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二章【。 失业保险基金 !。 —    第五条【  失业保》。险基金的来》源 :   【  :(一)用人单位【和个人缴纳的失业】保险费; 》 《     (—二)基金的利息收入!; :   【  (三)失业保】。险费滞?纳,金,; 《    — (四)财政—。补贴; —     (】。五,)依法纳入》。失业保险《基金的其他资金 !    【 ,。第,六条:  用人单位应当】依法向?。地,。方,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!险登记、申报—。手续: , 》  :  用人单位—的失业保险登记【事项发生变更或【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!的应:当,依法向地方税务机】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!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! 《     第—。七条:  用人单位中【的,本市城镇户》口职工的失业保险费!以个人上年度月【平,均工资为缴费—基数用人单》位按:。百,。分之二、《个人按百分》之一的比例缴纳【 ?   》  用人单》位中的本市非城镇户!口职工、外来—员工的?失业保险《费以市人民政府【公布:的当年度最低工资】标准为缴费基数由用!人单位按百分之二的!比例:缴纳:个人不缴纳 】     第】八条 ?。 用人单位和个【人应当?以货币形式按月【足,额,缴纳失业《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!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!单位从其本人—工资中代《扣代缴 —   》  失业保险费不得!减免 【     》。第九条  用—人单位?和个人缴纳的失业】保险费依法在税【前列支 《    】 第十?条  ?失业:保,险基金用于下列支】出 : ?  ?   (《一):失业保险金、生活】。补助金; — ,     (二!),领取失业《保,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!金、生育补助—金; —     (三)!领,取失业保险金期【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!丧,葬补助?金和:其供养的配偶—、直系亲《。属的抚恤金》; 》     (四)!。领取失?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!。业培训、职业—介绍的补贴; 【 》   ?。 (五?)促进失业人—员再就业经费 】。 《。    《(六)国务院规定或!者批准的与失—业保险有关的其他】费用 【 ,   ? 第:十一条  》失业:保险基金除预—留一个月周转金外】必,须存入社会保—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!收支:两条线?管理专款《专用不得挪作他【用,不得用于平》衡财:政收支 《 》 , ,  第?十二条  失业保险!基金收支的预算【。。、,决算由市劳动保障行!政,部,门组织编制》依法纳?入市财政预算—、决算失业保险基】金不足支付时由【市人民政府保—证,及时足额《发放 【     第十三条!  地方税务机关应!当及时向《社保机构提供—。缴,费单位?和缴费个《人失业?保险:登记、申《报及:缴费情况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