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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 拆!迁补偿 — : :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四,条  被拆》迁房屋和补偿房屋的!面积以建筑面积计】算 —  :   被拆迁房屋】的建筑面积私—有房屋以房屋—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!面积为准公》。有房屋以房屋—所有权证或者计租】表载明的建筑—面积为准无房—屋所有权证或者计】租表但建设合法的】房屋和计租表上【只载明使《用面积的公有—房屋:其建筑?面积: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!的房屋?建筑面积或》者以房地产测绘【机构实测的建筑面】积为准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五条  !拆迁补偿《可以采用房屋—。补偿方式也可以采】用货币补《偿方式?  【   除本条例【第,三十条规定的—以外由被《拆,迁,人选择拆迁补—偿方:式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六,。条  拆迁房屋实】行房屋补《偿的应当根据城【市,规划和建设工程的性!质实:行就地或者异地【补偿  !  : 拆迁住宅房—。屋拆迁区域用于【。住宅房屋《建设、被拆》迁人要求实》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!照批准的建设工【程规划能够满足被】拆迁:人补偿房屋》要,。求的拆?。迁人应当实行就地】房,。屋补偿? ,   【 , 拆迁区域用于【住宅房屋建》设的规划部门—在审批该住》宅房屋建设工程【规划时应《当,考虑被拆迁》人就地房屋补偿【的需要 《 《。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七条  《拆迁住宅房屋实【行就地房屋》。补偿:。的按照下列规定【执行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【按照被拆《迁房屋?面,。积,补偿; —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二)】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!。善面积;《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被拆迁》房屋面积不足—二十五?平方米的按》照,二十五平方米—计算; !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《(四)?被拆迁房屋》面积: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!不足四十五平方【米的按?照四十五平方米补】偿,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!。按照拆?迁区:。域新建商《。品住房销售价格的】百分之?五十:。支付房款; 【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《五):被拆迁人在本—市其他?区域承租《公有住?宅房屋?或,者已按住房》。。制度改革政策—购买公有住宅房【。屋的该?公,有,住宅房屋面积—与,被拆迁?房屋面积之和大【。于二十五《平方:米的不适用》本款第三项的规定;!该公有住《宅房屋?面积:与被拆迁房屋面【积及:住房改?善面积之《和大于?。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适!用本:款第四?项的规定 】    》 实际用于补偿【的房屋超出应补偿】面积的部分》由被:拆迁:人按照补《偿房屋的商品—住房销售价格支付房!款补偿房《屋的:。产权归被《拆迁人 —    — 实:行就地房《屋补偿的被拆迁【人因经济《困难或者其他原因】不能支付本》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】。规定房款的由被拆】迁人另行选择货币】补偿或者异地房屋】补偿 — ,    《。 第二十《八条  拆迁住宅】房屋实行货币补【偿的按照本条例【第二十七条规—定的计算方》法被拆迁房屋面积】与住房改善》面积:之和按照拆迁区域新!建,商品:住房销售价》格结算拆迁补偿金】;被拆迁房屋面积与!住房改善面积—之和不足四十五平】方米的部分以拆【迁区域新建商品【。住房销售价格—的,百分之五十结算(】但不得低于》同期经?济适用住房的—平均销售价格)【。计入拆迁补偿—金 《    — 拆:迁补:偿金由拆迁人以货币!。方式支?付给被?拆迁人 —     第二!十,九条  《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异!地房屋补偿》的拆迁人《应当提供与按照【本条:例第二?十,八条规定方法计算】的拆:。迁补偿金价款相当】的房屋?给被拆?迁人拆?迁补:。偿金:与异地补《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!的双方应当互相【结算差价款 】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条  拆迁住】宅房屋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分别按照下》列规定予以补偿 】 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 (一)公】有出租住宅房—屋的承租人选—择房屋补偿且被【拆迁人同意》解除租?赁关系的由房屋承】租,人向被?拆迁人支付》按,照住房制《度改革?有关规定购买被拆】迁房屋所应当支付】的价款拆迁人按照本!条例的规定》对原房屋承租人【进行:房,屋补:偿补偿房屋的产权归!原房屋承《租人 》。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二)公有】出租:住宅房屋的承租【人选择?