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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。 失业保险基金
!。
— 第五条【 失业保》。险基金的来》源
:
【 :(一)用人单位【和个人缴纳的失业】保险费;
》
《
(—二)基金的利息收入!;
:
【 (三)失业保】。险费滞?纳,金,;
《
— (四)财政—。补贴;
—
(】。五,)依法纳入》。失业保险《基金的其他资金
!
【 ,。第,六条: 用人单位应当】依法向?。地,。方,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!险登记、申报—。手续:
,
》 : 用人单位—的失业保险登记【事项发生变更或【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!的应:当,依法向地方税务机】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!失业保险登记手续
!
《
第—。七条: 用人单位中【的,本市城镇户》口职工的失业保险费!以个人上年度月【平,均工资为缴费—基数用人单》位按:。百,。分之二、《个人按百分》之一的比例缴纳【
?
》 用人单》位中的本市非城镇户!口职工、外来—员工的?失业保险《费以市人民政府【公布:的当年度最低工资】标准为缴费基数由用!人单位按百分之二的!比例:缴纳:个人不缴纳
】
第】八条 ?。 用人单位和个【人应当?以货币形式按月【足,额,缴纳失业《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!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!单位从其本人—工资中代《扣代缴
—
》 失业保险费不得!减免
【
》。第九条 用—人单位?和个人缴纳的失业】保险费依法在税【前列支
《
】 第十?条 ?失业:保,险基金用于下列支】出
:
?
? (《一):失业保险金、生活】。补助金;
—
,
(二!),领取失业《保,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!金、生育补助—金;
—
(三)!领,取失业保险金期【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!丧,葬补助?金和:其供养的配偶—、直系亲《。属的抚恤金》;
》
(四)!。领取失?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!。业培训、职业—介绍的补贴;
【
》 ?。 (五?)促进失业人—员再就业经费
】。
《。 《(六)国务院规定或!者批准的与失—业保险有关的其他】费用
【
, ? 第:十一条 》失业:保险基金除预—留一个月周转金外】必,须存入社会保—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!收支:两条线?管理专款《专用不得挪作他【用,不得用于平》衡财:政收支
《
》 , , 第?十二条 失业保险!基金收支的预算【。。、,决算由市劳动保障行!政,部,门组织编制》依法纳?入市财政预算—、决算失业保险基】金不足支付时由【市人民政府保—证,及时足额《发放
【
第十三条! 地方税务机关应!当及时向《社保机构提供—。缴,费单位?和缴费个《人失业?保险:登记、申《报及:缴费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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