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:章 建筑物容貌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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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九条 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的建筑】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!的城市容貌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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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十条 《。 现有的《建,筑物应当《保持外形完好主次】干,道两:侧破残的建筑物【应当及时整》修墙面污损的应【当及时清洗、粉刷】、油饰符合街景要求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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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一条 在【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!内开设店铺从事商业!活动的?不得破坏建筑物结】构影响建筑物安全】使用:、污染环境以及严重!影响周围居民生活】并应当按《照规:定办理相关》。审批手续在主次干道!两侧建筑物内—开设店铺从事—商业活动的具体规】定,。由市:人民政府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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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条 主次!干道两侧主》要公:共建筑物应》当按:照本市城市照—明规划?的要求设置安全、节!能、:环保、美观的景【观照明设施主次干】道两侧的新建公共建!筑物:应当按照有关规定】设置景观照明设施与!主体工程同步设【计、同步建》设,、,同步:使用景观照明—设施应?当与周围环境相协】调按照规定开—启并保持设施—功能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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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。条 建筑物顶部和!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的!阳台外侧不得搭置建!。筑物以?及,堆放、?吊挂物品影响—市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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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主次干道两侧】住,宅需要封闭》阳台的应当安—。全、整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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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次干道两侧—。建筑物外立》面上安装的窗栏、空!。调室外机、遮—阳棚:应当安全、整—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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