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优!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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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条, :经济:适用住房《建设和供应应当【严格执行国家规定】的,各项优?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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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五条【 :经济适用住房建设】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!并纳入年度土地供】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!地指标时单独列【出确保优先供应【
! 为经济《适用住?房提供配套服务【的经:营,性,设施用?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!行
【 第六条 】 ,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项目免收城【市基础设施》。配,套费等各《种,行政事业性收费【和政府性基》金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项目外基础】。设施建设费用由【政府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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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!济适用住房建设【单位:可以以在建项目【作为抵押《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!开发:贷款:
! 第七条 —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的可以按》。照有关?规定提取个》人住房公《积金:和办理住房公—积金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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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需要向商业—银行申请贷款的住】房保障机构应当出】具准予?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的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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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八条 —建设和?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!贷款利率优惠—政,策按照国《。家,有关: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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