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二:章, 基本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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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,。条 公民》应当热爱祖国遵守社!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!弘扬家庭《美,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!遵守法律《。、法规和公序—良俗
》
第】十条 《公民:应当维护公共秩序】遵守下列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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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言!行举:止文明着装》整洁得体不得—在公共场所大声喧】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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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—(二:),不得在禁止吸烟场】所吸烟;《。
》。
? —(三)等候》。服,务时:依次:排队;
—
? 】(四)在影剧院、】图书馆、博物馆【、比赛场馆等公共场!所服从现场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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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五)进】行健身娱乐》。等活动应当符—合环境噪声》管理规?定不得干扰他人【正常工?作和生活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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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—条 : 公:民,应当维护公》共环境?卫生不?得有下列行为
】
,
,
? ? (一—。)随地吐痰、便溺】;
:。
【 —(二:)乱扔果皮、纸【屑、烟蒂、饮—料瓶等废弃物;
】
! (三)随处!。涂写、刻画、粘贴】;
》。
! (:四)乱倒乱》排污水、乱堆杂物
!
】 第十二条 — 公民应《当,爱护公物不得—有下列?行为
《
》。 》 , (一)损》坏,花卉、?绿篱、树木和—草坪;
【。
— (》二)损坏垃圾桶、】。雕塑、体育健身【器材和共享交通工具!等物品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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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《 (三)损坏交】通安全、治安防控】、,市政、气象、水文、!环境监测、通信和】水电气暖《等公共设施设备;】
《
《 , ? (四《)躺:卧、污损公共—场所座椅
—
,
【第十三?条 公民应当文】明出行遵守下—列规:定
【 (!一):乘坐公共交通—工具先下后上—在车内保持安静主动!。为老弱病残孕—等有需要的人让座不!得抢座、霸座和强迫!他人让座《不得吃有异味的食】品;
! 【(二:)禁止?在公:共交通工具上辱【骂、拉扯、殴—打驾驶人员》或,者以: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!全;
?
,
— ? , (三)驾驶机】动车应当礼让—行人积水路段低速】行驶拥?堵路段依次通行不】得强:。行超车、突然变道】、急转急停;
】
:
,
》 (四)【骑行机(电)动三】轮车不得《在禁:止、限行区域和时】段通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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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! (五)《骑行非机动车不【得进入机《动车道、逆向—行驶:。和,追逐嬉戏《。;
! 》 (六)不得乱停乱!放机动车、》非机动车;
!
【 ?。(,七)行人不得乱穿马!路和跨越道路隔【离设施不得在—行车道?内兜售、《。发放物品和》乞,讨
】 ?第十四条 公民】应当文明旅游—遵守下列《规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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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(一:)服:从,景区景点管理;
】。
》 】(二)爱护文物古迹!、风景名胜、服【务,设施不得涂写刻画、!攀爬触摸和违反规】。定,拍照:摄像;
【
【 (三》)尊重?。当地传?统文化、《民,。族风:俗和宗教信仰
【
— ?第十五条 》。 公民应当维—护公:共安:全不得有下列—。行为
【。
, —。 (一)》高空抛物;》
:
?
,。 : (【二)堵塞《安全出口、消防【通道、无障碍通【道;
【。
》 (三)【在住宅楼道为电【动,。车充电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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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 公民《饲养宠物《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
》
【 (》一)城?。市建成区《内禁止饲养烈—性犬、大型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】性的:宠物;
》
】 , (二)携【犬出户束绳牵引及】时清:除犬只粪便》;
! (三】)不得携犬(警犬】、导:盲犬除外)进入禁】止犬:只入内的公共—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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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七条》 公?民,。应,当参与文明社—区(乡村)建设【遵守下列《规定
《
】 (一—。。),不得私搭乱建;
】
【。 (二)!不得在公共》绿地内?种,植蔬:菜和农作物;
【
! (》三)不得随》意堆放?物品占用公共部【位;
》
】 (《四)不得在禁—养区内饲养畜禽【;
—。
》 , (《五)从事房屋装【修等活动不》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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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—不得: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】和邪教组织;
【。
! 《(七)不得组—织和参与赌博;
!
】 : (八)不得在】公路:上打场晒粮》和,堆放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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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十八条 单!位和个人应》当减少垃《圾产生按照规定分拣!分类:投放生活《垃,圾不得?乱扔、混投》和乱堆乱放》垃圾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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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九条 《 ,公民应当文明上【网、理性表达不【信谣传谣自觉抵制】不良信?息积极传播正能【。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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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公民》应当依法表达诉【求维护自身合法【权益不得扰乱医院、!。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正!常,的医:疗、教学和生产经】营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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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十一?条 公民应当尊重!和崇尚杰出》历史人物、英雄烈士!和,模范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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