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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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一般规!定
《
】 第三十《五条 从》事道路运输》站(场)、》机动车维修、机【。动车驾驶员》培训、机动车—综合性?能检测、汽》车租赁经营的—应,当具备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。的条件依法取—得相应的经营许【可并办理《工商: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!
】 第三《十六条 从事为】道,路运输服务的搬【运装卸、货》。运代理、货运配载】、运输信息服务、】仓储:理货等道路》运输辅助《业务的应《当,自取得工商营业执】照之日起三》十日内向注册登记】地县级以《上道路运输》管理:机构备案《具,体备案管理办法【由省交通运输—行政:主管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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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:十七:条, 对机动车维修】技术人员《、驾驶培训教—练员等道路》。。运输相关业务—从业人?员实行从业资格【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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