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 单!位集资合作建房 】 —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六条  距离城区】较远的?独立工矿《企业和住房》困难户较多、经【济效益较差、无力】实施:住房分配货币化【且职工平均家庭人】均住房面积低—于全市人均住房【面,积60%以下的【单位在?符合城?市总:。体规划、土地利【。用规划?、住房建《设规划的前提下【经市政府《批准可以利》用单:位自有土地》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!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】房的对象必须限定】在本单?位符:合,本市规定《的,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 】    《 单位?集资合作建》房的地?域范围限于》东面以绕城公路南面!以绕城公路》。和三桥连接线西面】、北:面以长江为界(【不,含建邺区江心洲【街道)的环形界线以!外 :    】 第四?十七条 《 ,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!当纳入本市经济适用!住房:建,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!理,且建设标准、优惠】政策、供应对象、产!权关:系等均应《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!房的有?关规:定集资合作建—房方案需《经本单位职工—代表大?会审议通《。过  】   第四十八条】  任何单位不得利!用新征用或》新购买土《地的方?式,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!级,国家机关一律不得】搞,单位集资《合作建房 【     第四!。十九条  单位【集资合作建房在满】足,本单:位低收入住房—困,难家庭购买后—仍有少量剩余房源的!由市:房保办统一》组织向符合经济适】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!庭供应或由》市房保办《以成本?价收购?后用作廉租住房 】 ?  ?   第五》十条 ? 向职工收取的单位!集资合作《建房款项实行专款】管理、专项使用并】接受市房产局、【财,政局、审计局的【监,督,。 : ? ,    第五十一条!  已参加》福利分房、》购,买经济适用住房【或参加单位集资合】作建:房的人员不得再次】参加单位集资合【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!借集资合作建—房名义?变相实施住房—实物分配《或商品房开发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