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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 失业保险!待遇 》     !第,十四条  用人单位!应当在?七,日内为失业人—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!劳动关系《的证明书面告知其】。按,照规定?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!权利并将失业人【员的:名单自终止或—者解除劳动关系【之日:起七:日内报社保机构备】案 》    》。 个人失业》后应当持本》单位为其《出具的终止或者解】除,劳动:关系的证《。明或者劳动保障【行政: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!材料在?二个月内到社保机构!办理失业登记向【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!险金失业保险金【自办理失《业登记之《日起计算用人单位】可以帮助《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!。。业保险金手续 【。     !对具:备领取?失业:。保,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!社保机构《。应当在?三日内核定其领【取失业保险金—的期限和标准在劳】动就业手册上载明】并,按时足额《。发放 《 ,。 ?   ? 第十五条  具备!下列条件的本市【城镇户口失》业人员可以领取失】业保险金《  【。。   (一》)按照规《定参加失业保—险所在用人单位【和,。。本人已按照规定【履行缴费义务满【一,年的; !    (二)非因!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】的; ? :。   》  (三)》已办理失业登—。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! 》    本市城镇户!口失业人员在—领取失业保险—金期间按照规—定同:时享受其他》失业保险待遇 【 :     【第十:六条 ? 具备下列条件的本!市非城镇户口失业】人员、?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!。以领取一次性—。生活补?助金: —    (一)按照!规,定参加?失业保险《所在用人单位—已按照规定》履行缴费义》务满:一年的; 】。。 ,     (二)劳!动合同期《。满,未续订或者》用人单位提前解【除劳动合《。同的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七—条  失业人—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!期限根据《其失业前累计缴纳】。失业保险《费的时间(扣除已领!取失业保险》金的缴纳失业保【险费时间)计算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】。费每满六个》月领:取,失业保险金的—。期,限为一个月;领取失!业保险金的期限最】长,为二:十四个月 】     失业人!员未领取的失业保】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!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!。业的缴?费时间重新计算领】取,失,业保险金《期限可以《与前次失业应当【领取而尚未》领,取的失业保险—金的期限《合并计算但是最【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!月 《 ?   ?。 第十八《条  本《市城镇户口失业人】员的失业《保,险金月发《放标准如下 】   》  (一)》累计缴费时》间满一?年,不足五年的》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!。资标准的百》分之八十五; 】 :     (二】)累计缴费》时间满五年不足【九年的为本》市,当年度最低》工资标准的百—分之九十《; ?    【 (:三)累计缴费时间九!年以上的为本—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!准的百分《之九十五 】   《  失业保》险,金月发放标准—低于:本市城镇《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(—二人户)标准的按照!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(二?人户)标《准发给 —    — 市人?民政:。府应:当根据经济》发展、工资增长率】、物价?指数和失业保险基】金承受?能力等?因素按照低于本市】最低工资标准—。、,高于:城镇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(二人户】)标准的《水平对失业保—险金发放标准—及时进行调》整 》  ?  :。 第十?九条: , 本市非城镇—户,口,失业:人员、外来员工失】业人员的一次—性生活?。补助金发放标准如】下 《  《   (一)—累计缴费时》间满一年不足—三,年的按累计缴费【总额的百分之六十】计发; 》 ? ,   ? (二?。)累计缴费时间满三!年不足五年的按【。累,计缴费总额的百分】之七十五计发; 】    】 (:三,)累计缴费》时间:五年:以,上,的按累计缴》费总额的百分之九】十计发?   】  :第二十条  本【市城镇?户口失业人员根据社!。。保机构核定的领取失!业保险?金的期限和标—准由本?人凭劳动《就业手册按月领取失!。业保险金失业人【员必须?。按,照社保机《构规定的时间、【地点领取失》业保险金逾》期未:。领按:照本条?。例第十?七条第?。二款处理 — :     本【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!员、外?。来员工失业》人员根据社保机【构核定的领取生活补!助金标准凭社会【保险登记卡到社保机!构领:取一次性《生活:补助金 》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一《条  失《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!。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!之,。一的停止领取失业】保险金?。并同时停止享受【其,他失业保险待—遇   !  (一)重新【就业的; 》 ?。 ,     (二【)应征服兵役的; !   【  (三)移居【境外的; 【 ?  :  (四)享受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】的;:。。 》    《 ,(五)被判》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!动教养期《间的; !    (六—),无正当理由连—。续两次不接受社保机!。构介绍工作的; 】  —   ?(七)有法律、行】政,法规规定的其他【。情,形的 ?。 ,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二—条,  失业人员—在领取失业保险【金期间患《病,就医可以向社—保机:。构申:请领取医疗补—助金 》 ?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。条  女《性失业人《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!。期间分娩符合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等【有关计划生育—规定的经社保机构】核准可以发给一【次性生育补助金生】育补助金标准为其】本人领取的三—个月的失业》保险金 !    第二十四】条,  失业《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!金期间死亡的停止领!取失:业保:险金:其家属可以向社保】机构申请一次性【丧葬补助《金和其供《养的配偶、直系【。亲属的抚恤金—。丧葬补助金和抚恤】金的标准《参照我?市在职职工的—标准执行 —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《。五条:  失业人员在领取!。失业保?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!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!经营的凭营》业执照经社》保,机构:核,准,可,以一次性领》取其剩余《期限的失业》保险金作为扶持生】产,经营资金但》不再:享受失业保》险待遇 《。  —  : 第二十六条 【。 失业?人员在?领取失业保险金期】间参加?。职业技能培训或【者经职业《介绍机构介绍—重新就业可以向社保!机构:分别申请领取职业技!能培训?补贴和重新就业补】贴 :     !第二十?七条  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】成建制跨统》筹地区转移失业人】员跨:。统筹地区流动的【失业保险关系和失】业保险费随》之,转,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