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,章 供应《管理
—
— :第,二十八条 》 购买经济适用【住房实?行申请、审核、公】示和轮?候,制度已?购经济适用》住房家庭不》再享受其他住房保】障优:惠政策
》
》 第二十九条】 符合下列条【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!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!
《
! (一)低》收入:。住房困难家庭应同】时,符,。。合下列条件
【
《 《1、具有本市—市区:城镇常住户口且满】5年;
! 《2、家庭人均月收】入在:规定标准《以,下;:。
【 3《、家庭人均住房建】筑面积在规定标【准以下
】
当多【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!住房、且其中有【两,个以上家《庭符:合申购条件时若【有一个家庭申购【后其他家庭的住房】面积超过《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!准,家庭之间应当—协商:一,致仅确定一个—。。家庭:申购经济适用住房
!
— 》 (?二)国有土地上的被!拆迁家庭同时符【合下列条件》
:
— 1、《具有本市《市区城市常》。住户口;《
?
? , 2、货币补偿!金额在?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!以下;
《
》。。。 3、同一】户,籍家庭成员人均【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!人,均可支配《收入标准以下;【
《
—4、本市他处无【住,房,
》
】 (三)《经市政府认定的其】他困难家庭
!。
: ? (四)】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!家庭申购办法—按照南?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!偿安置办法(宁政发!〔2007〕—61号)文件—。规定执行
【
《 经济》适用住房《申购的?。条件和标准货—币补偿金额的标【准、上?年度本市《。人均可支配收入【标,准以及标《准的调整由市房【产,局会:同市有关部》。门制定并报市政府】批,准后公布执》行
《
第】三十条 除申【购,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!成员可以《作为分摊《家庭收入的人口
!
,
【。 ? (一)与申购家】庭夫:妇具有法定》赡养、抚养、—扶养:关系并共同生活的】人员;
】
, 》 (二)—正,在服义务兵役—的子女;
—
》 (三!),在外地读书的未【婚子女
《
— 除申购家庭】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!作,。为分摊家庭住房【建筑面积的人口【
,
,
:
: 《 : (?一)共同居住—的他处无住房的近】亲属及其家》庭成员;《
》
》 : :。(二)正在服义务兵!。役的子女;
【
—。 《 (三《)在外地《读书的?未婚:子女;
【
,
: ? (四)【原同:户籍的劳教或服刑】人员
】。 第三十【一条 下列—房屋应当认定为申】购,家庭的?住房
】 (!一)家庭成员的私】有房屋;
!
》 (》二,),家庭成?员承租的公有房【。。屋;:
,
— 【(三)现实际—居住的父母或者【子女的房屋;
!
,
》 : (《四)因离婚》失去自有、共有【住房:(含承租公有住【房)不满2年—的;:
《
《 , (五)家!庭成员?转让或被拆迁不【满,5年的自有、—共有住房《(含承租公有住房】);
【
, 》 (六)已【购买或已《拆迁安?置的房屋
—
第!三十二条 申【请经:济适用?。住房保障应当提供】下列材料
】
! (一)家庭收入】情况证明;》
《
? : ? (二)房产证】、公房租《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!证明;
】
? (三】),家庭成员身份证和】户口簿?;
》。
: (!四,。。)需提交《的其他证明
!
:。 :。 第三《十三条 申购经济!适用住房《按照下列程》序办:理
! 》 ,(一)申购家—庭应当?由,户主向户口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!提出书面申请—填写住房保障—申请表按照要求提】供,相关申报《材料并书面》承,诺诚信?申报
—
: 【 (二)街道办事处!应当自受理之—日起20个工作日内!就申购家庭的收入】、,人口状况、》住,房,状,况等进行全面核【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!。社区居民《委员会组织评议【后在社区内》公,示5:天,;经公示无异议或】异议不成立由街【。道办事?处,将申请?材料、初《审意见和公示—情况一并报送区民】政部门
【
《。 —(三)区民政部【门应当自收到—上报材料之日起【15日内对申—购家庭的收》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!具意见将符合保【。障,条件:。的申报材《料转:交区房保办
【
》 《 ?(四)区房保办应】当自收到《民政部门提交的相】关材:料之日起20日内】对申购家《庭住房状况进—行审核并提》出审核意《见后提交市房—保办
?
