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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章,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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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一条 为实【施中:华人民共和国人口】与计划?生,育法(以下简称【人口与计划》生育:法)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本?。条例
! 第二条 】。。在本省?行政区域内的—国,家机关、《社会团体、企业【事业单位和其他组】织居住?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!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!公民应当遵守—人口与计划生育【法和本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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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:人口与计划生—育,工,作坚持宣传教—育为主、避》孕为主、经常性工作!为主的?方针:建立和完《善依法?管理、村《(居)民自治、优】质服务、政策推动、!综合:治,理的管理机制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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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省、《市、县(含县级市】、区下同)人民【政府领导本》行政区?域内的人《口与:计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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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省、市、《县卫:生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的计划生育工—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!的人口工作;其他】行,政部门在《。。各自职责《范围内负责有—。关的人?。口与计划《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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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五条 》工会:、共青团《、妇联及计划生育】协会等社会团体【、企业事业单位【和公民?应当协助人民—政府:开,展人口与计划—生育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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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六条 《各级人?民政府应当》对在:人口与计划生育工】。作中做出显著成【绩,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!。励,
— : 鼓?。励公民对人》。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的监督对举报违反!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!、法规行《为并经查实》的由被举报人所在】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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