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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节 道路运》输站(场)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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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八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!。统筹规划综合交通运!输枢纽和《集疏运中心建设实现!道路运输站》(场)与城市交通】、,铁,路,、航:。空等其他运输—方式的相互衔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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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鼓励多—渠道筹?资建设道路运输站】(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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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。三十九条 道【路运输管理机—构按照国家标准对道!路运输站(场)【进行站?级核定站(场—),迁址:、站内?运营、设施设—备等条件发生—。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!核定站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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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—路运:输站(场)经营者按!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项!目和标准《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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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条 道】路货运站《(场)经营者应【当按:照核定的业》务范围?经营并?。在站(?场)内公《示,经营者的名称、经营!范围、位置平面【图、:紧急:疏散通?道和投诉举报电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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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引导!搬运装?卸、货?运代理、货运配载】等道路?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!向具:备综:合性服务《条件的物流中心【(园区)聚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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