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】机动车维修》经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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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一条— 机动车维修经营!者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规定实】行,价格:公,示制:度、维修《。质量检验制度、维修!。。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!和质:量,保,。证期制度不得承修】已报废的机》动车不得擅自改【装机动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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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二条 】 机动车维修经营】者应当实行配件采购!。登,记制:度建立?配件登记档》案实行重要配件入】库制度?不得使用假冒伪【劣配件维《修机动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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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,三,条 机动》车维修经营者不得】占用道路等公共场】所进行维修作业不】得,在居民区、商业区】等人员密集区—域内从事危险—货物运输车》辆维修?和,产生噪?声、:有害气体等污染【的机动车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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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四十:四条 机动车所有!。者,或者使用《。者有权自行选—择维修?经营者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强制或者变》相强制?机动车所有者或者】使用者实行定点【。维修或者安装、购买!附加设备和产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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