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 房屋租赁! ? :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六条  【本条例所称房屋租】赁是指房屋》所有人以非》。国家:定价租金《标准将其《房屋使用权出租给承!租,人的行为 !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七条  房屋!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!应当持?租,赁契约或者合同向房!产管理部门》登记备案房屋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!0年逾期需继续租】。赁的应当到房产管理!部门办理延续—租赁登记备》案手续 《 ?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八》条 :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出租人可以》提,。前解除房屋租赁契】约或者合《同: 】。 ,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》出租人因不可抗力】的原因须提前解【除,契约:或者:。合同:的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承租人违》反契约?或者合同改变房【屋用途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】。承租人未经》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!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承租人未—按照:契约或?者合同?规定缴纳租金且迟】。延时间超过3个月】的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五)承》租人损坏《房屋:或者:设备:而不维修《、不:赔偿:的; ? :  《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(六)承】租人其?他主:观过错造成》须提前解除契约或合!同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七)经房》产管理部门鉴—定为:危险房屋不》能继续使用的 【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九条  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?承租人可以提前【。解除房屋租》。赁契约或者合同:】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《承租人因不可抗力】的原:因须提前解》除契约或者合—同的; 》 : 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《出租人未按照契约】或者合?同规定?履行其对该房屋的正!常维修责任的;【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—。)出租人其他主【观过错造成须—提前解除《契约或者合同的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—经房产?管理部门鉴》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!。续使用的 】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条  符合本条例!第二十八条》(,一)项?、第二十九条—(一)项规定提前解!。除房屋租赁契约或者!合同:的出租人《或者承租《人免除赔偿责任 ! ,。 ?。    符合本【条例第二十八条【。(二)(三)(【四)(?五)(六)项第二十!九条(二)(三【)项规定《提前解除《房屋:租赁契约或者合【同的承租人或者出】租人应当按照造成的!实际损失支付—对方赔?偿金 《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一条  !房屋租?赁契约或者合同有】效期满或者提前中】止出租人《、承租人应当—共同对房屋及设备】进行现场检》。查双方无《异议:后签署书面意见15!日内办理租赁注销手!续 :   【  :第三:十二条  房屋所】有人: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!。用权的国有》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!租的应当将租金中】所含土地收益依【照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上缴?国,库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