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:章 申请《。审查:程序
?
【 第二—十,条 ?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!庭及离异《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!和年满35》周岁:的未婚?人员:及,离婚:或丧偶不带子—女的人员(以下统称!申请人)符合下列】。条件的可以向户【籍所在?地街道办事处提【出申:请
—。
? 《 (一)申请人具!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!其中至少一人—达到5年以上;
】
?
! (二)申请人财】。产、人?均收入和人均住房】面积符合市政—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!公布的标准
】。
:
在申购经!济,适用住房之日前【5年内因离婚、【继承、?出售、赠《与以及履行》债务等原《因,将家庭或个》人,住房所有权或—使用权转移给—他人的应《当,计,算原住房面》积
】 申请人只能】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!房已享受《廉租:住房保障的家庭【在退出廉租住房保】障后可?以申请购《买,经济适用住房
】
【 第:二十一条 申请】人,家庭或个人的财【产,、人均收入、住【房,困难标准由市房屋】、民政?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!。本市社会《经济发展状》况、住房《价格:水平:、家:庭人:均可支配收》入的:一定比例和人均【。住,。。房面积等制定经【市政府批准后—公布
?
】 第二?十二条 申购经济!适用:住房应当提交—下列资料
—
! (一)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!请表;
! 《 (二)【。户籍:和身:份证明;
】
】 (三)》住房情况证明;
!
【 》(四)收入证—。明;:
— —。 , (五)财产状【况,证明;
【
《 , (六【。。)婚姻状况证明;
!
【 (七】)市房屋行政管理】部门规定的》其他相关资》料
:
?
第【二十三条 经济】适用:住房的申《请购买应当按照销】售项:目,进行
》
【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!请购买期限内向街】道,办事:处提交申请资料【街道办事处应—。当自受理申》请之日起15日【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!审查对申请人的【住,房、收入及财产状况!进行调查经》评议:、公:示,后提出初审意见报】区,住房保障机构
【。
,
区!住房保?障机构应当自—收到申请《资料之日起10日】内会同?民政部门对申—请人:的住房、《。收入:等状况进行审—核,对经审核符合条件】的予以公示公示期】为5日对公示无【异议:。或有异议经查证不】成立的?报市住房保障机构】
》
《 市:住房保障机构应【当自:收到资料之日起10!日内:进行审核对符—合条件?。的予以备案并书【面通知区住房保【障机构予以登记【由区住房保障机构】发给申请人准予登】记通知书对》不符:合条件的由区住房】保障机构书面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
》
《 第二十四条【 街道办事处、住!房保障?机构及?民政部?门在审?查申请人《的住房、收入—。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!取入户调查、邻【里访问?及信函?索证等方式有关单】位和个人《应当予以配合如【实提供相关资—料
?
?
》。第二十五条 经济!适用住房《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!法取得经《。。济适:用住房预售许可后方!可销:售,
?
:
, 第二十【六条: 销售《经济适用住房应当】遵循住房困》难优先、公开、公】平、:公正的原则并按【。照下列程序进行
】。
?
《 (一)!。市住房保障》机构:发布:销售公告内》容包括房屋位置、数!量、基?准价格、开发建【设单位及销》售时间、《地点、方式等;
!
?
? , (—二)申请人持准【予登记通知书到【规定的?。地点:办,理购:房登:记手续;
【
【 (》三):市住房?保障机构按照住房困!难程度对已》办理购房登记手续】的,申请人予以》。排,序并根据《。有关规定确定入围】名单予以公示公【示期为?5日;
【
! (四)市住房【。保障机构在监察、公!证等:部门以及入》围,代,表的:监,督下以公开摇—号方:式确:定选购住房顺序并】予以公布;
】
:
《 《。 (五)入围—。者持相关凭证和资】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建!设单位按照》公布的顺序选购【住房;入围者放【弃选:。购住:房权的应当按—顺序递补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