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 第五章》 申请?审,查程序 —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条 》 凡夫妇双方组成的!。家庭:。及,离异或丧偶》带子女的家庭和年】满35周岁的未婚人!员及离婚或丧—偶不带子《女的:人员(以下》统称申请人》),符合下列《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!在地街道办》事处提出申请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申请人【具有市内四区—常住户?口其中至《少一人达到》5,年以上; !  :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。)申请?人财产、人》均收:。入和人均住房—面积符合市》政府批准并定—期向社会公布的【标准 】    在申购经济!适用住房之》。日前5年内因离婚】、继承、《出售、赠与》以,。及履行债《务等原因将》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!权,或使用权转》移给他人的应当计】算原:住房面积 【     申】请人只能购》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!已享受廉租住—房保障的家》庭在退出廉租—住房保障后可—以申请购买经济【适,用住:。房  】   ?第二:。。十一条  申请人家!庭或个人的财产、】人均收入、住房困】。难标:准由市房屋》。、民政等行政—管理部门根据本市】社,会经济发展状况【、住房价《格水平、家庭人【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!比例和人均住房面】积等制定经市政【府批准后公布 ! ?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二条  申购经济适!用住房应当提—交,下列资?料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一)购买经【济,适用住房申》请表:; 【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户籍和!身份:证明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三)《住房情?况证明;《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四)收入证明; ! ,。 :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五)财产状!。况证明; 》 ,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婚》姻状况证明;—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七)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!规,定的其他相》关资料 《  —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经济适—用,住房的申请购买【应当按照销售项【目进行 】    《 申请人《在销售?项目: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!道办事?处提交申请资料【街道:办事处应当》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,15日?内组织进行申—请资料审查对—申请人?的住房、收入—及财产状《况,进行调?。查经评议、公—示后提出《初审意见报》区,住房:保障机构 】  ? ,  :区住房保障》机构:应当自收到》申,请资:。料之日起10—。日内会同民》政部门对申》请人的?住房、收《入等状况进》行审核?对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!以公:示公示期为5日对】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!经查证不成立的【报,市住:房保障机构 !   《  市住房保障【机构:。应当自收到资料之】日,。起,。10日内进》。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!予以备案并》书面通知区住—房,保障机?构予以登记》由区住房保障—机构发给申请—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!不符合条件的—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!面通知申请》。人,并说明理《由 :。。 ?   《 , 第二?十四条?。  街?。。道办事处、住房【保障机构及民政部】门在审查申》请人的住《房、收?入及财产状况时可】以采取入户》调查、?邻里访问及信—函索证?。等方式有《关单位?。和个人应当》予以配?合如:实提供相《关,资料:   】  第二《十五条  经济适用!。住,房开发建设单—。位应当依法取得经】济适用住房预—售,许可后方可》销售 【   ?  第二十》六条  销售经济适!用住房应当遵循【住房困?难优:先、公开、公—平、公正的原—则并按照《下列程序进行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市!住房保障机构发布销!售公告内容》包括房屋位置、数量!、基准价《格、开发建》设单位及销售时间、!。地点、方式等—; :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 (二)申请人持】准予登记《通知:书到规定的地—点办理购房登记【手续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三)市住房保【障机:构,按照住房困难程度】对,已办理购房登记【手续的申请人予以排!。序并根据有关规【定确定入《围名单予以公示【公,示期为5日》。。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—)市住?房保障机构在监【。察、公证等部门以及!入围代表的》监督下以公》开摇号?方式确定选购—住房顺序并予以公】布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五)入围者持相关】凭证和资料在规【。定时间?内,到建设单位按—照公布?的,顺序选?购住房;入围者【。。放弃选购住房权的】应当按顺序递补【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