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执业管理 ! ,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社会医疗机》构必须由经过核【准的:医疗卫生技术人员】亲自应诊不得使用非!卫生技术《人,员从:事医:疗卫生技术工作 】 : ,     —。工作人员上岗—时必须穿工作—。服佩带有本人—姓名:、职称的标脾 】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一条 】 社会医疗》机构必须将》医,疗机构?执业许可《证等行医证照的【正本、诊疗科目及】收费标准悬挂于执】业场所的《明,显位置做到一证【一点定点《亮证行医 —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二条!  社会医》。疗机构?应当督促卫生技术】。。人员格守医德—救,死扶伤并对患者承】担诊:治责任防止医疗【事故的发生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三—条  ?社会医疗机构必须】按照核准登记—的诊:疗科目开展诊—疗活:动 【    医院—、门诊部未经—。市、县卫《生行政?主管部门《审核批?准,不得擅?自开:展计划?生育:手术和性病诊—治 《    — 诊所不允许开展计!。划生育手术和—性病诊治 】     严禁】社会医?疗机构?。以任何形式进—行产前胎儿性别鉴】别 ? ,。 : , ,。  : 第:二十四条  任何单!位或个?人不得?伪造、涂《改、出租、出—借、出卖设》置医疗?。机构批准《。书、医疗《机构执业资格—证书、医疗机构执】业,许可证 【     不得向!外转承包医疗—机构及其科室—   】  第?二十五?条  ?社会医疗机》构必须按《照自治区财》。政和:物价:部门批准的医疗收】费,。标准进?行收费不得擅自增立!收费项目《或提高收费》标准: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六条  社会!医疗:机构对患者》施行手?术、特殊检查或者】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!患者:或其:他亲属(《。或监护?人下同?)同意并《签字;无《法,取得患者或其他亲】属签字时负责治疗的!医师应当提出—医疗方案在获得医】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!字同意后方可实施】 》   ?。 , 第:。。二十七条  —社会医疗《机构实施首诊—负责制对危》重病人?。必须及时采取救【治措施对限于—设备或技术条件不】能诊治的病人应及时!转诊 《  》 ,  :第二十八条 — 社:会医疗机构必须贯彻!执行中华人》民共和国药品—管理法不得使—用,与,其执业科《目无关的药品核准使!用的各?类药品必须从—合法的药品经营【企业购?进  】   严禁》使用:假药、劣药》、过期失效药和禁药! ,  —。   ?社会医疗机构不【得生产、经销或者变!相经销药《品自配的制剂须【经自治区、》。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批,准并:发给制剂许可证【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。。  社会医》疗机构发生》医疗事?故或者其他医疗纠纷!时必须及时》如实地向登记机关报!告并做好现场—实,物、资料的封存【、保留?及协助?调查处理工作 【 ?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条  社会医】疗机构发布医—。疗广告必须》遵守国家有关—法律、法规规定未】经自:治区卫生行政—主管:部门审批的医疗广】告不得发布 —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一】条,  社会医疗机构】。必须建?立健全行医技术【档案妥善《保存病历、处—方、收费单据以及疾!病证明出生》证,明,。、死亡证明存根【须永久保存》住,院,病历保?存期不得少于三十】年门诊病历保存【期,不得:少于十五年》其他行医资料—。保存期?不得:少于三年 】     社会】医疗机?构必须使用》市卫生?行政主管《部门统一《印制的病历、门诊】。登记簿、处方笺、】报告:书、证明书等业务凭!证不得将其出卖也不!得使用其他医疗机】构,的票据、病历、处方!。、检查报告单 】 《    社》会,医疗机构使用—的收费单据》按,照国家和《自治区有关规定【管理 ? ?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二》条 :。 社会医疗机构对传!染病、精神》病、职业病、—医疗美容的诊治【和处理应当遵—。守国家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的—规定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三条 》 社:会医疗机构必须对】出具的诊《断疾病证明或者其】他专业性文件的真】。实性负?责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四条  —社会医疗机构应当】严,格,执行灭?菌消:。毒、隔离制》度,。采取科?学有效的《措施处理污水—和废:弃物积极预防医源性!感染和疾《病的:传播 ? ?。。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五条  社会医!疗机构?应,当承:担相:。应的预防保健工作发!生重大灾《害、事?故、:。疾病流行《或者其他《意,外情况?时社会医《疗机构?及其卫生《。技术人?员必须服从》所在地卫生》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的安排和—调遣 》  《   第《三十六条  —社会医疗机构—。的卫生技《术人员应接受当【地卫生工作者协会】的业务指导和行业】监督 】。 ,   第三十七条 ! 社会医疗机构应当!依法向市、县—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交纳管理费【。 《 :    第三十八】条  市、县卫生】。行政主管部门的监】督执法人员在行使监!督、管理执法权时】。必须依法行政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