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道!路、公共《场所和机动车—辆容: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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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四条 》 主次干道》两,侧建筑物的所—有人、使用人或【者管理人应当—与城市管理(市容)!行政:主管:部门签订市容环【境卫生责任书按照市!容环境?。卫生责任区管理【规定履?行相:关义务市容环—境卫生责任》区范围?按照江苏省城市市】容和环境《。卫生管理条》例的: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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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道路两侧的单位和经!营户应当保持责任区!容貌整洁遇有冰雪天!气及时扫雪、—铲冰;发现道路【设施损坏的应—当及:时告知有关部—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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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:十五条 道路应】当保持平整、完好路!面出现?坑凹、破裂》、隆起、溢》水、:塌陷和污染》等情况管理单位【应当:及时修复和清理【
】。 道路上设置的窨!井盖等设施应当【保持完好《窨井盖丢《失、破损、移位的管!理单位应当及时补】齐,、维修、《。。复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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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【 道路两侧和【公,共场地不得堆—放物品、搭建建【筑物因特殊》需要在道路》。。两侧和公共》场地临时堆放—。物品、搭建非永【久性:建筑物的应当征求】城市管理(市容)行!政主管部门意见【按,照,有关规定办理—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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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】得超出门、窗在店】外,占道经营、作—业或者展示》商品
! 不得》在禁:止的地段和时间【内摆摊设点》。可以摆摊《设点:的地段和经》营时间由城市管【理(市容)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会同:有关部门按》照不影响市容、交通!和方便群众生—活的原则确定报市】、区、县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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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次干道!两侧空地不得—。晾晒:衣,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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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主】次干道两侧的围墙】应当美观、透景可以!。选,用栅栏或者绿—篱、花坛、草坪等作!为分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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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八条 ! 道路两侧》、公共场地》的树木、《草坪、绿篱、—。绿岛、?雕,塑,、花台、水池等应】当,保持整洁出现损毁】、,缺失、污染的管理单!位应当?及时修复、清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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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, 交通场》站、信号《装置、路牌标志、】隔离栅栏、电力杆线!、邮政电信等设施】应当保持安全—、整洁、完好位置】适当出现破损—、锈蚀、脱》落、移位的管理单】位应当及时维—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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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道路!、主:次干道?两侧空地的各—种施:工作业现场》应当公示施工作【。业批准文件设置封闭!围挡和?警示标?志及时清理场—地
【 临时占用道!路、广场等公—共场:地举办节庆、—文体、商业等—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!办理审批手续—并保持公共场地【整洁活动《结束后应当及时【拆除临时设》施、清除废弃—。物,
— 第二—十一条? :机场、车站》、港口、码头—、影剧院、歌舞【。。厅、体?育场馆、公园景点】、贸易市场等公【共场所应《当保持容《貌整洁管《理、经营单》位负责日常》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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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市区运行的机!。动车:辆,应当保持容貌整洁货!运车辆应当规—范装载避免》载运物遗洒、—飘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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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不得在道路】和主次干道两侧空地!清洗:机动车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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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市政公用部门应【当将已办理城市排水!许可的机动车辆清洗!经营者的信息告知】城市管理(》市容)行政主管部】门城市管理(市容】)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加强对车》辆,清洗经?营活动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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