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基本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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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
—第九:条 ?公民应当热》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!恪守:职业道德弘扬家【庭,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!觉遵守法律、法【规和公序良俗
【
!第,十条: 公民应当—维,护公:共秩序遵守下—列规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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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 (?一)言?行举止文明着装【整洁得体不得在【公共场所大声—喧哗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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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二)不得在【禁,止吸烟场所吸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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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—等候:服务时依次排队;
!
【 (四)!在影剧院、图书馆】、博物馆、比—赛场馆等公》。共场所服从》现场管理;
!
,
—。。 (五)进行健!身娱:乐等:活动应当符合—环境噪声管》。理规定不《得干扰他人正—常工作和《生活
《。。
》 第十》一条:。 公民应》当维护公共环—境,卫生不?得有下列《行为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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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 : (一)随》地吐痰、便溺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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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。
【 :(二)乱扔果—。皮、纸屑《、烟:蒂,、,饮料瓶等废》弃物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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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随处涂】写,、刻画、粘贴;
!
】 《(四)乱《倒乱排污《水、乱堆杂》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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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条 》 公民应当爱护公】物不得有下列行为】
,
《
【 (一)损坏花卉!、绿篱、树木和草坪!;,
:
!。 (二)损【坏垃圾?桶、雕塑、》。体,育健身器《材和共享交通工具等!物品:;
! (三)!。损坏交通安》全、治安防控—、市政、气象、水文!、环:境监测、通信和【水电:气暖等公共设施设】备;
【
》 ? (:四)躺卧、污—损公共场所座椅【
,
:
第】十三条? :公民应当文》明出:。行遵守下列规定
!
【 《 (一)乘坐—公共交?通工具先《下后:。上在车内保》持安静主《动为老弱病》残孕等有需要—的人让座不得抢座】、霸座?和强迫他《人让座不得》吃有异味的》食,品;
【
: 《 ?(二)禁止在公【共交通工具》上辱骂、拉扯—、殴打驾驶人员【或者以其他方式危】害交通安全;
】
》 —。 (三)《驾驶机动车应—当礼让行人积水路段!低速行驶拥》堵路段依次通行不得!强行超车、》突然变道、急—转急停;《
【 》 (四)骑行【。机(电)动三轮车】不得在禁止、—限行区域和时段通行!;
! (五】)骑行非机动车不】得进入?机动车道、逆向行】。驶和追逐嬉戏;
】。
— 》 (六)不得乱停!乱放机动车、非机】动车;
! 》 (七)—行人不得《乱穿马路《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!不得在行《车,。道内兜售、发放物】品和乞讨
【
》。 第十四条 公!民应当文明旅游【遵守下列规定
!
— (—一)服?从景区景点管理;】
】 (【二)爱护文物古【迹、风景名胜、服务!。设施:不得涂写刻画、【攀爬触摸和违反规定!拍照摄像;》
— ?。 (三)尊!重当地传统文—化、民族风俗—和宗教信仰
】
,
,
? , 第十五《条 公《民应当维护公共安全!不,得,有下列?行为
?
! : (一)高空抛物!;
?
! :。 (二)堵塞安全出!口、:消防通道、无障【碍通道;
【
《 , , 《 (三)在》住宅楼?道为电动车》充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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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六条: 公民饲养宠物应!当遵守下列规定【
》
? , 《 (一?)城市建成区内【禁止饲养烈性—犬、大型犬和其【他具有危险性—的宠物;
!
】 (二)携犬—出户束绳牵引—及时:清除犬?只粪便;
】
】 (三)不—得携犬(《。警犬、导《盲犬除外)进—入,。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!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!
— 第》十七条 》公民应当参与文【明社区(乡村)建设!遵守下列规定
【
?
,
】 (一)不得—。私搭乱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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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。 (二)不得在公!共绿地内种植蔬【菜和:农作:物;
】 (!。三,)不得随意堆放物】品占用公共部—位;
【
【 (四)不得在】禁养:区内饲养畜禽;
】
,
,
《 《 , , (:五)从事房屋装修等!。活,动不:得影响他《人正常生《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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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 (六)不得参与封!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!织;
》
! (七)不得组】织和参与赌博;【
,
! (》八)不?得在公路上打—场,晒,粮和堆放物品
!
》 第十八条 单!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垃!圾产生按《照规定分拣分类投】放生:活,垃圾不得《乱扔、混投和乱堆乱!放垃圾
【
第十】九条:。 公民应》当文明上网》、理性表达不—信谣传谣自》。觉抵制不《良信息积极传播【正能量
】
第二十】条 公民应当【依法表达诉求维护】自身合?法权益?不得:扰乱医院、》学校和企业等—单位正常的医疗【、教学和生》产经营秩序
【
】第二:十一条 公民【应当尊重和》崇尚杰出《历,史人物、英雄烈士和!。模范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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