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城!乡规划编制单位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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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第,二十五条 对【从事:城乡规?划编制业务的单位实!行,资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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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从事城乡规划编】制业务的单位,【应当:在资质许《可的范围内承担【。。城乡:规划编制业务
】。。
《 : 禁?止未: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!质的:单,位和个人承担城乡规!划编制业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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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六?条 委托》编制和?修,改城乡规划,应当】通过方案《征集、公《开招标等方式,选】择具有相应资质的】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】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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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委】托无:城乡规划编》制资质的单位—和个人承担城乡【规划编?制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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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禁止接受委托的城!乡规划编《制单位?转包城乡规划编制业!务
】 第二十七【条 省《外城:乡,规划编制单位进入】本,省承:担城乡规《划编制业务的,应当!向省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备【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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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十八条 城乡】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!规划:编制委托合同签订后!十日内,将》合同报项《目所在地城》。乡规划?主管部门备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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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条】 城乡规划编【制行业应当建立健全!自律组织,加强行】业,自律,规《范行:业,行为,维护从业单位!及,人员的合法权—。益,促进行业健康】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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