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征!。收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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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三十二条 【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!严格按照征收公告】确定的事项实施征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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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房屋》征,收,部门可以委托房屋】征收实施单位—承担房屋《征收与?。补偿的具体工作【房屋征收《实,施单位?。承担房?屋征收与《补偿工作不得以营利!为目: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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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屋?征收实施单位管【。理办法?由市人民政府—制定
! 第三》十三条 》房屋征收部门委【托房屋征收实施【单位实施征收—与补偿的应当与房】屋征收?实施单位签》订委托协议委托协】议应当?明确委托范》围、委托事项、委】托期限、委》托费用?以及双方《的权利义务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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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!征收实?施单位依据委托协议!实施的房屋征—收与补偿行为负责】监督并对其行为后】果承担法律责—任
! :第三十四条 — 房屋征收公告发】布,后房屋征收》部,门应当在现场公【示,征收:工作流程、房屋征收!部门和?受委托的征》收实施?单位及其《工,作人员名《单等接?受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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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房:屋征收部门》、征收实施单位应】。当做好?房,屋征收与补偿的宣】传、解?释工作?
! 第三十五条 房!屋征收部门与—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!条,例的规定就补—偿方式、补》偿房屋的地点和【面积以及交付期【限、货币补偿金【额以及支付期限【、搬迁?期,限以及搬《。迁补助费、》停产停业损》。失补偿金和临时过】渡方式、《过,渡期限、临》时过:渡,。补助费?或者周转《用房等事《项订立补偿》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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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征收范围内的公【有房屋房屋征收部】门应当?与,被征收?人、:公有房?屋承租?人签订补偿协议【
! 房屋?征收部门应当将【补偿情况在》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!征收人、《公,有,房屋承租人公布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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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,六条 房屋征收部!门与被征收人、公】有,房屋承租《人在征收补偿—方案确定的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期!限内达不成补偿协】议或:者,被,征收:房屋产权不明确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!照征收补偿》方案提出补偿意【见报:请作出房屋征收【决定的?人,民政府作出补偿【决,定并在房屋》征收范围内予以【公告
】 第三—十七:条 房屋征—收部:门应当?按照房屋征收—。补偿协议或者—补偿决定向被征收】人、公有房屋承租】人支付补偿金或者交!付补:偿房屋补偿房屋【应当符合国家—设计规范和质量【安全标准《产权清晰且》无权利限《制房屋征收部门应】当协:助被征收《人或者公有房屋承】租人办理房屋产权登!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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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被征收人、公有】。房,屋承租人应当—在征收补《偿协议约定或者补】偿决定?确定的?搬迁期限内》完成搬迁;被征收人!应当同?时向房?屋征收部门》移交房地产权属证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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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八条 征收】期,间房屋征收》部门不得《改变尚未《搬,迁的被征收人—、房屋承租人原【有,的供水、供电—、供气、供热—、交通等基》本生活?条件不得拆除影响】其房:屋安全和正常使【用的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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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禁止以暴力!、威胁等手段迫使和!欺骗被征《收人、房屋承租人签!订补偿协议或—者搬迁禁止建设单】位,参与搬迁活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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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九条 被》征收人?、,公有房屋承租人【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!以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或?者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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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收】人、公有房》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!内不:申,请行政复议或—者不提起行政诉【讼,在,。补偿决定规》定的期限内又不【搬迁的由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人,民政府依法申—请人民法《院,强制执行并根据人民!法院的裁定》组织实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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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。十条 ? 房屋征《收部门应当在—房屋拆除后三十日】内到国土《资源、房《管部门办理房地产】。权属注销登记—手续缴销《。原房:地产权属证书;【不能提交原房地产权!。属证书的由房地产登!记机构根据》房屋征?收决定和征》收,。补偿协议《。。、征收补偿》决定或者人民—法院生效《法律文?。书办理房《地产:权属注?销登记手续并将原房!地,产权属?证书予?以公告作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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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四十一条 房!屋征收部《门应:当建立健全房屋【征收档案管理—制,度和统?计资料报告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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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四十二条 】审计机关应当按照规!。定,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!和使用情况进行监】督并公?布审计结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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