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行政处罚】自,由裁量权《行使实?体规则?
! 第九》条, , 行政处《罚实施机关实施行】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!人改正或限期改【正违法?行为
《
除!法律、?法,规、规章另有规定外!限期改正期限最长】不超过30日,情】况特殊经行》政处罚实施》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!当延长
! 第十条 !法律:、法规、规》章规:定可:。以,实施单处处罚—也可以并《处处罚的对轻微违】法行为实施单—处处罚;对一般【违法行为实施单【。处或并处处罚;对】。严重:违法行为《实施并处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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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十:一,条 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行《政处罚实施》机关应当依》法从轻?处罚
》
《 ? 《(一)又聋又—。哑的人或者盲人实】施违法行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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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二?)在共同《违法行为中起次【要或:者辅助作用》。。的;
】 —。 , (三)未曾—发生过相同违—法行为的;
】
【 ? (四)主动中止违!。法行:为的;
【
,
】 (五)涉》案,财物:或者违?法所得较少的—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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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—。六)具有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!范性文件依》。法规定情形》的
【 ? 第十二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!政处:罚实施机《关应当依法从重【处罚
【
》 (一)在共!同违法行为中—起主要作用的;
!
】。 (二)涉】及,人身健康、》生命安全、公共安全!、社会安定》、环境保护、经济秩!序,情节较?重或造成危害后果的!;
】 : 》(三)违法行为造成!。群众反映强》烈,或上访的;
【
】 (四)侵】害残疾人《、老年人《、妇女、《儿童、农《民等群体利益的;
!
:
【 (》五)国家机关—通,过,新闻媒?体、发布《公告等方式专—。门禁止或告诫后【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!;,。
! , ? (六)《被处罚?一定期限内再次发】生相同违法行为【的;
【
《 (七【)对:国家、?省,、市的阶段性重点】。工作造?成不良影响的—;
《
【 (八—)具有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和其他】规范性文《件依法规定》情形:的
【 第》十三条 除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另有!规定外对同一违法行!为设:定了多种处》罚的按照以下规则实!施处罚
【
】 (一)从重【处,。。罚适用行政》拘,留、暂扣或》者吊:销许可证、暂扣【或者吊?销执照、责令停【。产停业、《较大数?额的:罚款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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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?。(二)一般处—罚适用一般数额的】罚款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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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!从轻处罚适用较小】数额的罚款》和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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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《四条 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设!定的:罚款:数额有一定》幅度的?在,幅度范围《内,分为从重处罚—、一般处罚、—从轻:处罚
《
【。 当事人《的违法行为没—有从轻、《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!予以:一般处?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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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十:五条 除法律、】法规、规《章另:有规:定外罚款处罚的【数额按照以下标【准确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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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一)罚》。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!的从重处罚不得低】。。于,中间:倍数;从《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!倍数;一般处—罚按中间倍数处【罚;
】 : 《 ,。 (二)罚》款为一定《。幅,度,的数:。额的从重处罚不【得低于最高罚款数】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!平,均值;从《轻处罚应当低于平】均值一?般处罚按平》均,金,额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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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—)只规定最高罚款】数,额没:有,规定最?。低罚款数额的—。从轻处罚一般—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!0%以下确定一【般处罚按最》高罚款数额的—50%以下确定【;只:规定最?低罚款数《额没有?规定最高罚款数额】的从重处罚一般按最!。低,罚,款数额的5倍以下确!定;一般处罚按最】低罚款数额》的2倍以下确—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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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六条 同时【具,有两个或《两个以?上从重情节、—且不:具有从轻情节的【应当按最高处罚幅度!实施处罚;同时具】有,两个或?两个以上从轻情【节、: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!应当按最《低处罚幅度实施处】罚;:同时具有从重—、从轻?情节的应当综合考】虑根据主要情节【实,施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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