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道路、公共场所和机!动,。车辆容貌管理 】  【   ?第十四条《  主次干》道,两,。侧建筑?。物的所?有人、使用人或者】管理人?应当与城市管理(市!容)行政主》。管部门签《订市容环境》。卫生责任书按照市容!环境:卫,生责:任区:管理规定履行相关】义务市容环境卫生责!。任区范围按照江【苏省:城市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管理条例—的规定确定》  【   道《路两侧的单位和经】营户应当保持—责任区容貌整洁【遇有冰雪《天气及时扫雪、铲】冰;发现道》路设施?损坏的应《当及时告知有关部】门 —。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  ?道路应当保持平整、!完好路面出》现坑:凹、破裂、》隆起:、溢水、塌陷和污】染等:情况管理单位应当】及时修复和清理【 》。     》道路上设置的—。窨井盖等《设施应当保持完好】窨井盖丢失、—破损、移《位的管理单位应当】。及时补齐、维修、复!位,    ! 第:十六条  道路两侧!和公共场地不—得堆放物品》、搭建建筑物—因特殊需要在道【路两侧?和公共场地临—时,堆放物品、搭建非永!久性建筑物》。的,应当征求城市管理(!市容:)行政?主管部门意见—按照有关规》定办理审批》手,续, —    不得超出门!、窗:在店外占《道经营、作业或者展!示商品 — , ,  :   不得在禁止】的地段?和时间内摆摊设点】可以摆摊设点—的地段和经营时间由!城市管理(》市容)行政》主管部?门会同有关》部,门按照?不影响市容、交通和!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!确定报市、》。。区、:县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 ?。 :  《   主《次干道两侧空地不得!晾晒衣物 】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七条《 , 主次干道两—。侧,的围墙应《当美观、透景可以选!用,栅栏:或者:绿篱、花坛》。、草坪等作为分【界 【   ?。 第十?八条  道路两【侧、:公共场地的树木【、草坪?、,绿篱、绿《岛、雕塑、花台【、水池等应当保持】整洁出现损毁、缺】失,。、污染?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!修复、清理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九条?  交通《场,站、:信号装置、路牌标】志,、,隔离栅栏《、电力杆线、邮政电!信等设?施应当保持安全、】整洁、完好位置适】当出现破损、锈【蚀、脱落、移位【的管理单位》应当:及时维修 】   《。  :第二十条  —道路、主次干道两】侧空地的各种—施工作?业现场应当公示【施工作业批准文件设!置封:闭围:挡和:警示标志及时清理场!地 【  :  临?时占用道路、广【场等公共场地—举办:节庆、文体、—商,业,等活:动的应当按》照规定办理审批【手续并保持公共【场地整洁活动结束后!应当:及时拆除临》。。时设:施、清除废弃物 】 ,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一条  机场、!车站、港口、—码头:、影剧院、》歌舞厅、体育场【馆、公园景点、【贸易市场《等公共场所应当保持!容貌整洁管理、经】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! ,。 》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二条《  市区运行的机动!车,辆应当?保持容貌整》洁货运车辆应当【规范装?载避免载运物遗【洒、飘散 —     】。不得在道路和主【。次,干道两侧空地清洗机!动车:。辆 《     【市政公用部门应当】将已办?理城市排水许—可的机动车》辆,清洗经营《者的信息告知城市】管理(市容)—行,政主管部《门城市管理(—市容)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—加强对?车辆清洗经营—活,。动的监督管理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