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 】路政管理《 ?   【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【  除?公路法?第四十七《条第二款和本—条例第二十八—条第一款规定外【国道、省道》的路政?。。管理工作由省交通行!政,主管部门所属的【公路管理机构负【责县交通行政主管】部门所属的公—路管理机构依法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县道、!乡道、村道路政管理!工作接受省、市交】通,行政主管部门和【路政管理部门的行】业管理和《业务指导 !     乡(镇】)人民政府和村【民委员会应当配合】。公路:管理机构做好路政管!理工作? , ,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三》条,  建设单位从事下!列活动其设计方案应!当符合公路工—程技术标准施工方】案符:合保障公《路安全、畅通的要求!。并事先征得公—路管:理机构?的同意;《影,响交通安全》的还须征《得有关公安机关【的同:意: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一)因修建铁路、!机场、电站、—通信设施、水利【。工程和进行其—他建:设工程需要占用【、,挖掘公路或者—使公路改线的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跨:越、穿越《。。公路:修建桥梁、渡槽或者!架设、埋设管线、】电缆: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!用地范围《内架设?、埋设管线、—电缆等设《施的 ?     !因地下管线设施【发生故障需》要挖掘公路及—公路用地进行紧急抢!修的抢修单》位,在,挖,掘公:路,及公路用地的—同时: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!路管理机构和公【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并且?在2日内补办—紧急挖掘手续— ? :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四条 》 施工?作业单位《因工:程建设需要占用【、挖掘?公路或者跨》越、穿越公》路架设?、,增设管线设施—的应当?遵守下?列规定: !     》。。    (一)在公!路管理机构批准【的,路段和?时间内施工作业;】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!当征得公安机—关交通主管部门【的同意; 】 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  (二—)在距离施工作业地!。点,来车:方向:安,全,距离处设置明显【的安全警示标志采】取防护措施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施工作业完】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!。上的障碍物消除安】全隐患经公路—管理机构和公安【机关:交通管?理部门验收合—格后及时恢复—通行 —。  ?   第二十—五条  《除农业机械因当【地田间作业》需要在公路上短距】离行驶外铁轮车、】履带车?和其他可能》损害公路路面—的机:具确需在公》路,上,行驶的申请人应【当向公?路管理机构提交行】驶车辆?或,者机具行驶证件书】面说明行驶》路线、时间及—公路保护方案经公路!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!有效的防护措—施后按照公安机关】指定:的时间、路线行【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!应当按照损坏—。程度:给予补?。偿  】   第二》十六条  超过【公路、?公,路桥梁、公路隧道或!。者汽:。车,渡船的限载、限【高、限宽《、限长标准的车【辆不得在《。有限定标准的公路】、公路桥梁》上或者?公路隧道内》行驶不得使用汽【车渡船 》   —  超过公路或【者公路桥梁》限,载标准的车辆—确需行驶的承—。运人应当《持说明运输货物名】称、重量、外—廓尺寸和运输的起止!地,。点、运?输,线路的书面材—料和运输《车,辆的:技术档案材料向公】路管:理机构提出书—面申请公路管理【机,构,按,照下列规定核发【超限运输车辆通【。行,证: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—跨省、设区》的,市行政区域运输的】由省:公,路管理机构》核发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跨:县、区行政》区域运输的由设区】的市公?路管理机构核—发,   】  :。第二:十七:条  经批准进行】超载:。运输的单位应当按照!要求采?。取有效防《护措施车辆驾驶人】员应当?随车携?带超限运输车辆【通行证运载不可解体!的,超限物品的》应当按照《公路:管理机?构指定的《时间:、路线、时》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!志影响交通安全的应!当按照公《安机关?交通:管理部?门指定的时间、路】线、速度行》驶悬挂明显标—志  】   不得涂改、】。伪造、租《借、转让《、超期限使用超【限运输?。车辆通行证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,。十八条 《 经省人民政—府批准省《交通行政《主管部门可以—在公路上设置—超限运输检测装【置,对运输车辆进行超】限检测 》     】公路管理机构对超】高、超宽、超长【以及:未经批准超载的车辆!应当按照有关规定】消除超限行为后【方可准许继续行【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!为超:限车辆提供消除超限!行,为的场地《 》     公安【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应当—支持、配合公路【管,理,机构做好《消除超限行》为,的工作 《 》  :  公路路政监督检!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!车辆不得影响—其他车辆正常通【。行 ?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?九条  在公路、公!路用:地范围内设置广【告、:标牌等非公路标【志的应当《经公路?管,理机构批准并按照】设置广告、标牌的有!关,规定:办,理审批手续不得利用!公路交通安全—设,施、交通标志和行道!。树设置广告 !     第【。三十:条  在公路上【增设:平面交叉道口应【当事先向县以上【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!请书和设计图纸【或,者平:面,布置图经批》准按照?国,家有关规定》办理相应手》续后方可建设 【 《     第三十一!条  公路、公【路用地范围内禁止】下列行?为: — ,  :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(一)设置!路障:、棚屋、《摊点、加油站以及】。维修、清《。洗、停?放车辆场点; 【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(二)填塞》、挖掘排水》。沟在公路桥(—涵)或者排水沟【筑坝、设置》闸门; 】。   ? ,   ?  (三《。)在:公路桥梁设置输送】易燃、易爆、—有毒气体和液—体的管道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四)采石—、取土、挖砂、烧窑!、制坯;《 —   ? , ,  : (五)沤肥、【打场、晒物、养殖】。、种:植农产品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六:)排放?污水、倾倒堆放垃圾!、淤泥?、杂物或者其他【非公路养《。护施工材料》;,。 《。 ,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七)其他损坏、!污染公路和》。影响公路《畅通的行为 —。 ? :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二条?  除公路防—护、:养护需要的》。以,外禁止在《。。公路两侧的建—筑控:制区内修建建—筑,物和:。地面构筑物》;在公?路建筑?控制区内先》于公路建成的建筑物!和,。。。地面构筑物不得【扩,建;需要在建筑【控制区内埋设管线】、电缆等《设施的应《当,。事先经公路管—理机构批准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