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劳动能?力鉴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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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?二十一条 —省、市劳动能—。力鉴:定委员?会承担下列鉴—定和确认职能
!
》 (【一)工伤《职工伤残等级—和生:。活自:理障碍?等,。。级,的初次鉴定和复【查鉴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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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职工!非因工伤致残或者因!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!的鉴定;
【
? (!三):停工留薪《期确认;
】
】。。 (?四)工伤职》。工安装配《。置辅:助器具的确认;
】
》 (!五)社会保》。险行政部门或—者,经,办机构委托的工【伤与疾病之间有【无直接?因果:关,系的:确认;
【
】 (六)依—。法承担?的其他鉴定和—确认事?项
! 第?二十二?条 省、》市劳动能力鉴定【委员:。会医疗卫生专家组】成员应当按照国家】。和省规定的》有关标准对被鉴定、!确认事项进行独立】、客观、公正的鉴】。定、确认提出结论】意见不受《任何单位和个人干】涉
:
》 , : 有关知《。情单位及其》工作人员应当—为医疗卫生专家【组成:员和协助诊》断的医疗机构的鉴】。定,活动保守《秘密
! 第二十三条 ! ,工伤职工经治—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!在残:疾影响劳《动,能力:或者生活自理的用】人单位、工伤—职工或者其近亲【属可:以自工?伤认定结《论作出之日起3【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!委员:会,。提,出,劳动能力鉴定申【请;超过3年的不】予受:理
! , 第二十《四条 申请劳【动能力?。。鉴定应当《向市劳动能》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下!列材料
! 】(一:)劳动能力》鉴定申请表;—
】 ? (二)工伤职!工的居民《身份证或者社会保】障卡等?有效身?份证明?原件和?复印件;
》
— — (三)工伤认定】。决定:书原件和复印件【;,
?
? (!四,)有效诊断证明和按!照医疗?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!定复印或者复制的】检查、检验报—告等:完整病历材料—;
《
《 (】五)劳动能力—鉴定委员会需要【的其他材料》
,
【 :申请人?。应当如实提供鉴定所!需材料医疗机—构及其医务人员【应,当如:实出具与劳动—能力鉴?定,有关的各《项诊:断,证明和病历材料【并按照要求》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委!员会开展工》作
《
第二!。十五条 市劳动能!力鉴定委员》会,。收到劳动能力—鉴定申请应当及时进!行材料审核对材料】不完整的应当—。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!申请之?日起7日内一次性】书面告知申》请人需要补》正的全部材料;对】材料:完整的应《当自收?到劳动能《力鉴定申请之日【起,60:日内作出《劳动能力《鉴定结论必要时可】以延长?30:日劳动能力鉴—定结论?书应当及时送达【用,人,单位:和职工
【
: 市劳动【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!被鉴定人需要进一步!做医学检查的应当书!面通知其在规定时】限内:到劳动能力鉴—定委员会委托—的医疗机《构进行相关医学检】查检查时间》不计入劳动能力【鉴定时限
》
】 第:二十六条 》 工: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!一,的该职工的当次劳动!能力鉴定终止—。
【 , : (一—),无正:当理:由不参加现场鉴【定,的;
—
】 :(,二)拒?不参加劳《动能力?鉴定委员会安—排的检查《和诊断的《;
—
!(三)扰乱》鉴定秩?序导致鉴定难—以正常进行的
【
】。 第:二十七条 用人】单,。位、工伤职工或者】其近亲属对》市劳动能力鉴—定,委员会的初次鉴【定和复查鉴定结【论,。不服的?可以自收《到市劳动能力鉴【定结论书之日—起15日内凭下列材!料向省劳动能力鉴定!委员会?提出再次鉴定申【请
!。 (一)!劳动能?力再次鉴定申—请表;
《。
,
,
】 (二)—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!和复印?件;:。
!。 》(三)劳动能力鉴定!结论书原件和复【印件;
《
,
【 (—四)收到《劳动能?力,鉴定:结论:时间的有效证明;】
《
【 ?。。(五:)工伤职工身份证原!件和复印件或者【委托代?为申请?的授权委《托书和代理》。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!件,;
:
【 , ? (六)省劳动】能力鉴定委员—会要求?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!
— ? 省劳动能力鉴定】委员会?应当自?收到再次鉴定申请】之日:起6:0日内作出再次鉴】定结论必要时可以】延长:30日?并及时将劳动能力再!次鉴定结论》书送达?用,人单位、工伤职【。工和:市,劳动能力鉴》定委:员会
! , 第二十八条【 用人单》位提:出劳动能力再—。次鉴定申请的工伤】职工有义《务配:。合提供相应材料【和参加再次鉴定【拒不配合的停止【享受:工伤保险待遇
!
》 无正当理由被】。鉴,定人两次未能—到场参加再次鉴【定的省劳动能力【鉴定委员会》应,当退回再次鉴—定申请?材料不再受理
!
— 第二十九条 】对不予?受,理工伤?认定申请《的劳动能《力鉴定委员会—可以接受用》人单位、工会组织】、劳动人事仲—裁机构、人民—法院:。等单位?。的委托?进,行劳动能力鉴定【并将鉴定结论—送达委托单位
】
】委托鉴定《的应当?。由委托单《位出具委托》书劳:动能力鉴《定委:员会接?受委托进行》鉴定:。的仅:对鉴定活动的—规范性和鉴定结论的!真实性承担责任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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