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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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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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一条 】 本市建立》统一的?客运出租《汽车信息《化服务、管理—平,。台将客运出》租汽车服务和—管理信息数据纳【入市智能交通管理系!统
】 第二十二条 !。 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应当完《善经营者《和驾驶员《诚信评价体》系制定客运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】、服务质量的—。行业标准和规范建】。立经营者和》驾,驶员从业信用档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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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应当对—经营者和驾驶员【在守法经营》、安全生产》。、服务质量、劳【动保障、员工—制管理和财务管理】等方面的情况进行】考核和记《分考核和《记分结果作为经营】者、驾驶员服务【质量:的评价依《据,记,入经营者和驾驶员从!业信用档案并作为特!许经营权配》。置、延期的主要依据!
! 经营者质量信誉】考核:和驾驶员记》分管理?办,。法由市?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!门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制—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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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十《三条 下列地【点应当规划、设置】客运出租汽车待【客站点或者停—靠点并设《置明:显标:。志
【。 (!一)机场、》火车站、汽车—客运:站、客运码》头、风景名胜区、大!型商场、宾馆—、大专院校、住【宅小区、医院、【福利院?、餐饮、《娱乐等对《客运业务《有较大需求的场【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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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!),对客运业务有需【。求的:城市主干道和—繁华地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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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三)其【他应当?设置:客运出租汽》车停靠点的场—。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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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客运出租汽车待客】站点和?停靠:点,的,设置由公安》机关及相《关部门会同交通【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规划和道路交通需!要依法?组织实?施
! , 第二十四条 】客运:。出租汽?车应当在专用候【客区域或临时停【靠站点?停靠上下乘客—。在未设置专用候客区!域及临时停靠站【点的其他道》路客运?出租:。汽车:可按照不影响交通和!方便乘客原则选择】路边安?全位置临时停—靠上下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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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二十五条— 相关《管理部门应对重【点客运出租汽车待客!站点进行管理规划场!站管理设施制—定相关管理规范并派!专职人?员维护?。乘车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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