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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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一般!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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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五条 从—事道路?运输站?(场)、机动车【维修、机动》车驾驶?员培训、机动车综】。合,性能检测、汽车【租赁经营的应当具】备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条件依法取得相【应的经营许可并办理!。工商营业登记和税】务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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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六条— 从?事为:道路运输《服务的搬运装卸【。、货运代《理、货运配》载、运输信息服【务、仓储理货等道】路,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!自取得工商》。营,业,。执照之日起》三,十,日内向注册登记地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备案具体】。备案管理办法—由省交通运输—行政主管部门制【。定
【 ,。 第三》十七条 对—机,动车维修技术—人员、驾驶》培训教练《员等道路运输相关】业务从业人员—实行从业资格制【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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