《
— ?(五)市房保—。办,应,在接到?初审意见30日【内,。完,成审核工作》。对符合规定条—件的登报公》。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!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!申购家庭轮候—待购经济适用住房】经,审核不符合》规定条件的书面通】。知区:房保办由《区房保办送达申请人!并,。。。说明理?由申请?人对审核结果—有异议的《可以申请复核
】
《 ? ,被拆迁家庭》购,买经济适用住房【的,程序按有关规定执】行
?
?
, , 第三十四条 ! 每批次经济—适用住房竣工—后区房保办》。根据市房保》办的:供,应分配计《划及房源情》况及时组织申购家】庭选房安排申—购家:庭与:建设单位签订—购,房合同
! 第三十【五,条 低《收入:住房困难家庭—申购经济适用—住房的可将原—住房交市房保办收】。购收购办法另—行制定
《
?。
第【三十六条 已获准!购买经?济适用住房的家【庭自:批准之日《起两年内《因自身原因》未能购?房的应当重新申请】
?
? ? 申购家庭在选房】后应及时向》建设单位《缴纳购?房款半年之内未缴款!。。的视作自愿放弃两年!之内不得重》新,申购
—
第三十!七条: 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的先后顺序由市房!保办根据登记—家庭实际收入水平、!住房困难程度和申】请登记顺序等确【定也可采用公开抽】签或摇号《的方式确定军烈属】、残疾人可以优先购!买
?
《 第三十八条! :购房家庭需持—南京市?经济适用《住房购?买,通知书(以下简称】“通:知书”)到建设单】。位购买经《济适用住房凭通【知书和有关购—房契约办《理经:。济适:用住房房屋所有【权证和国有土—地使用证
】
第三十!九条 《经济适用《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必!须将供?应方案(包括套数、!面积、对象》等)报市《、区房保办审核未经!审核的一律不得销售!项目建设单位—未,销售完的剩余房源】转入下年度销售或由!市房保办统一调【配供应?销售
》。
经】济适用住房》。项目建设单位在供应!销,售前应办理有关销售!手续:并,协,助购:房者在规定》时间内?办理房屋所有—权,证和国有土地—使用证
—。
第】四十:条 购《。买经济适《用住房使用经—济适用住《房买卖?契约房产、国土部】门在办理《权属:登记时应当分别注】明“经济适用—住房”、“划拨【土地”字样
!
《 , 第四十一条 经!济,适用住房的物业【专项维修基金由购房!人按:规定比例缴》纳
—
, 第四十【二条: 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满5年取》得房屋?所有权证《和国有土《地使:用证后可以上市交易!但政府享有优先收购!。权,经济适用住房在出售!时出让?方应按照届时同地段!普通商品住房—与经济适用住—房差价?的一定比《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!益等:相关价款集》体土地上被》拆迁户取得》经济适用住房转让】时不需交《纳差:价上市出售》办法(含集体土地】。拆迁取得的》经济适用住房)【另行制定
【
第四!十三条 已建【成的经?济适用住《房小区的物业服【务应以“《。政府主导、社区牵】头、综合治理—、政策扶持”为【原则其物业服务可】采取招标方式选择】也可以?由社:区居委会牵》头,实,行居民?自我管理
!。
第—四十四条 市、】区人: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经?济适用住房小—区的社区管理服务的!指导:为入住家庭提供就】业、医疗《、就学等社会保障】
?
? ?。 第四十五条— 已享受》住,房租赁补贴的低收】入家庭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的《自,房屋交付的次—月起不再享受租【赁补贴转让或出【售经济适用住房【的家庭除由》市房:保办按原供应—价回购?外不得再次申购【经济适用住房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