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 公路保护》与管理 】。 :。  : ,  第七条》  :公路路政管理部【门应:当,对公路、公路—用地及公《路附属设施等路产】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健!。全路产档案资料新建!公路竣工《时应当同时》建立路产档案资【料 《    — 公路报《。废的公路路政管理】部门应当《及时将核准报废的】有关资料送交国【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!办理相?关手:续,并由县级人民—政府向社《会公:告 ?     】第八:条  ?。。公路用地范围—由县级以上》人,。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!确定: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公路?两侧有?边沟(坡顶截—。水,沟、:坡脚护坡道》、,隔,离栅下同)的其【用地:范围为边沟外缘起】不少:于一米的《区域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公路两侧无边沟!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!路缘石外缘或—者坡脚线向》外不:少于三米的区域【。 》     实际【征收土地超过前【。款规:。定标准的其公路用】地范:围以:实际征?。。收土地的范围为准 ! 》    第九—条 :。 进行下列涉路【工程建设建设—。单位应当向》公路路政管理部【门,提出许?可,申,。。请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【因修建铁路、—机场、供电》、水:利,、通:信等建?设,工程:需,要占:用、挖掘公》。路、公路《用地:或者使公《。路改线;《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二)跨越、穿越】公路修建桥》梁、渡槽或者—架设、埋《设管道、电缆等【设施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三)在公路用地范围!内架设、埋设管线】。、电缆?等设施; —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—)利用公《路桥梁?、公路隧道、涵洞铺!设电缆等设施; 】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在】。公路上增设或者【改造平面交叉道【口,  【。   第十条—  建设单位申【请进行涉路》工程建?设应当提交下列材料!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】符合有关《技术标准、规范【要求的设计方案、施!工图:设,计,和施工?方案; 《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保障公路、【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!安全的技《术评价报告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处置【施工险情和意外【事故的?。应急方案;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应当:提交:。的其他?材,料 《。    — 第十一《条  利用》跨越公路桥梁等【设施悬挂或者在公路!用地范围内设—置非公路标志的应当!依法向公路路—政管理?部门申请《许可并提《交施工图设》计,、施工方案及相应】的技术评《价报告 【     —设置非公路标—志应当符合非公【路标志设置规划【、技术标准和—公路安全畅》。。通的要求《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二条  公路路【政管理部门根据保护!公,路的需要可以组【织专:。家对申请人提—交,的设:计文件和《施工方案进行—评审涉及经营性公路!的应当?征求公路经营企业】。。的意见施工》活动影?响交通安全的建设】单位应当采取必要】措施并征得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门的【同意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三—条  涉《路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当按?。照许可的《设计和施《工方案?组织建设穿》越公路修建的公【路,桥梁应当设置必【要,的检修通道和—设施:除公路建设》需要外禁《止其他设施穿(【跨,)越: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! —   ? 第十四条  涉】路工程建设》需要占用、》挖掘公路《、使公路改线或【者对公路、》公路附属设施—造成损坏的建设单】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原!有的技术《标准予以修复、【。改建或者按规定【给予:相应:。补偿 】。   ? 涉路工《程施工单位应—当与公路路政管【理部门?签订协议并按照协】议进行施工作业落】。实施:工安全?和交:通保障措施 — :  《。。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涉路工程设施、】非公路标志》。建成后公路路—政管理部门应当【按规定会同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等部门】验,收未:经验收或《者验收不合格—的涉路工《程设:施,、非公路标志—不得交?付使:用 — ,    涉路工【程,设施:和非公路标志的【所有人、管》理人应当加强维【护和管?理确:保设施、标志—不影响?公,路的:。完好、安全和畅【通 《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六条  需要更【新采伐?公路用地范》围内的护路林—的应当向公路路【政管理部门》。提出申?请经:批准后方可》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!;,不能及时补种—的应:。当交纳补种所需费】用由公路路政管理】部门代?为补种 —   》  第十七条 【 禁止在《公路、公路用地范围!内从事下《列活动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:一)破坏、》损坏公路、公路【用地和公路附属设】施; 【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摆】摊,设点、进行》。集市贸易、堆—放物:品、修?车洗:车,、设置?障,碍、种植作物、放养!。牲,畜、采石《、,取土、?采空作业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倾【倒垃圾?、焚烧物《。。品、挖沟《引水、堵塞边—沟或者利用边沟排放!污,物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四)车《辆装载物触》地拖行、掉落、【遗洒:或者飘散; 【 : 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五:)擅自移动、涂改】。、遮挡公《路附属?设施或者利用公路】。交通标志、护路林】、护栏?、隔离?。栅、防护网等公路】附属设?施架:设管线?。、悬挂物品》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六):将公路作为》检验车?辆制:动性能的试车—场地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在公【路桥梁下、公路隧】。道、涵洞内埋设【高压电线和》输送易?。燃、易爆或者—。其他有毒有害—气,体、液体的管道;】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?八)擅自《在,公路和桥梁》两端:设置限高《、限宽设施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九)其他破坏、【。。损,坏、污染、非法【占用或者非》法利用公路、公路】用地和公路附属【设施以及影响公路】完好、安《全,。、畅通的《行为: : ?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, 公路桥梁经检【测评定不符合有关技!术标准、影响安全】通行的公《。路路政?管理部门或者公路经!营,企业应当在桥梁两】。端,设,置必要的限高、限】。。。宽设施?和限载等标志并【及时进行《维,修 ? , ,     第十】九条:  在?公路上行驶的车【辆的:外廓尺寸、轴荷和】总,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!关车:辆外:廓尺寸?。、轴荷、质量—限值等机动车安全】技术标?准   !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超:过公路、公》路桥梁、公路—隧道的限载、限高】、限宽、限长—标准的车辆不—得在公路、公—路,。桥梁上或《者公路隧道内行驶具!体管理由公》路路政管理部门按】照国家和省有关治】理超限和超载运输】管理的规定执—行  】。 ,  在高速公—路上设置的》超限检测站可—以采取?货物运输车辆—和,其他车辆分道行驶】等措施对货物运输车!辆实施检查》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!的安全?、,。畅通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条  造成公路!、公路用地和公路】附属设施《损坏的?单,位和个人应》当依法予以赔偿【 —  :  公路《路政:管理部门《发现损坏《公路、公《路用地和《公路附属《设施行为的应当对】损坏现场进行勘验】、,调查:、收:集证据并及》时制:作责任认定书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