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。 第三章 》职业危?害因素检测》 ?     !第十七条  —对,专职的职业》危害因素《检测机构和有害【作业单?位的职业危害—因素检测机构(【以下统称职业危【害因素检测机构)】实行资质认》定制度未经省人【民政府?卫生:行,政部:。门认定任何单位不】。得从事作业》场所职业危害因【素检:测工作但《国家另有规定的【从其规定 》  —。   职业》危害因素检测—的内容和间隔时【。间按国务院卫生行】政部门有关》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!定重复检测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八条  有害作】。。业单位必须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对本单】。位有职?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!所进行定期检测【无检测能《力的单位可以委【。托具有职业危害因素!检测资质的机构进】行检测 》  》   有害》作业单位应当将检】测,结果及时《报告卫生行政部【门并定期向本单位】劳动者公布 ! ,  :。 ,。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职业危害因素【检测:机构及其《工作人?员必:须严格执《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!准和有关技术规范】不,得出具虚假检—测报告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卫《生行政部门依法对本!行,政区域内有害作业】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!进行危害程》度分级评价并对其】职,业危害因素》检测工?作实施监督和抽【查检测 【   《 ,。 ,有害作业单位对卫生!行政部门抽查—检测结果有异议【的可以在接到检测报!告之:日,。起1:5日内?向作出报告机关【的上一级卫生行【政部门?申请复核对》复核结果有异议【的由省?人,民政府?卫生行政《部门:裁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