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工?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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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:六条 《企业应当依法建立】工资支付制度工【资支付制度应当由企!业与工?。会代:表或者职《工代:表通过集体协商【方式签订并告知本单!位全体劳动》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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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!支付制度的》内容:应当包括企业支付给!劳动者的工》资标准、支付周期】和,日期、特殊情况下】的工:资支付标准、计件】工资:的计件?单价和?。定额或者计件单【价和定额《的确:定方法、加》班工资?计发:基数、?。工,资的扣减以及—各类津贴《、补贴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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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工资应!当以法定货》币支付?。不得:以,实物:及有价证券替代【货币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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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八条 》 企业应当将工资】直,接支付给《劳动: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!故不能领《取工资时可以—。。委托他人代》。领
! :企业以现金》形式:支,付劳动者工资的应】当在工作《时间内进行》并由领款《人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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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!代发工资企业委【。托银:。行发:放工资的应当将工】。。。资存入劳动》者,本人或者其指定的】帐户
】 , , 第九条 企】业应当保存支付劳】动者工资的》数额、时《间、领取《者的姓?名及签字、劳动者】出勤情况、劳动【者完成工作任务情】况,的书面记录资料保】存期不?得少于两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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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企业】向劳动者支》付工资时必须向劳动!者,出具:包,括劳动?者姓名、《发放时间、应付工资!、实发工资、代【扣和扣减工资—。等内容在内的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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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,一条:。 :企业必须《在与劳动者约—定的日期或者本单】位规定的日期支【付工资如遇节假【日或者休息日则应】当提前在最近—的工作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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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十二条 工资!结算周?期应当不得》违反下?列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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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一)实行月、周【、日、小时》。工资制的工资结【算周期应《当与劳动者协商确】定但不得超过一【个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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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《实行年薪制的—应当每月预付工【资年终结算预付【工资不得低于当地】企业最低工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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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实!行计件工资制包括】全额:计件:工资形式以及—其他:。。相类似工资形式的结!算周期不《得,超过一个月;—
—。。。 (》四)对完《成一:次性临时劳动—或者:。。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!者企业应《当,按照:有关协议或者—合同规定在其—完,成劳动任务》后的第?一个工作日内付清工!资但:企业:与,劳动者有约定的应当!按照约定《结清工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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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五)实行其他【工资制?的如结算周期超过一!个月应?当每月预发一次【工资预发的工资【应当不低于当地企】业最低工资其—结算周期最长—不得超过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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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!在依法办理解除【或者终止劳动合【同手续时企业应当一!次结清劳动者工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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