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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执业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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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,二十条 社会【医疗机?构必须由经过核【准的医疗卫生技术】。人员亲自《应诊不得使用非卫】生技术人《员从:事医疗卫生技术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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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!人员:上岗时必须穿工【作服佩带有本人姓】。名、职称的》标脾
】 第二十一条! :社会医疗机构必须将!医疗机构执业许可】证等行医《证照:的正本、《诊,。疗科目及收费—标准悬?挂于执业场所的【明显位?置做到一证一—点定点亮证行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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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二,十二条 社—。会医疗机构应当【督促卫生技术人【员格守医德救死扶】伤并对患者》承担诊治责》任防止医《疗事故的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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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! 社会医疗机构】必须按照核》准登记?的诊:。疗科目开展诊—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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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医院、门】诊部未经市、县卫】生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核《批准不得擅自开展】计划生?育,。手术和性病》诊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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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诊所不允许开展计划!生育手术和性病【诊治:
— ? 严禁社《会,医,疗机构?以任何形《式进行?。产前:胎,儿,性,别,。鉴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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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—条 : ,任何单位或个—人不得伪造、涂改】、出租?、出借、出卖—设置医疗《。。。机构批准《书、:医疗机构执业—资格证书、医疗机构!。执业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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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!得向外转《承包医疗机》构及其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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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】条 : 社:会医疗机构必—须按:。。。。照自治区财政和物】价部门批准的医疗】收费标?准进行收费不—得擅自?增,立收费项目或提高】收费: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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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六条?。 , 社会医疗机—构对患者施行手术、!特殊检查或》者特: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!者或其他亲属—(或监护《人下同)同》意并签字;》无法取得患者或【其,他亲属签《字时负责治疗的医】师应当?提,出,医疗方案在》获得医?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!字同意后方可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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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七条 】。 社会医疗》机构实施首诊负责】制对危重病人必须】及时采取救治—措施对限于设—备或技术条件不能】诊治的病人应—及,时转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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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 【社会医疗机构必【须贯彻执行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?药品管理法不—得使:用与其?执业科目无关—的药品核准》使用的各类药品必】须从:合法的药品》。经营企业购进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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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严禁《使,用假药、劣药、过期!失,。效药和禁《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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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【医疗机构不得生【产、经销或者变相经!销药品自配的制【剂,须经自治区、市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并发给制剂许【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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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《九条 社会医【疗,机构发生医》疗事故?或者其他医疗纠纷时!必,须及:时如实地《向登记机关报告【并做好现场实—物、资?料的封存、》。保留及协助调—查处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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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条 —社,会医疗机《构发布医疗广—告必:须遵:。守国家有关法—律、法规规定未经】自治区?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的》医疗广告不》。得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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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一条— , 社会医《疗机构必须建—立健全行医技术档】案妥善保存病历【、处方、收费单据以!及疾病证明出生证明!、死亡证明存根须】。永久保存住院病历保!存期不得《少于三十《年门: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!。于十:五,年,其他行医资料—保存:期不得少于三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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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社会医疗机!构必须使用》市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统一》印制的病历、—门诊登记簿、处方】笺、报告书、—证,明书等业务》凭证不得将其出卖也!不得使用其他医疗】机构:的票:据、病历、处方、】检查报告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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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社会医疗机构使用】的收:费单据?按照国家和自—治,区有关规定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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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《十二条 社会医疗!机构对传染病、精】神病、职业》病、医疗美容的诊】治和处理应当遵守】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规章的规》定
! :第三:十三条? , ,社会:医疗机?构必须对出具的诊】断疾:。病证明或者其他专】。业性文?件的真?实性负?责
【 第三十四】。条, 社会《医疗机构应当严【格执行灭菌消毒、隔!离制度?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!处理污水《和废弃物《积极预防医源—性感:染和疾病的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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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:五条 社会—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!应的预防保》。健,工作发生重大灾【。。害、事?故、疾?病流:行或:者其他意外情况【时社:。会医疗机构及—其卫生技《术人员必须服从所】。在地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的安排和调【。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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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六条 《 社会医疗机构【的卫生技术人—员应接受当地—。卫生工作者协会的业!务指:导,和行业监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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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【七条 ? 社会医疗》。机构应当依法向市、!县,卫,生行政主《管部门交纳管—。理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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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三,十八条 《 市、县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的【监督执?。法人员在行使监【。督、管理《执法权?时必:须依法?。行,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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