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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章 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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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三十三条 【公,路建设资金通过下列!渠道和方式筹集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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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财!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!筹集的?公,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!的财政?拨,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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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二)依法向国—内外金融机构或者】外国政府贷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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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国内!外经济组织的—投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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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— ,(四)开发、—经营公?路的公司依法发行股!。票,、公司债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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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【依法:。出让公路收费权的】收入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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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?六)企业《和个人自愿集—。资;
】。 】(七)法律或—者国务?院规定的其他方式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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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《 :第三十四条 公】路养护资金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筹集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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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三十》五,条 ?省人民政府筹集【。和省财政拨款的公路!建设、养《护资金?由,省交:。通行政主《管部门根据公—路建:设、养护项》目投资计《划和年?度预算综合平衡【统筹安?排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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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六—条 : 列入省年度—预算的国道、—省道的建设》、管理养《护资金统一由省财】政部门经《。省交通行《。政主管部门拨付公路!管理机?构
! 县道《、乡道、村道建设】和管: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!拨付按照省》人民政府有关规定】。执行
! 第三十七条 !。 各级人民政—府筹集的和》财政:拨款的?公路建设、养—护资金的使》用应当接受财政【部门的监督审计部】门,要定期对公路建设、!养护资金使》用,情,况进行审《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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