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 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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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《三条: 公路建设资金】通过下?列渠道和方》式筹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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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财政!拨款包?括,依,法征税筹集的公【路建设?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!拨款;
】
《 (—二)依法向》国内:外金:融机构或者外—国政府贷《款,;
?
《 【 (:三)国内外经济组织!。的投资;
】。
《 (四】)开发、《经营:公路:的公司依法》发,。。行股票、公司债券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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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五)依法出让!公路:收费权的收入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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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六)企业和个人【自愿集?资;
《
,
】 (七)法律】或者国务院规—。。定的其他方式
】。
— 第三十四条 】 公路养护》。资金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筹集
】
第!三十五条 省【人民政府筹》集和省财政拨款的公!路建设、养》护资金由省》交,通行政主《管部门?根据公路建设、【养护项目投资—计划和年《度,预算综合平衡统筹】安排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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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十六条 —。 列入省年度—预算的国道、—省道的?建设、管理》养护资金统》。一,。由,省财政?部,门经省交《通行:政主管部《门拨付公路管理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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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道—、乡:道、村道建设和管】理养:护资金的筹集和【拨付按照《省,。人民政府有》关规定执行
】
第三!。十七条 《 各级?人民政府《筹集的和《财政拨款的公—路,建设:、养护?。资金的使《用应当接《受财政?部,门的:。监督审计部》门,要定:期对公路建设、【养护资金使用情况】进行审计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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