货币:补偿且被拆迁人同意!的由拆迁人将按照】。本条例规定计算【的拆迁补偿金—扣除房屋承租—人按照住房制—度改革有关规—定购买被《拆迁房?屋所应当支付—的,价款余款支付给【房屋承租《人扣除款《支付给被拆》迁人  ! ,。。   ? ,  (三)公有出租!住宅房屋的承租人】与被:拆,迁人对拆迁补—偿方式达不成一致】意见: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!迁人实行房屋补偿】补偿的房屋》由原: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!迁人应当与》原房屋承《租人再行订立房【屋,租赁合?同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私有出租【住宅房屋的被拆迁】人要:求实:行货币补偿但与房】屋承租人对解—除租赁?关系达不成协—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!。拆迁人实行房屋【补偿 ?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一条 【 被拆迁人、公有出!租,住宅房屋的》承租人符《。合本市经济适用房】、廉租住《房有关规定》的经本人《申,请按照经济适用房、!廉租住房的有关规】定办理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二!条  拆迁非住【宅房屋实行就地房】屋补偿的按照被拆】迁,房屋面积进行补偿】;补偿房屋超出【被拆迁房《。屋面积的部分—由被拆迁人按照补偿!房屋的?销售价格支付房款实!行货币补偿》的拆迁人应当—对被拆迁房屋面积按!照拆迁区域新建同】类非住宅商品房销】售价格向被拆迁人】。支付拆迁补偿金【;实行异地》房屋补偿的拆—迁人应当提》供与拆迁补偿金价】款相当的房屋给被】拆迁:人,拆迁:补偿金与《异,地补: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!的双方应当互相【结算差?价款?拆迁非住宅】房,屋实:行房屋补偿》的补偿房《屋,的产:权保持不变 !    》 拆迁出租》的,。国有直?管非住宅房屋实行】货币补偿的》按照有关规定—办理 ? ,    【 ,拆迁住宅《。、非住?宅兼用的房屋按照住!宅房屋?进行拆迁补偿— —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三条  《本条例规定的拆【迁区域?新建:商,品住房销售价格【、拆迁区域新建同】类非住宅商》品房:销售价?格和异地补偿房屋】价款以房《屋拆迁公告》发,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!评估价格确定—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四条  !拆迁:房屋实行房屋—补偿的拆迁人应当】在拆迁补偿协议【。规,定的期限内向—被拆迁人或者原公】有住宅房屋承租人】交付补偿房屋 】 ?  :   用于补偿的】房屋应当符》。合国家?。设计规范和质量安】全标准产权清晰且】无权利限制拆迁人】应,。当协助被拆迁—人,或,者原公有住宅房【屋承租人办理房屋产!权登记手续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五条  拆!迁房屋?实行货?币补偿的拆》迁人应当在被—拆迁人?、公有房屋》承租人搬迁腾房【后三日内向被—拆迁人、公有—房,屋承租人出》具相关?证明由被拆迁人、公!。有房:屋承租人凭该证明和!拆迁补偿《金专项?存款凭证《到金:融,机,构领取拆迁补偿金】    ! 第三十六条 【 ,拆迁依法实施行政代!管的房屋由拆迁【人按照本条例—规定:给予:。补偿拆迁补偿金或者!补偿的房屋由房产行!政主管部《门代管拆迁补偿协议!应当经公证机关【公,证并:办理被拆《迁房屋的证》据保全?公,证 —  :   第三十七【条,  拆除违法—建筑和逾期临时建】筑,不予补?偿由当事人》在限:期内自行拆除—;逾期不拆除的【由,拆迁人报请》规划管理部》门批准拆除 ! ,     拆—。。除在批?准期限内的临时建】筑给予适当》补偿但批《。准临时建筑》时规:定不:予补:偿,的除外 !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八条  拆迁【。公,共设施、非营利【的公益事业房屋及其!。附属物?拆迁人应当按照有】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!的要求予以重建【或者按照重置价【格给:予,货币补?偿 《 :  :。   拆迁营利的】公益事业房》屋的附?属物和非公益事【业房屋的附属物由】拆迁人给予货币【补偿 ? ,。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!。被拆迁?人或:者房屋承租人在拆迁!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搬!迁,腾房的?拆迁人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支付搬迁补助!。费 : :  《   ?。拆迁住宅房屋被【拆,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!需要:在外临时过渡的【。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!。补,偿,协议约定《的临:时过:渡期限支付临时过渡!补助费或者提—供周转房拆迁人不能!按照:规,定交付补偿房—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!应当自?逾期之日《起增付?临,时过:。渡补助?费;对?。周转房的使》用人应?当自逾期之日起支】付临时?过渡补助费 【     拆!迁非:住宅:房屋或者住宅、非】住宅兼用的房屋造】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。承租人?停,产、停业损失的拆】迁人应当支》付经营性补助费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