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第二—章 人口发展规【划的制定与实—施
! 第七条 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!据人口与计划生育】法,。编制本行政区域【的年度人口发展计】划和:中、长期人口—。发展规划根》据人:口,发展:计划和?规划: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!实施:方案并组织实施
!
,
— 第八条 》 县以?上卫生和计》。划生育行《政部:门负责?人口与?计,划生育实施方案【的组织?、协调、考核—。、评估等日常工【作
—
《 乡(镇)人—。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》。负责本管辖区—域内的人口与计【划生育工作贯彻【。落实人口与计—划生育?实施方案
【
【。第九条?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逐步提》高人口?与计划?生育经费投入—的总体?水,平保障人口与—计划生育《工作必要的》经费
! 各级》人民:政,府应当对贫困—地,区、少数《民族地区开展人【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给予重?点,扶持
《
》 各企》业事业单位应当提供!必要的经费保—证本单位人口与【。计划生育工作的【开展
】 鼓励—社会团体、》组,织和个?人为人口与》。计划生育事业提【供捐助
《。
,
》 ?。。第,。十条 流》动人口计划》生育工?作由流动人》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!。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!负责以现居住—地,人民政?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!民政府予以配合【实行统一《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!口计划生育》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!
— 第十一条】 广?播电视、《新闻出版和文化等】部门应当采用—多种形式宣》传人口?。与计划生育法律【、法规及计划生【育知识大众传媒【应当开展人口与计】划生育的《社会公益性》宣传
《
】第,十,二条 教育—行,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!安排必要的课—时在学生中》开展人口《理论:教,育,、生理卫生教育、青!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!。教育
》
》 第十《三条 ? ,国家机关、社会【团体、企业事—业单位和村(—居)民委员会可以】根据实际情况设【立,计划生育机构或者】指定人?员做:好本单位、本管辖区!域内的?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!条例规定《的计:划生育奖励》与优待措施并向卫】生和计划《生育行?政部门报告本单【位、本管辖区域【有关:计划生育的工作【。情况
—
》 第十四《条 ?。建立和完善人—口,与计:划生育?目,标管理?责任制实行人民【政府:对其所属《部门:和下一级人民政府、!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!。部门对?本级人?民政府所《属其他部门和下一】级,人民政府所属部【门的双重监督建【立国家?机,。关,、社会团体、—企业事业单》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!育工作责任制并采取!日常监督与定—。期检查?相结合?的方式进行考核【
【 第十五—。条 实行计划【。生育委员会兼职委】。员制度兼职》委员单?位由政?府,有关部门《和有关社会团体【组成并具有下列【职责
! 《 (一》)结合本部门、【本系统的《工作特点制定—工作方案协调—、督促本部门、【本系统做《。。好计划生育工—作;
》
《 【(二)参与》研究人口《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!重大问题;》
:
:
— : (三)参—与制定中长期人口】发展规?划、人口与计划【生育:。实施方案以及相关】政策;
! — (四)及时了】解人口与计划生育】。工作情况提》。出意:见与建议;
!
【 ,。 ,。 (五)与人—口和计?划生育?有关的其他》工作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