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规划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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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九条 建设经】济适用住房应—当遵循政府》主导:。、社会参与》全市统筹、分—区落实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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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!管理部门应》当会:同建设、国土—资,源和房屋《等有关行政管—理部门?根据本市经济适【用住房?发展规划制》定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《计,划
【 : 第十条 市国!土资源?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根据经济适【用住房发展规划和】建设计划编》。。制经济适用住房【建设用地年度计划】
! 第十一条》 经济适用住房建!。设应: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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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济适用住《房建筑面积》应当控?制在65《平方米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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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【 规划设计和【。建设经济适》用住房应《当按照发《展节能省地环保【。。型住:。。宅的要求严格执行有!关住房建《设标准采《取竞: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!方案:在较小的套》型,内实现基《本的使用功能—。积极推广应》。。用先进、成熟、适】用,、安全的新技术【、新工艺《。、,。新材:料、新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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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:经济适用《住房建设《可以在商品住房【用地当中配建由依法!。。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!的房地产开》发企业实《施;也可以由市人民!政,府确:定的经济适》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!直接组织《建,设,
— 《在商品住《房用地?当中配建经济—适用住房的》应当:在土地出让》合,同中将配建经济适】用住房的建筑总面积!、单套建筑面—积、套数、套—型,比例:、建设标准、价【格、销售对象及【。程序等?事项作为附》加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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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!以建设经济适—用住房名义》取得划拨土地—后以补交土地出让】。金等方式变》相进行商品住房开发!
! ,第十四条 》。 配建的经济—适用住房及其基【础配套设施》和公共配套设施【应,当与整个住宅项目】工程:同时设计、同—时建设、《同时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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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【 :。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!和监理单位应当【依法采?取招标方式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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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单位—对其建设的经济适】用住房工程质量承担!最终责任向购—房者出具住宅质【量保证书和》住宅使用说明—书并承担保修—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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