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建标库

第二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原则

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应当基于正当目的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应当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实施的行政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相当。

    对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,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作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同。

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,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,明确执法流程,并向社会公开。

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,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、客体、主观、客观等因素,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作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