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征收实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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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二条 房屋征】收部门应当严—格按照?征收公告确定的事项!实施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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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房屋征【收部门可《以委托房《屋征收实《施单位承担房—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!。。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!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!偿工作不得》以营利为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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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【屋征收实施》单位管理办法由市人!民政府制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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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三条 房屋!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!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!与,。补,偿的应当与房—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!委托协议《。委托协议应当—明,。确委托范《围、委托事项、委托!。期限、委《托费用以及双—方的权利义务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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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屋征收】。部门对?房屋征收实施—。单位依据委托—协议实施的房屋【征收与补偿行—为,负责监督并对其行】为后:。。果承担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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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:四条 ? 房屋?。征收公告发布后房屋!征收部门应当—在现场公示征收工作!流程、?房屋征收部门和【受委托的征》收实:施单位?及其工作人员名【单,等接受?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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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房屋征收部门!、征收实施单—位应当做好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!传、解释《工作
】 ? 第:三十:五条 ? ,。房屋征收部门—与被征收人应—当依:照,本条例?的规定?就,补偿方式、补—偿,。房屋的地点和面积以!及交付期限、货币】补偿金额以》及支付?期限、搬《迁期限以及搬迁补】助费、停产停业损失!补偿金和临》时过渡方《。式、过渡期限—、临时过渡补—助费或者《周,转用房等事项—订立补?偿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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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征—收范围?内的公有房屋—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!被征收人、公—有房屋承租》人签订补偿协—议
【 房》。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!偿情况在《房屋征收范围内向】被征收人、公有【。房屋承租人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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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—六条 《。房屋征收《部门与被《征收人?、公有房屋承租【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!定,的征收?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!达不:成,补偿协议《。或者被征收》房屋产权不明确的由!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!收补偿方案提出补】偿意见?。报请:。作出房屋征收决【定的人民政府作【出补偿?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!围内予以公》。告,
! 第三十七条— 房屋征》收部门应《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!协议或者补偿决定】向被征收人、公【有房屋承租人支【付补:偿金或者交付补偿房!屋补偿房屋应当符合!。国家设计规》范,和质量安全标—准产权清《晰且无权《利限制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协助被!征收人或者公有房】屋承租人办理房屋】产权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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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被征—收人、公《有房屋承《租人应?当在征收补偿协【。议约定或《者补:偿决定确定的搬迁】期限内完成搬迁;被!征收人?应当同?时向房屋征收—部门移交房地—产权属证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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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三十八条 — 征收期间房屋征】收部门不《。得改变尚未搬迁【的被征收人、房屋】。承租:人原有的供水、供电!、供气、《供热、交通》等,基本:生活:条件不得《拆,除影响其房屋安全】和正常使用》的建筑?物、构筑《。物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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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—止,以暴力、威》胁等手段迫使和欺】骗被征?收人、房屋承租人】签订补偿协议或【。者搬迁禁止建设单】位,参与搬迁活动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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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九条 》被征收人、公有【房屋承租人对—补偿决?定不服的《。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行政【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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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【收,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!在法定期限》内不申请行政复议】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!在补偿决定规定【的期限?内,又不搬迁《的由:作出房屋征收决【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!请人:。民法院强制执行【并根据?人民:法院的裁《定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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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, 第:四十条 房屋【征收部门应当在【房,屋拆除后三》十,日内到国土资—源、房管部门办理房!地产权属《注销登记手续缴【销原房地产权—属证书;《不能:提交原房地产权属】。。证书的由房地产登】记机构根据》房屋征收决定—。和,征收补偿协议—、征收补偿》决定或者人民—法院生效法》。律文书办理房地产】权属注销登》。记手续并将原—房,。地产权属证书予以】公告作废《
— , 第四十一条 ! ,房屋征收部》门应:当建立健全房—屋征收档案管理制】度和统计资》料报告制《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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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四?十二条 》审,。计机关应《。当按照规定对征收补!偿费用管理》和使:用,情况进行监》督并公布《审计结?。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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