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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法【律援助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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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!申请人?。。申请法律援》助,应,当提交下列资—料
《
》 《 (一)》。身份:证、户籍证》或者暂住证》等有效身份证—明;
【
》。 : , (二)救补—金领取证或由民政部!门,出具:的经济?困难:证明:;
【 (!三)申请法律援助】。事项的基《本情况及有关—证据材料;
】
【 《(四)法律援助机构!认为需?要提供的其》他资:。料
! , 第十七条 【申请人?为无民事行为能【力、限制民事行为能!力,的由其监护》人或者代理人代为申!请并提?。交,有代理权的资格【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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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!条 : 法律援助机构应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10日内《对符合条件的作【出同意提供》法律援助的》决定;对《不符合条件》的作出不予法—律援助的决定—并书面告知不予法】律援:助的理由申请人【对法:律援助机《构作出的不予法律援!助,的决定有异议的【法律援助机构应重】新审议?一次
! 承担》法律:授,助,事项的法律服务组织!应与申请人》签订法律援助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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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:条 人民法—院对指定辩》护的案件应当—在开庭1《0日前将指定—辩护通知书和人民】检察院?起诉书?或者一审判》决书:副本送交有管辖【权,的法律?援助: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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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条 法—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!法院:指定辩护通》知书后?3日内?制作决定法律—援助通?知书函复人》民法院并指》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!的律师提供》辩护:
】 第二《十,一条 法律—援,助机构决定减收【或免收费用提供法】律,援助民事诉讼代【理的案?件人民?。法院:经审查?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!援助条件的应当先】行对申请人作出【缓收案件受理费【及其他?诉讼费?。的,决定待?案件审结《。后依照?有,。关规定决《定诉讼费的支付【
】 第二十》二条 办理法【律援助案《件应当?使用规定的法律文】。书结案后将案卷【材,料送交法《律援助机构备案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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