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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 】价格:管理 》  —   ?第,十六条 《 经济适用》住房基准价格应当】在项目开工或土地招!标拍卖?挂牌:出让前由市价格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】国土资源和》。房屋、?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!准公布 《 》  :  :。第十七条  经济】适用住?房销:。售价格由开》发建设单位根据【楼层、朝向、质量和!位置等因素在—基准价?格上下不超过—。15%的幅》度内:确定但总《平均销售价格—不,得高于基准价—格   !  :第十八条 》 销售经济适—用住:房,应,当明码标价不—得,在标价之外收—取任何?费用: 《 :   ? 第十九条 — 以:经济适用住房销【售价格?购,买,的面积按照购买经济!适用住房建筑面积】标准与申请人原住房!建筑面?。积的差额核定—超出部分按照同【地段商?品住房?销售价格购买— —    超出经济】适用住房销售价格】购买部分面》积的价款由开发建设!单位向市住房—保障机构《缴纳后按本》市政:。府非税?收入收?缴,的有关规定》上缴市?财政专项用于住房】保障 《    【 同地段商品住房】。价格由市价格—行政管?。理部门会《。同房屋行《政管理部门确—定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