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住宅用房补偿安!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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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》六条 住宅用房】的拆迁补偿安置【可以:实行调?产,安置也可以实行货币!安置:对符:合市和县(市—)、区?。人,民政:府规定?。条件的被《拆迁人还《可以实行迁建安【置被拆迁人有权选择!具,体的:补偿安置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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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《。调产安置《是指由?拆迁人提供住宅用房!作为产权调换—安置被拆迁人
【
— : ,货,币安置是指由—拆迁人提供相—应的:补偿资金被拆迁人自!行选购安置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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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迁建—安置:是,指由拆迁《。人提供迁《建用地?和费用?被,拆迁:人自行建《造安置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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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调产《安置和迁建安置地】点的:确定必须符合土【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市规划、村庄和集】镇规划的要求
】
— 第二十七—条 ?拆迁住宅用》房应当以集体建设用!地,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!权属来源证明文【件记载的事项作【为安置计户》依据拆迁时符合市和!县(:市)、区宅基地【管理办法规定的【。分户:条件的可以作为【安置计户《依据
》
,
被拆迁!住房的安置人口【按照被拆《迁人家?庭具有常住户口且实!际居住的人口确定】虽有常住户口但【系寄居、寄养、【寄读的人员不计入】安置人口《
》。。
》被拆迁人家庭成员虽!无常住户口》但属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人员可计入安置】。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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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 《(一)原常住户【口在拆迁地》的符合规《定的现役军》人;
【
? 》 (二)原》常住户?口在拆迁《地的大中专院校【在校学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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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三)原常住户口在!拆迁地的劳》。动教养、《监,狱服刑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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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!四,),符合法律、法规【规定以及《市和县(《市)、区人民政府】规定情?形的:其他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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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二十八条 【 被拆迁人选择调】产安置或《货币:。安置的?其住:宅用房的可安置面积!按,照本条例第》二十三?条的有关规定确【。定但每?户最高不超过建筑】面积:。二百五十平方米;】对于:符合宅基地申—。请条件但因未取【得宅基地建》房或:者已建住《宅用房建筑面积低于!可申请建房建筑面】积,等原因而造成—。住房:。困难的村《民按每户人》均不少于三》十,。平方米建筑面积【(以下简《称低限安置标准【)确定可安置面【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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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低限安?置标准的具体标【准和操作《规程由市和县—(,市)、区人》民政府根据》当地:实际制?定和公布《
】 :。第二:十九:条 被拆迁人在】。拆迁范围内》有,多处:集,体所有?土地:住宅:用房的应当》合并计算其住宅用】房建筑面积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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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被拆迁人《在拆迁范围外另有集!体所有土地住—宅用房的在适用低】限安:置标准时《应当合并计算其住宅!用房:建筑面积
【
— ,被拆迁人在拆迁【前合法取得宅基地】建造住宅用房—但未按规定拆—除原:有宅基地住》宅用房的其原有宅】基地住宅用房不予】补偿安置并应当在】规定的?期限:内自行拆除》未,在规定的期限—。内自行拆除》的依:法,强制:拆除
【
? 第三十条 被!拆迁人选择调产安置!的其补偿安置适用下!列规定
】
— ,。 (一)安置【用房按基本造价被拆!迁房屋按重置价【格结合成新结算差】价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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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)—被拆迁房屋建—筑面:积超过?可安置面积的部分】按重置?价格结合《。成新:再增加?不超过百分》之三:百的:比例给予补偿;适用!低限安置标准的【被,拆迁人其《被拆迁房屋建筑面】积按照低限安置标】准计算;
【
! (三)实际【安置用房建筑面【积低于可安置—面积的?部分按照拆迁公告】发,布时被拆迁房屋所】在地段与安置—用房同类《房,。屋等:级的商品住》宅的平均价格扣除】基本造价结》算;
】 (!四)实际安置用房】。建筑面积超》过可安置面积的部】分按照安置用—房交付时所》。在地段同类房屋等】级的商品住宅的平】均价格结算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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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一条 被》拆迁:人选择货币安置【的其补偿安》置适用下列规定
】
】 (—一)住宅用房可安置!。面,积的补偿资》金按照拆《迁公告发布时被【拆,迁房屋所在》。地段与安置用—。房,同类:房屋等级《。的商品住宅的平均】价,。。格,扣除基本造价—确定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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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被拆迁!。房屋按重置》价格结合成新予【以补偿;被》。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!过可安置面积的【部分: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!再增加不超过百分】之三百的比例给予】补偿;适用低限安置!标准的被《拆迁人其被拆迁房】屋建筑?面积按照低》限安置标准计算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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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 (三)拆迁】人按照本款》第(一)《、(二)项》补偿金额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】拆迁补偿资金—。
《
拆迁人!应当在与被拆迁【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后三《十日内将货币补【偿资金交付被—拆迁人
【
《 第三十》二,条 被《。拆迁人选《择,迁建安置的其补偿安!置适:用下列规定》
,
】 , (一—)拆迁人根据村庄】和集镇规划以及【市和县(市》)、区宅基地—管,理办法的规定提供迁!建安:。置用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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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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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拆迁!。。。人,负责迁建用地的【通水、通电、通【路和场地《平整或者支付—相应的建设》费用;
【
: 《 《(三)被《拆迁人?按有关规定办理迁】建用地手续和—建房审批手续拆迁】人应当予以协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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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《 (四)被拆迁【房屋按重置》价格予以补偿
【
》 《第三十三条 被拆!迁住宅用房的附属设!施不作?为住宅用房安置依】据由拆迁人给予相应!补,偿
! , 拆迁人应》。。当对被?拆迁:住宅:用,房的装饰费用予【以补偿?
【 第三》十四条 对利用】自有合法住宅—用房从事生产经【营活动并持》有,工商营?业执照的拆迁人【除按照本章的规定】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!当适当补偿停—产、:停业的经济损—。失,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!县(市)、区—人民政府另行—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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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三十五条 》 ,拆迁住?宅用房被拆迁—人选择调产安置【或迁建安置》且需要临时过—渡的拆迁协议中应】当明确过渡期限和】过渡方式并由—拆迁人?提供过渡用房或临】时过:渡补贴费协议约【定的过渡期限不【得超:过两年?被拆:迁人有权选》择过:渡方式?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!拒绝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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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拆迁:人超过协议》规定的过渡》期限未提《供安置用房或迁建用!地的除?继续:提供:过渡用房或》临时过渡《补贴费外还应当自逾!期之月?起另行支付临时过】。渡补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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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六条! 拆迁人应当支】付被拆迁人搬家补】贴费;实行调产【安置或迁《建,安置且需《要临:时,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!付双:倍的搬家补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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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—。七条: 被拆迁人应【当在:规定的?搬迁期?限内完?成,搬迁;提《前搬迁的《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!的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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