区的基《础配套设施和公共】配套设施应当与【住宅工?程同时?设计、同《时建设、《同,时交付使《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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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—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开发?建设:单,位应当对《其,。建设的经济适用住】房工程?。质,量负最终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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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、材?料设备供《应等单位《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!相应的工程》质量责?任
【 开发建设】单位应?当向购买人出具住】宅质量保《证书和住宅》使用说明书并承【担保修责任》保,修期从经济适用住房!交付使用《之日起?。计,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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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:二十一条《。 经济适用—住房开发《建设单位应当—对经:济适用?住房项目单》独建帐核《算并接受监督检【。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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