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
【
—第一节 城》乡规划编制和—审,批,
?
【 第九条 省】人,民政府依据》全国城?镇体系规划,组织编!制省域城镇体系【规划,报国务院【审批
《
【 省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可以依据省域城!镇体系规划,按【照区域?统筹协调发展的需要!,组织编制区—域性城镇体系规划】,报省人民政府审】批
【 第十条 !城市:总体规划、县城总】体规划由城》市,、县人?民,政府组织编制—,报省人民政府审批!;依法应当报国【务院审批的》城市总体规划—,由省人民政府【审查同?意后,报国务院【。审批
】 镇总体【规划、?乡规划、村庄规【划,由镇、乡人民政府】组织编制《,,报城市、《县人民政府》审批
?
?
,
第十【。一条 城市总【体规划、县城总体】规划、?镇总:体,规划、乡规划和村庄!规划:的编制原则和内容,!应,当符:合有关?法律、法规和规【。章的要求
!。
, 城市—。总体:。规划、县城总体规划!应当包括《。远景规划,根—。据合理的资源和【环境容量,按—。照城镇化发展—。到成熟期的城镇【人口数量《,,对城镇远景规模【、空间布局等长远】发展作出预测性、】前瞻性?的,安排
—
,
第—十二条 省人【民政:府组织编制》的省域城镇体系规】。划和城市《、县:人民政府《组织编制《的城市总体规划【、县城?总体规划,在报上级!人民政府审批前【。,应:当先经本级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,会审议?,常:务,委员会?组,成人员的审》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!政府研究处理—
:。
:
镇【、乡人民《政府组织《。编制的镇《总,体规:划、乡规划》在报城市、县人【。民政府?审批前,《应当先经镇、—乡,人民:代表大会《审议,代表》的审议意《见交由本级人民【政府研究处理—。
— 镇、乡人民!政府:组织编制的村庄规】划,应当《经村民?。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!议讨论同意,并征】求城市?、县:城,乡规:划主管部门的—意见:
! 规划组织编制机】关报:送审批城市总体规划!、县城总体规划、镇!总体:规划、乡规划,应当!。。同时报送本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》务委: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!、,乡人民代《表大:会代表的审》议意见和《根,据,审议意见修》改,规划:。的情况
【
,
》第十三条 城市、!县城乡规划主管【部,门组:织编制城《市、县城《控制性详细规划,经!城市、县《人民政府批准—后,,报本级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和上一级人【民政府备案
【
镇!人民:。政府组织编制镇控制!性,详,细规划,经城市、】县人民政《府,批准后,报同级【人民代表大会—。备案
》
【编制控制性详细【规划,不得》改变:城,市、县城、镇总体】规划的强制性内【。容;确?需改变的,应当先】按照法定程》序,修改总体规划
【
!第十四条 —城市、县城乡规【。划主管部门和镇【人民政府可以组织】编制重?要地块的《修建性详细》规划,报城市、县人!民政:。府审批;其他—。需要编制修建—性详细规《划的,可以》由建设单《位组织编制,—并报城?市、县城乡规划主】管部:门依据控制性—。详细规划审定
!
— 编制修建性详【。细规划,应当—符合控制性详—细规划?,不得改《变控制性详细规【划的强制《性,内容:
【 , 第十五条 城!市总体规划、县城】总体规划确定的【规,划,建设用地范围内的】镇、乡?和,村庄,按《照城市总体规划【。、县城总体》规划、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等《进行规划管理,不再!编制镇规划、乡规】划和村庄规划
】
【 镇总体规划确定的!规划建设用地—范,。。围内:的村庄,按照镇【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!细规划等进行—规划管理,不再【编制村?庄,规划
】 《第十六条 城【市、县有《关部门组《织编制的交通、【电力、供热、—燃气、通信、—。绿化、消防、抗震】、给水排水、人【民防空、环境卫【生,。。、,文物保护、公共服】务设施等有关专项】规划,经城》市、县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审查同》意,报本《级人:。。民政府审批后,纳入!城市、县城总体【规划
《
《 : :单独编制的省—域和重大的区域性】各类专?项规划,应当符合省!域和区域性城—镇体系规划
】
?。 , , , 第十七条 — ,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!、名村?批准公布后,城市】。、县:人民政府应当—。组织编制历史文【化,名城、?名镇、名村保—护规划?,,报省人民政府—审批
?
《
城市、县!城乡:规划:主管部门应当组【织编制历史》。文化街区详细规划,!经省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会同《省文:物主管部《门审查同意后,报】城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审批
【
?
第【。十,八条 编制—。城乡规划,应当【符,合经依法批准的上】位,城乡规划,》遵守国家《和省有关《标准和技术规—范,采用符》合国家和《省,规定的技术资料
!
》 , 各相关部门和单!位应当根据规划组织!编制机关的需要,】及时提供有》关统计、勘察、测】绘、地?籍、气象、地震、水!资源、水文、环保、!文物、地下设施、】矿产资?源等基础资料—
】 第十九条 【 城乡规划》报送:审批前,规》。划组织编《制机关应当依—法将城乡《规划:。草案予以《公告,并采取—。论证会、听证—会等方式《征求:专家和公众》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!。少于三十《日
?
:
规划】组织编制《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!家和公众的》意见,?并在报?。送审批的材料中【附具:意见采纳《情况及理由》
— 规划组【织编制机关应当在】城乡规划《获得批准后三十日内!,向社?会公布规划的主【要内容?和,图纸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