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保障措《施,
》。
》 第?二,十六条 血防【区县:级以上?。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血防规划安【排血防经《费和基本建设—投资纳入本级财政预!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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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鼓》励单位和个人—捐赠财物资助—血,防工: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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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条: 血防《经费必?须专:款专用任《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克扣、侵占【、截留或《者挪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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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防区!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财政部门》和审:计机关应当依法加】强对血防经》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!查
【 血防专业机!构应当加强对—血防药品《的监督管理》。统一下发的血—。防药品必须保证【用于血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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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?二,十八条 已参【加医疗保险或者新型!农村合作医疗的血吸!虫病人其治疗费用】按照规定纳入—医疗保?险或者?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】支付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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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因工作原—因,感染:血吸虫病的依—照国务院工伤保险】条,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!遇因防?汛、抗洪抢》险感:染血吸虫《病的人员《未,参加工伤保险、医】疗保险的由当地血防!医疗机?构免费进行检—查和治?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!政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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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按照有关规定】。对,晚期血吸虫病人和】经济困难的》血吸虫?病人:治,疗费用给予减—免符合救助条件的给!。予,救济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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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九】条 血防区各级人!民政:府、有关部门—应当关心从事血防工!作的人员采取措施改!善血防工作》人,员的工作条件和【生活条?件
【 , 血防区县级人!民政府?卫生、农业主—。管部门应当配备专】。门人员?承担血防《现场工?作,、技术指《导、人员培训、重大!疫情处理等》工作加强对乡—、,村级血?防工作人员》的专业技《术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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