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,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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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》一般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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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五条 】 从事道路》运输站?(,场)、机动车维【。修、机动车驾驶员】培训、机动车综合性!能检测、汽》车,租赁经营的应当【具备法律、法—规规:定的条件依法取【得,相,应的:经营许可并办—理工商营业登—记和税?。务登记
! 第三十六】条 :。 从事为道路运输服!务的搬运装卸、货运!代理、货运配载、】运输信息服务、【仓,储理货?等道: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!。当自取得工商营业】。。执照之日起三—十日内向注册登记】。。地县:级,以上: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备案具体备案】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!输行政主管部—门制定
】
》第三十七条 对】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!、驾驶培训教—练员:等道路运输相—关业务从业人员实行!从业资格制度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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