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工伤保险待—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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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第三十条《。 用?人单位依法参加【。工伤保险《并按规定缴费的由工!伤,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!遇;未依法参加【。工伤保险并缴—。费,的由:。用人:单位:支付相?应工伤?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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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一条 》职工因工伤亡的由】。用人单位、职—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!到经办机构办—理工:伤,保险待遇手》续并:提,供下: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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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工伤【保险待遇《申请表;
】
《 》 (二)工伤医【疗,费用等支付凭证【;
》
— 《(三)工伤认—定决定?书;
—
》 《 (四)经办机构】需要的其他》有关材料
—
— 经办机》构应当自《接到工伤保险—待遇申?请之日起《30:日内对工伤职工或】者其近亲属享受工】伤保:险待遇的条件进【行审核对《材料不完整的应【当一次性《书面:告知需?要补正的全部材【料;对?符合条件的应当缩】短办理时限核定其】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!支付;对不符合【条件的应当书面【告知并?说明理?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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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—二条 因》。工伤发?生的下列费用—依法从工伤》。保险基金《支付
?
】 《。 (一?)治疗工伤的医疗】费和:康复费用;》
【 : (二【),。住院伙?食补助费;
【
,。
【 (三)【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!地区以外就医的【。交通:食,宿,费;
】 : : , ?(四)辅助器具安】装,配置费;《
】 (五)!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!动能力鉴定委员会】确认的生活护理费】;
》。
《 : (》六,)一次性《伤,残补:助金和?一级至四级伤残【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!津贴;?
! (七)】。终止或者解除—劳动:合同时应当》享受:的一次性工伤医疗】补助金;《
— (!八)因?工死亡的《其遗属领《取的丧葬补》助金、供养亲属【抚恤:金和一?次性工亡补助金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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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
— (《九)法律、》法规和国家》规,定用于工伤保险【。的其他费用》
! 经办机《构应:当推行社会化支付方!式逐步达到由工伤】职工或?者其供?养,亲属直接从工伤【保险基金《领取待遇
》
!。第三十三《条 因《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!依,法由用人单位支【付
! 《。 (一)停工留薪!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!;
【 , 【(,二)五级、六—级,伤残职工按月领【取的伤?残津贴;
》
】 (三)】终止或者解除劳【动合同时工》。伤职工应《当享受的一》次性:伤残就业《。补助金
—
《 在停工—留薪:期,内工:。伤职工生活不—能自理需《要护理的《由用人单位负责【安排护理未安—排护理的《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!费护理费的》标准可以参》照国家相关规定执】行,或,者由用人单位与【。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!。。参,照当:地雇用护工的日【平均劳动报酬商定
!
】 经办机构通—过,用人单位账户支【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!。担的待?遇的用人单》。位不得截留
!
—第三十四条 依】法享受的伤》残津贴、供》养亲属?抚恤金、生活护理费!的工伤保险待遇【标准:由统筹?地区社会保险行【政部门根据职工工资!增长、居民》消费价格指数—变化、工《。伤保险基金支—。付能力、相关—社会保?障待遇调整等—。情况适时调整
】
》。 领取伤残津】贴、供养亲属抚【恤金:。和生活护理费—的人员应《当按照经办》机构的规定定期提供!相关证明《
】 第三十》五条 ? ,工伤职工《治疗工伤应当—。在与: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!议的医疗机构(以】下简称协议医疗机构!)进行情况紧急的可!以先:。到就近的医疗机【构急救伤情稳—定后:。仍需治疗的应当【及,时转入协《议医疗机构治疗
】
【 治?疗工伤所需》费用符合国家和【省工伤保险》药品目录、工伤【保险诊疗项目—目录和工伤保—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!(含:。住,院服务标准以下【统称工伤医疗目录)!的从工伤保险基【金支付协议》医疗机构不》。得擅自?开具、?。。提供工伤医疗—。目录外的药》品、诊疗和服务【项目
《
《 ? 第三?十六条 因情况】紧急职工发生工【伤后送就近医疗机构!急救的用人单位有义!务将本办法第三【十五条规定的转院条!件和工伤医》疗目录要求告知【。该医:疗机构、工》伤职工?本人及其近亲属并】根据医疗机构的【诊疗结论及时督促转!入,协议:医疗机构治疗工伤】职工及其近亲属和医!疗机构应当予以【配合
《
— 工伤职工在伤】残,等级鉴定之前其住】院治疗费用按—照下列规定承—担
《
,
【 : (:一):处于急救状》态的符?合工:伤,医疗目录的费用【由,用人单位先行垫【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!担;
】 (!。二)医疗机构认【为工伤职工伤情【已,经稳定用人单位已履!行,前款规定《的告知和督》促义务但工》伤职工本《人或者其近》亲属拒绝转入协议医!疗,机构治疗的自医疗机!构告知伤情稳定或】者,。出具转?院,手续之日起》发生的?。治疗:。费用由?工伤职?工本人或者其—。近亲属承担》;
【 , 【(三)用人单—位已履行前款规【定的告知义务未经】用人单?。位或者工伤》职工及其近亲属【同意医?疗机构擅自开具【、提:供工伤医疗目—录外的药品、诊疗】和服务项目的超【出目录的费用—由,医疗机?构承:担;
》。
? 】(四:)经用人单位—。或者工伤《职工及其近亲属【同意医疗机构开具】、提供工伤》医疗目录《外的药品《、诊疗和服务项目的!其费用按照谁同意】谁支:付的原则承担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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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第,三十七条 》 工伤职工本—人在统筹地区进【行住院治疗、工伤】。康复和?安装配置《辅助器?具期间的日伙食【补助:费以:及按规定到统筹【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!日伙食补助费、【交通费、宿费的【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!行
?
