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:四章 住宅用房补偿!。安,。置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六条  住宅用房!的拆迁补偿安置可以!。。实,行调产安置也可以实!行货币安《置对符合《市和:县(市)、区—人民政府《规定条?件的被拆迁人—还可以?实行:迁建安置《。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!体,的补偿安置》。方,式 —     调—产安置是《指由:拆迁人提供住宅【用房作为《产权调换《安置:被拆迁人 —  》   货币安置【是指由拆迁》人提供相应的—补偿资?金被拆迁人自行选购!安置用房《 《     迁【建安:置是指由《拆迁人提供迁—建用地和费用被拆】迁人自?行建造安《置用房?    !。 调产安置》。和,迁建安置地点的确】定必须?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、城市【规划:、村庄?和集镇规划的—要求 】  :。  第二十七条  !。拆迁住宅用房应当以!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!用权证或房屋—。权属来源证明—文件记载的事项作】为安置计《户依据拆迁》时符合市和》县(市)《、区宅?基地管理办法—规定的分《户条件的可以作为】安置:计户依据 !     被拆迁住!房的安置人口按【照被拆迁《人家庭具有常住户口!且,实际居住《的人口确定虽—有常住?户口但系寄居、寄】养、寄读的人员不计!入,安置人口 —     】被拆迁人家》庭成员虽《无,常住户口但》属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人员可计入安】置人口 《 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,。 (一)《原常住户口在—拆迁地的《。。符合规?定的现?。役军人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》)原常住户口—在拆迁地的大中专院!校在校学生; 】 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: (三)原常住【户口在拆迁地的【劳动教养、监狱服】刑人员; 【。。 ,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四)符合法】律,、法规规定以—及市和县《(市:)、区人民政府规】定情形的其他—人员 】  :  第?二十八条  被【拆迁人选择调—产安置或货币安【置的其住宅》用,房的可安置》面积按照本条例第】二十三条的》有关规定确》定但每户最高不【超过建?筑面:积二百五十》。平方米;对》于符合宅《基地:申请条件但因未【取得宅基地》建房或?者已建住宅用房建】。筑面积低《于可申?请建:房建筑面《积等原?因,而造成?。住,房困难的村民—按每户人均不少于三!十平方米建筑面积(!以下简称低》限,。安置:标准)确定》可安置面《积, 》     》。低限安置标准的【具体标准和》操作规程由市—和县(市)》、区人民政府根据】当地实际制定和公】布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九!条 : 被拆迁人在拆迁】范围内有《多处集体所有土【地,住宅用?房的:应当合并计算—其住:宅用房建筑面积【 : 《    被》拆迁人在拆迁—范围:外另有集体》所有土地住》宅用房?的在适?。用,低,限安:置标准?时应当合《并计算?其住宅用房建—筑面积 —     被】拆迁人在拆迁前【合法:取得宅基《地建造住《宅用:房但未?。按规定拆除》原有宅基地住宅【用房的其原有宅基地!住宅用房不予—补偿安置并应当在规!定的期限内自行拆】除未:在规定的《期限内?自,行拆除的依》。法强制?拆,。除 《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—条  被拆迁人【选,择调产安置的—其,补偿:安置适用下列规定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安置用房】按基本造《价被拆迁《房屋按重置价格【结合成新结算差价;! ? :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《被拆迁房屋建筑【。面积超?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!按重置价格结合成】新再增加不超过百分!之三百?的比例给予补偿;】适用低限安》置标准?的被拆迁人其被【拆迁房屋建筑—面积按照低限安【置标准计算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:实际安置《用房建筑《面积低于《可,安置面积的部分按】照拆迁?。公告发布时被拆【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!置用房同类》房,屋,等级的商品住宅【的,。平均价?。格扣除基本造价【结算; — 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,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!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!部,分按:照,安置用房交付时所】在地段同类房屋【等级的商品住宅【的,平均价格结算 】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一》条 : 被: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!的其补偿安置—适用:下列:规定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一)住—宅用房可安置面积】的,补偿资金按照—拆迁公?告发布时被拆—迁房:屋所:。。在地段与安置—用房同?类房屋等级》的商:品住宅的平均—。价格扣除基本造价】确定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被拆迁房屋!按重置?价格结合成新—予以补偿《;被拆迁房》。屋建筑面积超过【可安置面积的部【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!新,再增加不超过百分之!三百的比例给予补偿!;适用低限安置【标准的被拆迁—人其被?拆迁房?屋,建筑面积按》照低限安《。置标准计《算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拆迁人按照本款!第,(一:)、(二)项补【。偿金:额再增加一》定比例?的拆迁?补偿资金 【    — 拆:迁人应?当,在与被拆迁人—。签订: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后三十日《内将:货币补偿资金交付】被,拆迁人 —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二条  】被拆迁人选择迁建安!置的其?补偿安置适用下列规!定 ? ?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拆迁人根》据村庄和集镇规【划以及?市和:县(市?)、区宅基地管【理办法的规》定提供?迁建安置用地;【 — ,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拆迁!人,负责迁建《用地的通《水、:通电:。、通路和场地—平整或者支付相应的!建设费用;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被拆迁人】按,有关规定办理迁建用!地手续和建》。房审批手续拆迁人应!当予以协助;— ?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被《拆迁房?屋按重置价格予以】补偿  ! ,  第三十三条  !被拆迁住宅用房的附!。属设施不《作为住宅《用房安置依》据由拆迁《人给予相应补偿 ! ,   》  拆迁人应当对被!拆,迁住宅用房的装饰】费用:予以:补偿 》     第三!十四条  对利用自!有合法住宅》用房从事生》产经营活动》并持有工商营—业执照的拆迁人【除按照本章的规【定予以补偿安置【外还应当适》当补偿停产、停【。业,的经济损失具体【。补偿标准由》市和:。。县(市)、区人【民政府另行制定 】 ?     第三十!五,条  ?拆迁:住宅用房被拆迁【。人,选择调产安置或【迁建安置且需要【。。临时:过渡的拆迁》协议中?应当:明确过?渡期限和过》渡方式?并,由拆迁?人提供过渡用房【或临时过渡补贴费协!议约定的过渡期【限不得超《过两年被拆迁人【有权选择《过渡方式《拆迁人?不得强迫或者拒绝】   】  :拆迁人超过》协议规定的过渡【期限未提供》。安置用房《或,迁建用?地的除继续提供过】渡用房或临时过【渡补贴费外还—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另!行支付临时过渡【补贴费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六条  拆迁人应当!支,付被拆迁人搬家【补贴:费;实行调产安置或!迁建安置《且需要临时过渡【的拆迁人应》当支付双《倍的搬家补贴—费   !  第?三十七条  被拆迁!人应当在《规定:的搬迁期限》内完成搬迁;提前】搬迁的拆迁人应当】给予适当的奖励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