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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—。单位集资合作建【房,。
! : 第四十六条— 距离城区较【远的独立工矿—企业:和,住房困?难户较多、经—济效益较差、无力】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!且职工平均家庭人均!住房面积《低于全市人均—。住房面积60%以】下的单位在》符合城市总》体,规划、土《地利用规划、住【房建设规划的—前提下经市政府批】准可以利《。用单位自有土—地进行集资合作【建房参?加单位集资合作建】房,的对:。象必须?限定在本单位符合】本市规定的》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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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单位《集资合作建房—的地域范围限—于东面以绕城公路南!面以:绕城公路和三—桥连接?线西面、北面以【长,江为界?。(不含建邺》区江心洲街道—)的环形界线—以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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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十七—。条 单《位集资合作建房【应当纳入本》市经济适《用住房建设》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!且建设标准》、优惠政策、—供,应对象、产权—。关系等?。均应严格执行经济适!用住房的有关规定集!。。资合作建房方案需】经,本单位职《工代:。表大:会审议通《过,
— 《第四十八条 【任何单位不》得利: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!地的方式组》织集资合作》建房各级《国家机关一律—不得搞单位集—。资,合作建?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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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九条— 单位《集资:合作建房在满—足本单位《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购买后—仍有:少量:剩余房源的》。由市:房保办统一组织向】符合经济《适用住房购》房,条件的?家庭供应或由市房】保办以成本》价收购后用作廉【。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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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条 《 向职工收取的【单位集资合作—建房款?项实行?专款管理、专项使用!并接受市房产局、财!政局、审计》局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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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五十?一条 已参加【福,利分房、《购买:经济适用住房或【参,加单:。位集资合《作建房的人》员不得?再次参加单》位集:资,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!位借集资合作建房】名义变相《实施住房实物分配】或商品?房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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