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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四章 特色风貌保!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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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四十五条 】 制定和实》施城乡规《划应:当突出本市特色【风貌的?保护特色风貌保护应!当,遵,循科学规划、整体】保护、严《格保护的《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!会发展与自然资源】。、生态?环,境,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!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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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六条: 特色风貌—的主要保护内—容包: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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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由山体!、水:体、海?岸、沙滩、礁—石,等,。自然要素构成的【环,境风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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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二)历】史城区?、,历史风貌《街(片)《区、历史风》貌建筑、文物古【迹,、历史?文化:遗产、古树名木等】历史文化风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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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市人民政《府确定的《其他保护内》容
! 第四十七条【。 , 对环境风貌的【。保护应当按照法律】、法规和相关规【划,的要:求严格?控制开发建设行为合!理,控制建筑物的高度、!密度和空间》形态保护城市—景观视廊、景点和】城,市天际轮《廓线保护城市—整体风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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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十八《条 : 本市沿海道—路临海一《侧地带应《当作为重点地段进行!规划和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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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沿,海,道路临海一侧生活岸!线应当规《划,建,设为公?园、绿?地;部分未划—入公:园的:用地应当《明确:用地:性质严?格界定?用地:范围、控制建筑高】度和建设容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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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九条 【鼓浪屿、万石山应】当根据鼓浪屿-【-万石山风景—名胜区总体》规划的要求进—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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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鼓?浪屿:应当严格保护历史风!貌控制建筑总—量、建?筑体量、层数降低建!筑密度绿地率必【须大于百分》之五:十万石山应当—严格保护自然景物和!。人文景?观,控制各类建设行为有!计划地往外迁移景】区内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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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,第五:。十条 历》史风貌街区应当【整体保护保持其传】统的空?间尺度、《道路线?形、历史风貌和建】筑环境严格》控制历史城区—。内的建设强度合理】控制人?口密度完善基础设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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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】山路、思明北路、思!明南:路镇海路口》以北路段、集美【。学,村以及由规划确【定的保护范围内的建!设应当?保持原历史风—貌
】 第五十一【条 历史风—貌街(片)》区、历史《风貌建筑和依照城乡!规划:。确定:需要进?行建筑立面控制管理!区域的建《筑涉及外立面—改变的?建设:单位应?当,将建筑?外立面变更设计方案!报市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审查】
! 历史风貌》建,筑保:护范围内不符合【保护规划要求的现】有建筑?物、:构筑物以及其他设】施应当按照保护规】划的要求进行改【造、迁建《或者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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