,
】 (一)日伙食!补助费?按照统筹地区—上年:度社会日平均工资】的10?%计:算最高不超过上年】度省城镇居》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!的40?%最低不少于1【5元:具体报销标准及【支付办法《由统筹地《区社会保险行政【。部门会同《财政部门制》定;
—
! (二?),经医疗?机,构出具证明并—。报,经办机构《同意工伤职工转往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!可以:乘坐:火车(硬座》、硬卧)、动车(】二等座)、高铁(二!等座)、《轮船(三等舱)及】客运汽车每》次就医报销一次【往返交通《费;按照住院前的实!际天数?报销宿?费但最多《。。不得超过3》天每:。日不得超过180】元
! 超出前款—第,(二)项规定的交通!工具标准的按照该项!规定的同类》交通工具标准报销】;乘坐飞机的按【照同路程火车—标准:报销;机票费—。用,低于火车《费用的按照》。机,票实际费用报—销
》
? : 第三十八条 一!级至四级伤残职工】死,。。亡的其近亲属同【时符合领取工伤保】险,丧葬补助金、—供养亲属《抚恤金待遇和职工】基本养老《保险丧葬补助金、抚!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!近亲属在工伤—保,险或者职工基—本养老保险两类待】遇中任?选其一领取》
,
】 职工因《工死亡或者一级至】四级工伤职工死亡】其供:养亲属依法享受的供!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按!照下列规定执行
!
】 (一)享受!供养亲属抚恤金【的供养亲属资—格按照国家规—定的条件以该职工死!亡时供养亲属的【条件进行核定;
!
】 (二)供养!亲属抚恤金的计【。发起算时间》。为职工死亡的次月】;
【 》 : (三)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!发基数为该职工工】伤前12个》月本人平均月缴【费,工资;职工工伤前】。。12个?月本人?平,均月缴费工资低于】其伤残津贴或者基】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为!职,工死亡前12个月】本人平均《伤,残津贴或者基本养】老保:险待遇
! 第三十九】条 : 五级、六级伤【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!人单位解除》或者终止《劳动关系以》及七级至十级伤残】职工劳动合》。同期: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!解除劳动《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!由,工伤保?险基:金支付一次性—工伤医疗补助金【由用人单位支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!助金同?时终止工伤》保险关系
—。
! , (一《),一次性?工伤医疗补助—金以统筹地区上【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!为计发基《数,其中五级为1—8个月六级为1【6个月七级为1【3个月八级》为11个《月九级为9》个月:十级为7个月;
】
?
! (二)一次性伤】残就业?补助金以工伤职工受!。伤前12个》月本:人平均工资》与,解除或者终止—。劳动关系《前12个月本—人,平均工资相比较采】取就高不就》低的原?则,确定本人月平—均工:资计发?基数其中五》。。级为28个月六级】为24个《月七级为2》0个月八《。级为:。16个月九级为【12个月十》级为:8个月
【
: 五级—至,十级伤?残职工达到法—定,退,休年龄并办》理退休?手续的不《享受一次性工—。伤医疗补助》金和一次性伤残就】业补助金但治疗工伤!复,发的医?疗费由工伤》保险基金支》付
! 第?四十条 五级至】十级:伤,残职工本人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!或者终止劳动关【系时距退休》年龄不满5年属于】提前4年、》3年、?2年、1年与用人单!位解除或《者终止?劳动关系的一—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!相,应减发2个月、【。。4个:月、6个月、7个月!距退休年龄不满【1年的按照1—年计:算
《
第四!十一条 》。以,劳动能力鉴定结【论,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!依据的?自劳动?能力鉴?定委员?。会作出鉴定结论的】次月起开始支付【
?
