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优待和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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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,十五条 》本省应?征入伍的《义务:兵其家属《享,受国家和本》省规定的各》项优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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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农业户籍《义务兵优待金通过财!政预算?安排非农《户籍义务兵优待【。金按照?国家规定《实,行社会统筹义务兵】优,待金的?发放标准由县级人】民政府确《。。定,
— :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民政、财政、【审计部?门及其?派出机构应》当,。按照各自《职责加强对优—待金统筹工作的管】理、审计和监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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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六条 农业】。户籍:。义务:兵,。。由当地县级》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本!县(市、区)—农民:。上一年人《均纯收入70%的标!。准发给优《待金当年《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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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边!防、海防、高原【等,条件艰苦地区服【现役以及在服—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!功的义务兵当年应】当增发不低于—其优待金的20%;!荣立二等功的义务兵!当年应当增发不【低于其?优,待金的50%—;荣立一等》功或者荣获荣誉称号!的义务兵《当年应当增发不低】于其优待金的100!%
! 对直接》征集:进藏服现役的—义务兵其优待金【的发放标准按省人】民政府有关规—。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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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?十,七条 ?。 非农户《。籍义务兵入伍前【是未就?业或者失业人—员,的由当?地县级人民》。。政府民政部门按【当地职工上》一年平均工》资30%的标—准发给优待》金当年兑《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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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具有国家》承,认的大专以上学【。历尚未?就业的青年应征入伍!。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!府民政?部门按本县(市、区!)城镇居民上一年】人均可支配》收入标准发给—优待金;本县(市、!。区,)没有城镇》居民:年,人均:可支配收入统计数】字的可以按》。本,设区的市的》。城镇:。居民上一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!准发:给优待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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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八条 】在机关、团体、企业!事业单位工作的【青年入伍原单位应当!发给离?职当月的《全部工资、奖—金,。及各种补贴服—役期:间原单位应》当,继续为其缴》纳养老保《险金(个人》应缴部分从优待金中!扣,除)和办《理正常的工资晋级手!续并按不低于—。。其入伍前基本—工资70《%的标?准发给优待金—其中具有国家承认的!大专以上《学历的?按其基本工资—发给:优待金?;实行聘用制的聘用!期,满,后应当顺《延聘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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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九条 【非农户籍义务—兵退伍后由地—方各级人《民政府?安排就业具有国家】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!、个人荣立三等功】以上的义务兵—退伍后应当》优先安排就业入伍前!。。是,在职:。职工的原则上回原】单位工作原单位分】。立的由其在》分立后的单位中自主!选择;原单位合【并的回合并后—的单位工作;原【单位解散、破产【或者被撤销不能安排!就业的由上一级主管!单位:或者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府,按规定负《责安: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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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非农户籍义务兵!退伍后自谋》职业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给【予一次性《经济补助《。并按国?家有关规定》给予政?策上的优惠》。。劳动保障部门和退】伍安:置机:构应当?。为其提供就业咨询、!就业信息和职业技能!培训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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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农户籍!义务兵退伍后待【安置期间《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!按不低于当地最【低生活水平的—原,则发:给生活补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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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单位【必须完成《当地人民政府分配】的,安置任?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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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 【 非:农,户籍义?务兵退?伍后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人民政府《不,。予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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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一)无【正当理?。由超过报到期限【30:日不到人民政府退】伍安置机构报到【或者不到兵役机关】办理预备役登记手】续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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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接到安】置通知后无》正当:理由逾期180【日不报到的对前款规!定,。不予安置的义务兵公!安机关?应当:为其办理户籍关【系
【 《。。第三十一条》 :企事业单位在农村招!收,。职,工时在?同等条件下应当【优先录用(》聘,用)退伍义》务兵
】 《平时:个人荣立二等—功以上、战时个人】荣,立三等?功以上的农业—户籍义务兵》退伍后?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!其安排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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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对被批【准入伍的《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!大学生和《士官退出现役—后的:安置按?国家: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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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对直接征集进藏服】现役的义务兵退伍后!的安置按省人民【政府有关规》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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