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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【 住宅?用房:补偿安置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—六条  住宅—用,房的拆迁补偿—安置可以实行调【产安置也《可以实行货》币安置对符》合市和县(市)、】区,人民政府规定条【件的被拆迁人还可】以实行迁建安置被拆!迁人有权选择具体】的补偿安置方—式   !  调产安置—是指由拆迁人提供住!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!安,置被拆?迁人 【。    《 货币安置》是指由拆迁人提供】相应的补偿资—金被拆迁人自行选购!安,置用:房 【    《迁,建安置是《指由:拆迁人提《供迁:建用地和《费用被拆《迁人:自行:建造安置《用房 ? 《  :。   调产安—置和迁建安》。置地点的《确,定必须?符合土?地利用总体规—划、:城市规划、村庄和集!镇规划的要》求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七条  拆迁住宅】用房应当以》集体建设《用地土地使用—权证或房《屋权属?来源证明文件—记载的事项》作为安置计》户依:据拆迁时符合—市,和县(市)》、区宅基地管—理办法规定的分户条!件的可以作为安置】计户依?据 — ,    被》拆,。迁住房的安置人口按!照被拆迁人家—。庭具有?常,住户口且实》际居:住的人?口确定虽有常住户】口但系寄居》、寄养?、寄读的人》员不计入《安置人口 —。    【 被拆迁人家庭成员!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下!列情形?之,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!人口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一)原常住】户口在拆迁地—的符合规定的现【役军人?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原》常住户口在》拆迁地的大中—专院校在校学生【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原》。常住:户,口在:拆,迁地的?劳,动教养、监狱服【刑人员; !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】符合法律、法—规规定以及市—和县:(,。。市,)、区人民政府规定!。情形的其他》人员 《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八条  被!拆迁人选择调产安】置或货币安置的其】。住宅用房的可安置】面积按照本条例第】二十三条的有—。关规:定确:定但每户最高不超】过建筑面积二百【五,十平方米;对于符合!宅基地申请条件但】因未取得《宅基地建房或—者已:建住宅用房建筑面】积低于?可申请建《房建筑面积》等原因而造成住房困!难的:村民:按每户?人均不少于三—十平方米建筑面【积(以下《简称低限安置标准)!确定可安《置面积 》    【 低限?安置标?准的具?体标准和《。操作规程由市和县】。(市)、区人—民政:府根据当地实—际制定?和公布 【    》。。 第:二十九条  被【拆迁:人在拆迁范围内【有多处集体所—。有土地?住宅用房《的应当合并计算其】住宅用房建》筑面积 】    《 被: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外!另有集体所有—土地住?宅用房的在适用【低限安?置标准时应当合并计!算其住宅用房建【筑面积 —  《   被拆迁人在拆!迁前合法取》得宅基?地建造住宅用房但】未按规定拆除原【有宅:基地住宅用房的其】原有宅基地》住宅用房《不予补偿安置并【应当在?规定的期限》内自行拆《除未在规定的期【限内自行拆除—的依法强制拆—除   !  第三十条—。  被拆迁人选择】调产安置《的其补偿安置适用】下列:规定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【)安置用房按—基本造?价被拆迁房屋—按重置价《格结合成新》结算:差价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】被拆迁房屋建—筑面积超《过可安置面积的部】分按重?置,价格结合成》新再增?加,。不,超过百分之三—百的比例《给予补偿;适用低】限安置标准的—。被拆迁人《其被:拆迁房屋建筑面【积按照低限安置【标准计算; !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。。)实际安置用—房建筑面积》低于可安置面积的部!。分,。按,照拆迁公告发—布时被拆迁房屋所】。在地:。段与安?置用房同类房屋等】级的商?品,住宅的平均价格【扣,除基:本,造价:结算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。四)实?际安置用房》建筑面积超过可【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!安置用房交付时所】在地段?同类房屋《等级的商品住宅【的平:均价格结算》    ! 第三十《。一条  被拆迁人选!。择货币安置》的其补偿安置适用】。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一)住宅用房】可安置面积的补偿】资金按?照拆迁公告发布【时被:拆,迁房屋所在地段【与安置用房同类房】屋等级的商品住【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!本造价确定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被拆迁房屋按】重置价格结》合成新予《以补偿;被拆迁【。房屋建筑面积超【过可安置面积的部】分按:重,置价格?结合成新《再增加不超过百【分之三百的比例【给予:补,偿;适用低限—安置标准《的被拆迁人其被【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按!照低限安置标准【计算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?拆,迁人按照本》款,第(一)、(—二)项补偿金额再增!加一定比例》的拆迁补偿资—。。金, , 》。 ,   拆迁人应当在!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!补偿安置协议后三十!。日内将货币补偿【资金交付《被拆迁人 !。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二条  被拆!迁人选择迁》建,安置:的,其补偿安置适用下列!规定 —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。)拆迁人根》据村庄和集》镇规划以及》市,和县(?市)、区宅》基地管理办法的【规定提供《迁建安置用地;【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》)拆迁?人负责迁建用地【。的通水、通电、【通路和场地平整【或者支付相应—的,建设费?用,。;,。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。(三)?被拆迁人按有关规定!办理迁建用地手【续和建房审批—手续拆迁人应当予以!协助; 》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【)被拆迁房屋—按重:置价格予以补偿【 》  :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! 被拆迁住宅用房的!附属设施不作为住宅!用房安置依》据由拆迁人给予相应!补偿 ?    】 拆迁人应当对被】拆迁住宅《用房的装饰费—用予以补偿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十四条 《 对利用《。自有合法《住宅用?房从事?生产经?营活动?并持有工商》营业: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!本章的规定》予以补偿安置外【还应当?适当补偿停产、【停业的经济损失具体!。补偿标准《由市和县《(市)、区人民【政府另行制定 】。 : ,  :  :。 ,第三十五条》  拆迁住》。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!调产:安,置或迁建安置且需要!临时过渡的拆迁协】议中应当明确—过,渡期限和过渡方式】并由拆迁《人提:供过渡用房或临时过!渡补贴?费协议约定的—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两!年被拆迁人有权选择!过渡:。方,式拆迁人不得强迫】或者拒绝《 : :     拆迁人!超过协议规》定的过?渡期:限未提供安置用房或!迁建:。用地:的,除继续提供过渡用】。房或:临时过渡补贴费外还!应当自?逾期之月起另—行支付临《时过渡补贴费 】 :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六条  》。拆迁人应当》支付被拆迁人搬家补!贴费;实行调产【安置或迁建》安,置且需?。。要临时过渡的拆迁人!应当支付双倍—的,搬家补贴费 】     【第三:十七条  》被拆迁人应当—在规定的搬迁—期限内完成搬迁【;提前搬迁的拆迁人!应当给予适当的奖】励,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