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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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一般【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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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五《。条 从事道路运】输站(场)、—机动车维修》。、机动车《驾驶员培《训、机动《车综合性能检测【、汽车租赁》经营的?应当具备法律、法规!规,定的:条件依法《取,得相应的《经营许可《。。并办:理工:商营业?登记和税务》登记
】 第三十【六条: :从事:。为道路运输服—务的搬运装卸、【货运代理《、货运配载、—。运输信息服务、仓】储理货等道路运【输辅助业务的应【当自取得工商营业】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!向注:册登记地县》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理,机,构备案具体备—案管理办法由—省,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!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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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》。七条 对》机动:车维修技术人员【、驾驶培训》教,练员等道路运输【相关业?务从:业人:员,实行从业资格制【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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