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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章 失》业保险?待遇: : —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用人单位应当【在七日内《为失业人员出具终】止,或者解除劳动关【系的证明书面—告知其按照》规,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!的权:利,。并将失?。业,人员的名单自—终止或者解除劳【动关系之《日起七日内报社【保,机构备案 》。 : ,     个人】失,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!其出具的终止—或者解除劳动关【系的证明或者劳动保!障行政部门认可【的其他证明材料在二!个,月内到社保》机构办理失业—登记向社保机构申】请失业保《险,金失业保《。险金自办理失业【登记之日起计算【用人单位可》以帮助失业》人员办理申》请失:业保险金手续 】 , :     对具备】领取失业保险—金条件的失业人员】社保机构《应当在三日》内核定?其领取失业保险【金,的期限和标准—在劳:动就业手册上—载明并按时足额【发放 】   ?。 第十五条》 , 具备下列条件的】本市城镇户口失【业人员?可以领?取失:业保险金 》     !(一)按照规—定参加失《业保险所在用人【单位和本人》已按照规定履行【缴费义务满一—年的; — :     (二)】非因本人《意愿中断就业的; ! :     (】三)已办《理失业登记并—有求:职要求的 !     本—市城镇户口失业【人员在领取失业保】险金期间按照规定】同时享?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! 《   《。  第?十六条? , 具备下列条件【的本市非城镇户口】失业人员、外—来,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!取一次性生活补助】。金 —  :   (《。一)按照规定—参加失业《保险所在用人单位】已按照?规定履行《缴费义务满一年的】; —     (—二):劳动合同期》满未续订《或者用人单位提【前解除劳《动合同的 —。 ?    《 第十?。七条  失业—人员:领取:。。失业保险金》的期限?根,据其失业前累计缴】纳失业保险费—的时间(扣》除已领取失业—保险金的缴纳失【业,保险费时间)计【算累:计缴纳失《业保险费《每满六个月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!限为一个月;—领取失?业保险金的期—限,最长为二十四—个月 ? , ,   》  失业人员未领】取的失业《保险金的期限—可以:保,留重新就业后又【再次失业的缴费【时间重新《计算领?取失业保险金期【限可以与前次失【业,应当领取而尚未【领取的失业保险金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!最长不得超过二【十四个月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八条  》本市城镇户口失【业人员的《失业保险金月—发放标准如下 !     (一!)累计?缴费时间《满一年?不足五年的》为,本市当年《度最低工资标准【的百分之《八,十五; —     (二!)累: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!足九年?的为本市当》年度最?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!九十; 【 ,     (—三)累计缴费时间】九年以上的为本市】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!的百分之九》十五 —  ?   失业保险【金月发放标准—低于本市城》镇居民最《。低生:活保障(《二人户)标准—的按照城镇居民最】低生活保障(二【人户)标《准发:给 ?     】。市人: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!。发展、工资增长率】、物价指数和失【业保险基金承受能】力等因素按》照,低,于本市最低工资【标准、高于城—镇居民最低》生活:保,障(二人户》)标准的《水平对失业保险金】发放标准及时进行】调整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,条  本市非城镇户!口失业人员、外【来员工失业》人员的一次性生【活补助金发放标准】如下: 《     (一】)累计缴费时间满一!年不足三年的按【累计缴?费总:额的百分之六—十计发; 》    】 (二)累计缴费】时间满三年不—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!总额的百分》之七:十五计发《; ?   —  (三《)累计缴费时间【五,年以上的按》累计:缴费:总额的百分》之九十?计发 — ,     第二十条!  本?市,城镇户口失》业,人员根据社保机构核!定的领取失》。业保险?金的:。期限和?标准:由本人凭劳动—就业手册按》月领取失业保险【金失业人员必—须,按照社保机构规定】的时:间、地点领》取失业保险金—逾期未领按照—本,条,。例第十七条第—二款处理 — ,   》  本?市非城?镇户口失业人员【、,外来员工失业—人,员根据社保机—构核:定的领取生》。活补助金标准凭社会!保,险,。登记卡到社》。保机构领《取一次性《生活补助金 !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一条—  失业《人员在领《取失业?保险金期间》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停【。止领取失《业,保险:金并同时停止享受】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】  【   (一)重新】就业的; 【   》 , (二)应征服兵役!的; 《。 ?     (—三)移居境外的;】 ? ?    (》四)享受基》本养老保险》。待遇的; 》 ,    【 (五)被判—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!动教养期间的; !     】(六)?无正当理由》连续两次《不接受社《保机构介绍工—作的; 】    《 (七)有法律【。、行:政法规?规定:的其他情形的 】  》   ?第二十二《条  失业》人员在领取》失业:保险金期间患病【就医可以向社—。保机:构申请领取医—疗补:助金 《 《    第》二,十,三条:  女性失业人【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!期间分娩符合法律】、法:规、规章等》有关计划生》育规定的经社保机构!核准可?以发给一次》性生:。育补助?金,生,育补:助金标准为其本【人领取的三》个月:的失业保险金— ,。   【 , 第:二十:四条 ? 失业人员在领取】失业:保,险金期间《死亡的停止领取失】业保险金其》家属可以向社保机】构申请一次性丧葬补!助金和其供养—的配:。偶、:直系亲属的抚恤【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!金的标准参照—我,市在职职工的—标准执行 》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【。五条  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!保险金期间获准【开办私营企业或者】从事:个体经营的》凭营业执照经社保机!构,核准可以一次性领取!其剩余期限的失业】保险金作为》扶持生产经营资金但!不再:享受失业保险—待遇 — , ,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六条  《失,业人员在领》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!加职业技能培训【或者:经职业介绍》机构介绍重新—就业可以向》社保机构分别申请领!取,职业技能培》训补贴和重新—就业补贴 》 : ?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七条  城》镇企业事业单—。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!转移失业人员跨【统筹地区流动—的失业保《险关系和《失业保?险费随之《转迁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