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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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一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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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》十一条 本市建立!统一的客运出租汽】车信息化《服务、管理》平台将客运出租汽车!服务和管理信息数】。据,纳入市智能》交通管?理,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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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?二条: :道路:运输管理机》构应:当完善?经营者和驾驶员诚】信评:价,体系制定客运出【租汽车经营管理【、服:务质量?的行:业标准?和规范建《立经营?者和驾驶员从业【信用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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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】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应当对经营者和】驾驶员在守法经营】、安全生《产、服务质》量、劳动保障、员工!制管理和财务—管,理等方?面的情况进行—考核和记分考核【和记分?结果作为经》营者、驾驶》员服务质量的评【价依据记入经营【者和驾?驶员:。从业信用档案并【作为特许经营—权配置、延期—的主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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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经营者质量—信誉考核和》驾驶员记分管理办】法由市交通运输【。。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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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三条 《下,列地点应当规划【、设置客《运,。出租汽车待客站【点,或者停靠点并设置明!显标志
! 】(一)机场、—火车站、汽车—客运站、客运—码头、风景名胜区、!大型商场、》宾馆、大专院—校、:住宅:。小区:。、医院、福利院、】餐饮、娱乐等对客运!业,务有较大需求的场】所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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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对客【。。运业务有《需求的?城市:主干道和繁》华地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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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三)其他应当】设置客运出》租汽车停靠点的场】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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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运【出,租,汽车待?客,站点和停靠点的设】置由:公安:机关:及相关部门》会,同交通运《输行政?主管部门根据规【划和:道路交?通需要依法组织实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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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十,四条 客运出【租汽车应当在—专用:候客区?域或临时停靠站【。。点停靠上下乘—客在未设置专—用候:客区域及临时—停,靠,站,点的其他道路客运出!租汽车可按照不【影响交通和方便【乘客:原则选择《路边安全位置—临时停靠上》下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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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五条 相关管理!部门应对重点客运出!租汽车待客站点【进行管?理规:划场站管理》设施制?定相关管理规范【并派专职人员维【护乘车秩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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