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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 第三章【 经营者的义—务, , ?    【 第:七条  《经营者销售商—品或者提供》。服务应当依照有【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履行义务—经营:者和消?费者有约定》的应当按照约—定履: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!不得违?。背法律、法》规的:规定 】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经营者应当遵—循平等、自愿、【公平、诚实信—用的原则遵守下【列规定?  【 , ,     》(,一)商品的质量【、价格、计量、包装!、标识、卫生和安全!应当符?合法律、法规和【有关规定; ! :     》。。   (二)—不得生产和》。销,售假冒?他人注册商标的【商品;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—不,得生产和销售违禁商!品; ? 《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)】不得伪造商品的产】地,、生产?日期、许可证—伪造或者冒用—他,。人的厂名、》厂址、认证标—志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五)不《得销售应当检验、】。检,疫而未检验、检【疫或:者,伪造检验、检疫【结果的商《品;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六)!销,售的商?品和提供服务应当】。明码标价不得以虚】假的“清仓价—”、“甩卖》价”:等欺骗?。性价格销《售商品或《者提供服务; 【 《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七)不!得拒绝消费者—对商品质量、计【量,、价格的验证、复核!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八)不】。得在销售的商品中】掺杂、掺假》以,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!充新短尺少秤或【者以不合《格商品冒《充合格商品》; 《   》  :  :。  (九)以—预收货款、邮购、电!视,购物、网上购—物、代办等方式销售!商品或?者提供?服务的应当保—证质量?按期:履约: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十)不得强【买、强卖、搭—售商品、《。强行:。。提供服务提供选择性!。。服务的必《须事先?征得消费者》的同意; 》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十一)提供了!解和选择商品的【便,利条件需要启封、测!试的商品应当无条件!当面启封、测试【。不得:以商品的启封、测试!为由强迫消费者购买!; 《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十二)不得以格】式合:同、通知声明、店堂!告示等方式做—出对消费者不公【。平、不?合理:的规:定或:。者推卸其损害—消费者合法权益应】当承担的民事责【任; ?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十三)不得拒【。绝、:阻挠有关行》政管理部门》对商品、服务的监】督检查和消费者【协会对消费投诉的调!查; 《    【  : ,  (十四》)不得以《虚假的“有奖—销售”等宣传形【式欺骗消费》。者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十五)尊重少数】民族的消费习惯 !   —  第九条》  经营者从事经营!活动应当悬挂营业】执照租?赁他人柜台、场地或!者厂商?联营从事经营活动的!应当标明自身—的,真,实名称和标记;【展销会?。举办:者、场地和柜—台,提供者应当监督参展!者和场地、柜台使】用者悬挂营》业执照并标明—真实名称和标记 !。   —  第十条》。 , ,从事:美容、美发的经【营者应当合理收费】。不得价外加价不得使!。用伪劣美容》。、美发用品从—事生活美容的经营者!不得从事《。医,疗美容服务从事医】疗美容的经营—者应当确保消费者的!健康和生《命安全 【 :    第十—一条:  从事《旅游业的《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!的时间和内》容为:消费者?办好有关旅游手【续不得擅《自改:变旅游?线路、?旅游时间、游览【景,点、食宿标准—、交通工具、收费】项目:等,约定条件;不得误】导、强?制消费者《购买: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! , 《    第十二条】  从事《加工、修理业的【经营者?应,当保:证加工、修理项目】质量按期履约不【得有下列《行为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偷?换原材料或者零配件!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【虚列加工、修理项】目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三:。),使用伪劣零配件;】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谎称更换零配件;! :。 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擅自【提高收费标准 】  》   ?第十:。三条  《销售商品房》的经营?者应:当以书面形式向消】费者明示《商品房?的地址、结构—、面:积、价格、》交房日期、》配套设施、》产权办理等内—容必须保证》商品房?达到国家规》定的有?关质量标准不—得将未经《验收或者《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!。交付使用经营者不】履行:约定义务的应当按照!消费者?。的要求予《以换房或者退房给】消费者造成损失的】应,当赔偿损《失 ? ? ,    从》事住宅装饰装修的经!营者应当与消费者】以书:面形式?约定装?饰装修的项目—、数量、标准—、价格?、施工时限并—保证装饰《装修的质量不得偷】工减料、价外加【价,经,营者不履《行约定义务的应当】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重!作或者返工给消【。费者造成《损失的应当赔—。偿损失? 》    《 第十四条  从事!物业管理的经营者】应当对?受委托管《。理,的房:屋及其?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备、公共设—施进行维护》、修缮、《更,新,不得擅?自扩大?收费范围提》高收费标准》 《   《  :第十五?条  从事供—电、供?水、:供热、供气》的经营者应当—严格:按照计量标准、【价格收取费用定期对!设备进行检查维护】保证设备《正常使用不得限【定消费者向其指定的!经营者?购买商品;不得【擅自: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!高收费标准》;不:得强制消费》者代收费《用 ? 《    因计量不】准或者不《按规定标准而多收】的费用应当》退还消费者因所【。供,电、水、热》、气的质量不合格】。而,造成消费者》财,。产,损失和人《身损害的应》。当赔偿消费》者的损失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】。六条  从事有【线,电视、邮政、电信】业、医药的》经,营者应当按》照核定的项目、标准!、价:格收费详列计价单】位的明细项目并以】。清单:的形式告《知消费者不得擅【自增加收费项目【。或者提高《收费标准;不—得虚列收费项目【或者:重复收费;不—得无故中止服—务;不得拒绝消【费者了解、查询【消费资料情况—;不:得收取查询费用经】。营者不按规定—的计量标准》多收的费用应当退】还消费者《造成损失的应—当赔偿消费者的【损失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条  从事【医疗:、卫生服务的应当按!照规定收取》医疗费用详》列计价单位》的明:细项目?并以清单的》形式告知消费者不得!虚列收费项》目或者?重复收费;不得【无故中止服》务;不得涂》改原始记录;不得】。拒绝患者查》询检验、《。检查报?。告单等资料 !     因使用!不合格药品、不【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!反诊疗护理》规程造?成人身伤害的应当依!法承担民事》责任 —     —。。第十:八条:  经营者销售【商品:或者提供服务应【。当按照?国家的有《关,规定或者商业—惯例向消费者出【具购货凭《证或者?服,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!。货凭证或《。者服务?单据、凭证的—经营:者必须出具 【 ?。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条  经营—。者应当制定并公布】维护消?。费者合?法权益的制度对从】业人员?进行维护消费—者合:法权益?。的教育建立处理消】费纠纷的责任制及】时、妥?善处理消费纠—纷   !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经营:者按:照国:家规定或者》向消费者《的承诺?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!。退或者其他》责任的?应当按?照国家规定或者承】诺履行不《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!拒绝 【    《 ,。第二十一条》 , ,经营者?销售商品或者提供】服,务质量不符合—规定或者约定的应】当在下列期限—内予以修理、更换、!退货或者重作—不得:。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一)法律、法规】有期限规定》。的按规定执行—; 》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经营》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!约定期限不得少于】3个月; 【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三)法律—、法:规,没有规定期限经营】者与消费者也没【有约定的期限不得】少于6?个,月   !  第二十》二条  实行包【。修的商品《必须有?保修:点在保?修期内没有》履行保修义》务或者保修点已经】撤销的商品的销售者!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!。求负责修《理、更换、退货包修!商品需要运输和【。邮寄的经营》者应当?承,担往返运输费或者】。邮寄:费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