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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。 第五《章 申请审查程序】。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条 《 凡夫妇《双方组成《的,家庭及离《异或丧偶带子—女的家庭《和年满35周—。岁的未婚《人员及离婚或丧【偶不带子女的人员(!以下:统称申请人》)符:合下列条《件,的可以向《户籍所在地街道【办事处提《出申请 【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申请人】具有市内四区常住】户口其中至》少一人?达到5年《以上:; 【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—。),申请人财产、—人均收入和人均住】。房面积符合》市政:府批准并定期—向社会公布的标【准 :   【  在?申购经?。济适用住《。房之日前5年—内因离?婚、继承《、出:售、赠?与以及履行债务等】原,因将家庭或个人住】房所有权或使—用权转?移给他人的应当计】算原住?房面积 !   ? 申请?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!适用住房已享受【廉租住?房保:障的家庭《在退出廉租》住房保障后》可,以申请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 《    】。。 第二十一条 【 申请人《家庭或个人》的财产、人》均收入、住房困难】标准由市《房屋、民政等—行政管理《。部门根据本市社【会经济?发展:状况、住房价格水平!、家庭人均可支【配,收入的一定比—例和人均住房—面积等制定经市政府!批准后公布 — ?     第二十!二条  申购经【济适用住房应—当提交下列资料 !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。 ,(一)购买》经济适用住房申请】表; 《    【。。  :   (二)户籍】和身:份证明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住房情况!证明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四)收入《证明; 【  ?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五)》财,产状况证明; 【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六)【婚姻状况证》明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市房屋行政管!理部门规定》的其:他相关资《料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三条】  经济《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!应当按照销售—项目进行 !     申请人】在销售?项目申请《购,买期限内向》。街道办事处提交申】请资料街道办—。事处应当自受理【申请之日起1—5日内组织进—行申请资料审—查对申请人的住【房、收?入及:财产状?。。况,进行调查《经评议?、公示后《提出初审意见—报区住房保》障,机构 —    》 ,区,住房保障机》构应当自收》到,申请资料《之日起10》日内会同民政部门】对,申请人的住房、收入!等,。状,况,进行审核对》。经,审核符?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!示期为5《。日对公示无》异议或有《异议经查《证不成立的报市住】房保障机构》 《    》 市住房保障机构应!当自收到资料之【日起10日内—进行审?核对符?合条件?的予以备《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!保障:。机构予以登》记,由区:住房保障机》构,发给申请《人准予登记通知书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!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!知申请?人并说明理由 】 《    《第二:十四:条 : 街道办《事处、住房》保障机构及民—政,部门在审查申—请人的住房》。。、收入及财产状况】时可以采《取入:户调查、邻里访【问及信函索证—等方式有关单位和】个人应当予以配【合如实提供》相关资料 】。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五条  经【济,适用住房《开发建设《。单位应当依法—取得经济适用住房】预售许可后方—。可销售 【   《  :第二十六《条, , 销售经济适用住】房应当遵循住房困】难优先?、,公开、公《。。平、:公正的原则并—按照下列程序进【行,。 ? ,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一)市—住房保障《机构发布《销售公告《。内容包括房屋位置、!数,量、基准价》格、开发《建设单位及销售【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等!。; ? 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申请人持—准予登记通》知书到规定的地点办!理购房登记手续;】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市住房保【障机构按照住—房困难程度对已办理!购房登记手续的申】请人予以排序并【根据有关规定确定】入围名单予以—公示公示期》为5日;《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市住房保障机构】。在监察、公证—。等部门以及入围代表!的监督下以公开【摇号方式确定选【购住房顺序并—予以公布; 【。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(五)》入围者?持相关?凭证和资料在规定】时,间内到建设单位按】照公布的顺序选购住!房;入围者放弃选购!住房权的应当按【顺序递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