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公路路域环》境保护? ? ,。 :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县级以上《人,。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!公路运?行安全和《节约用地的》原则以及公路发【展的需要组织公【路路:政管:理、国土资》源、城乡《规划等部门划—定公路建《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!公路:。。路域环境整治优化】和,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!  — ,  第二十》三条  新建、改】建公: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!应当自?公路初步设计批【准之日起三十日内】由公路?沿,线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划定并公告 !     —公路建?筑控制区《与,铁路线路安全保护】区、航?道保护范《围、河道管理范【围或者水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!重叠的经《公路路政管理部门】和铁路管理机构、】航道管理《机构、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!构,协商后划定》   】  公路《路政管理部》门应当在已划定范】围的公?路两侧建《筑控:制区外缘设》置标桩?、界桩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?损坏、擅自挪动标桩!、界桩? ,     !第二十四条》  :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!埋设管线、》电缆等设施建设单】。位应当向公路路【政管理部门》申请许可并提交施工!图设计、施工方【案和相应的技—术评价报《告 ?。     埋!设的管线、电缆等设!施应当与公路保持规!定,的安全距离并—符合公?路发展?规划要?求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!  在公路建筑控制!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!和经:许可的涉路工程设施!、非公路标》志外禁?止修建、《扩建建筑物》和地:面构筑物对公路建】筑控制?区,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!的建筑?物和地?面构筑物因》。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!路运行安全等—原,因需要拆除的应【。当依法给予补偿 】 《   ?  在公路建筑控制!区外修建《的建筑物、地面构】筑物以及其他设【施不得遮挡公路标】志不得妨碍安—全,视距 《     第!二十六条 》 新建学校、货物集!散地、大型商业网】点、农贸市场等【公共场所应当在公路!一侧进行不》得在:。两侧:对应建设并》应当与公路建筑【控制区保持规定的】。距离 》     【。前款规?定的公?共场所本条例施【行前已经在公—路两:侧建设的不得再沿公!。路平行扩建;影【响公路运行安—全的公路沿》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!措施予以改造—或者迁移 【  《  : 第:二十七条  编【制城市、村镇规划涉!及公路建筑控制【区的应当《征求公路路政管【理部:门的意见并依法注明!建,筑物、地面构筑物与!公路的控制距离【   】  第?二十八条  公【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!路巡逻检查依法查】。处车辆违法行—为及时处《理交:通事故疏《导交通维护良好的】公路通行秩序— —    涉路工程】。施,工影响公《路通行的公安—机关交通管》理部:门应当加强施工【现场:的交通安全》监,。督检查及时处置【交通拥?堵等突?。发情况? 》     发—生交通事《。故造成公路、—。公,路附属设施损—。坏的公安机关—。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!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!通知公路路政管理】部门到场调查处理】 :。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九—条,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应当组?织公安、《。。公路:路政管理《等部门依法取缔占】用,公路的集市贸易【、占道?经营等违《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!、畅通 】 ,  :  第三十条— ,。。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组织》水利、林业、国土资!源,等部门对公路沿线】可视范?围内的河道、湖【泊、:荒山、荒坡、破【损山体等进行—整治绿化美化公【路通行环境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