— 经市劳动能力【鉴定委员会复查【。工伤职工伤残等【级发生变化》的对:变化:。后的伤残等级不再重!新计发一次性—伤残补助金》;对其他与》伤残等级有关—的工伤保《险,待遇自作出复—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!。按照变化后的伤残等!级调:整计发
《
— 第四十二条】 , 工伤职工需要安装!假,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!假牙或?者配置轮椅》等,辅助器具的由本人向!市劳动?能力鉴定委员会【提出申请因工—伤职:工身体等原因无法由!本人提出申》请的可以《由其近亲属或者用】人单位代为申请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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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!职工:收,到市劳动能力—鉴定委员《会出具的安装—配置辅助器具书面确!认结:论后应当及时到【。经办机构办理登【记由经办机构出【。具,。安装配置费用核付通!知单工伤职工持核】付通知单自行选【择到签订《协议:的机构安装配置辅】助器具
》
【 第四十三条 【 ,用人单位欠缴工伤】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!伤保:险,基,金支付职《工,工伤:保险待遇的欠缴期间!的职工工《伤保险待《遇由用人单位支【付补缴后由》工伤保险基》金补支欠《缴期间发生的工伤事!故,其工伤待遇由用人】单,位,支付用人单》位补缴后新发—生的费用由》工,。伤保险基金支—付但有证据证—明用人?单位恶意《欠缴的除《外
《
》 已参《加工伤保《险的用人单位—发生欠缴后补—缴了工伤保险费【。和滞纳金由工—伤保险基金支—付补缴后新》发生的费用》从,工伤保险基金—支付新发生费—用,的具体?待遇:。项目:按照下列规定执【行
【 — (一)》因工受伤的支—付补:缴后新发《。生,的工伤医《疗费、工伤康复【费、日伙食补助【费、辅助器具安【装配置费《。、按规定到统筹地区!以外就?医,的交通食宿费、一】级至四级伤残职工】伤残:。津贴:以及参保《后解除劳动》。合同时的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】助金;
》
】 ? (二?)欠缴?期,间发生因工死—亡的支付补缴后【新发生的符合条件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】但不支付一次性工】亡补助金《和,丧葬补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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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四十四条 从】事职业病危害作【业的职工离岗前【用人单位应当—组织进行职业—健康检查未组织【职工进行离岗前职】业健:康检查?职工:。退休后被诊断—、鉴定为《职,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!担责任并支》付相应的工伤待【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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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?。五条 ? 达到或《者超过法定退—休年龄但未办理退】休手:。续或者未《依法:享受城镇《职工基本养老—保险待遇,》继续:。在原用人单位—工作期间受到事故】伤害或?者患职业病的用【人,单位应当依法承【担工伤保险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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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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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依法享!受城:镇职工养老保险【待遇的人员应聘到其!他单:位工作期间因—工作原因受》到,事故伤害该》用,人单位未《按项目?参,保等方式为其缴纳】工伤保?险费的可以协商【处理;?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!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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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六《条 因《用人单位《少报工资《总,额,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!保险费等《原因导致工伤职【工应当?享受的工伤保险待】遇受到?影响:的由用人单》位承担责任
】。
? 第》四十七条 职工与!两个以上用人单位】同,时存在劳《动关系的由各用【人单位分别缴纳工】伤保:险费职工《发生:工伤的由职工发生】工伤时所在的用人】。单位依法承担—工伤:。保险责任
》
— 第四》十八条 用人单】位违:法将承包业务转【。包给不具备用—。工主体?资,格的:。。组织或者自》。然人该?组织或?者自然人聘用的职】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!。工伤亡的《。由该用人单位承【担工伤保险》责任:
— 第四十九条!。 因用人单—位和职工以外—的第三方原因造【成工伤的由第—三方:支付工伤医疗费【用第三方不支付或】者无:法确:。定第三方的可以【从工伤保险基金中】先,。。行支付工伤》保险基金先》行,支付后经《办机构有权向—第三方追偿工伤职】工应当予以》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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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:。条, 事业单》位等组织参加工伤】保险:前已享受定期抚恤待!遇,的,工伤职工参》加工伤保《险后原待遇不变【支付方式《和待遇调整按—照原渠道解决;【参加工?伤保险后新发—生的属于工伤保【险,基金支?。。付的法定待遇项目由!经办机?。构支:。。付,;不属?于的:由,所在单位按照原渠道!解决
! 第《五十:一条 用人—单位解?散、破产《。、,关闭、改制的—应当优先解决包【括工伤保险》所需费用在内—的社:。会保险费用其遗留的!工伤职工《可,以采取由用人单位一!。次性缴?费的方?式参加工伤保险【统筹:。具体缴费办法由【市社会保《险行政部门》制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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