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征收实施— ?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二条 ! 房屋征收》部门应?当严格按照》征收公告确定的【事,项实施征收》 《     房屋征!收部门?可,以委托房屋征收【实,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!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!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!房屋征收与补偿【工作不得以营利【为目的 】     房屋征收!实,施单位管理办法【由市人民政》府制定 】 ,   ? 第三十三条—  房屋征收部门委!托房屋征收实—施单位?。实施征收与补—。偿的应当与房屋【征收实?施单位签订委—托协议委托协议【应当明确委托范【围、:委托事项、委托期】限、委托费用—以及双方的权利义】务等 》   》。。  :房屋征收部》门,对房屋征收实—施单位?依据委托协议实施的!房屋征收与补偿【行为负?责监督并《对其:。行为后果《承担法?律责任 《 《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四条  【房屋征收公告—发布:后房屋征收》部门应当在现场【公示征?收工作流程、—房屋:征,收部门和受委托的征!收实施单《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!等接受?社会监?督 :     !房屋征收部门、【。。征,收实施单位应当【。。做,好房屋征收与补偿】的宣传、解释—工作 ?。  —  : 第三?十五条  房屋征】收部门与《。。被征收人应当依照】本条例?的规定就补》偿方式?、补偿房屋的地点和!面积以及交付期限】、货币补偿金额以】及支付期《限、搬?迁期限以《及搬迁补助费、【。。。。停产停业损失补【偿金和?临时过渡《方式、?过渡期限、临时过】渡补助费或者周【转用房等事项—订,立补偿协议 — ,。  》   对征收—范围内的公有房屋】房屋征收部门—应当与被征收—人、公有房》屋承:租人签?订补偿?协议 — :    房屋征【收,部门:应当将补偿情况在】房屋征收范》围内向被征收—人、公有房屋—。承租人公布》 ?。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》。六条  《。房屋:征收部?门与:被,征收人、公有房屋】承,租人在征收补偿方】案确定?的征:收补偿协议》签订期限内达不【成补偿协议或者被】征收:房屋产权不明确的】由房屋征收部门【按照征收补偿方【案提出补《偿意见报《请作出房屋》征收决?定,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!决,。定并在房屋》征收范围内予—以公告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七《条,  房?屋征收部门》应当:按照房屋征》。收补偿协议或者补偿!。决定向被《征收人、《公有房屋承》租人:支付补偿金或者交】付补偿房屋补—。偿房屋应当符合国】家设计规范和质【量安全标准产权清】晰且无权利限—制房屋征收》部门应?当,协,助被征收《。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!人办:理房:屋产:权登记手续 — ,  》 ,  被征收人、公】有,房屋:承,租人应当在征—收补偿协议约定【或者补偿决定确【定的搬迁期限内完】成搬迁;被征—收人应当同时向房屋!。。。征收:部门移?交,房,地产权属证书 【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八条  征!收,期,。间,房,屋,征收部门不》得改变尚未搬迁【的被征收人、—房屋承租人原有【的供水、供电、供】气、:。供,。热、交通《等基本生活条件【不得拆除影响—其,房,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!建筑物、构筑物【等 — , ,   禁《。止以暴力、威胁【等手段迫使和欺骗被!征,收,人、房屋承租人签】订补偿?协议或者搬》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!搬迁活动 — , ,。    》 ,第三十九条  被征!收,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!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行政诉】讼,   】  被?征收人、《公有房屋承租—人在法定期限内【。不申请行《政复议或者》不提起行政诉讼在】。补偿决定规定—。的期限内又不搬【迁的由作出房屋征】收决定的人》民政府依法申—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并根据人民法院的】裁定组织《实施: ? ?    第四—十条  房屋—征收部门应》当在房屋拆除后三十!日内到国土资源、房!管部门办理房—地产权属注销—。登记:手续缴销《原,房地产权属》证,书;不能提交原【房地产权属证—书的:由房地产登记—机构根据房》屋征收决定》和,征收补?。偿协议?、征收补《偿决定或《者,人民法院生》效法律?文,书办理房地产权属注!销登记手续》并将原房地产—权属证书予以公【告作废 《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一条 】。 房屋征收部门【。应当建立健全房【屋征收档案管理制】度和统计资料报【告制度 【 :    第四十二】条,  审计机关应【当按照规定对征收】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!情况进行监督—并公:布审计结果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