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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预!防和: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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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? 血防区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制定血防规》划并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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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血防?区,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府卫生、农业、【。水利、林业等有关部!门依据血防规划【制定血防专项工【作计划?并组: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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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一条 血防—区各:级,人民政府《、有关部门》应当组织开展血防】宣传教育普及血防知!识增强公民的自【我防护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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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血防区的报刊、广】播、电视、网络【等有关媒体应当开展!公益:性血防宣传教育【提高全社会的—血,防意:识;在血吸》虫,病易感季节》、暑假?期,间和较大洪涝灾【害时:期集:中开展血防宣传教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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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血防区学校应【当,将血防知识列入【教学内?容和教学计划对学生!进,行血防知识教—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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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血防区机关》、团体?、企:事业单位、个—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!本单:。位人员学习》。血防知识增强科【学,防护能力《
! 第十?。二条 血防区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制定血吸虫病—应急:预案急性血吸—虫病暴发、流行时应!当根据应急》预案依法采取紧急】应急处?理措施控制》。疫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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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!。。吸,。虫病:疫情的报告、通【报和公布依照—中华:人,民共和国《传染病防治法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!法,的有关规《定,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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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 血防】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:当采取以控制血【吸虫病传染源、阻】断血吸虫病传播途】径为重点《的综合防治措施【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血!吸虫病的《预防控制工作;因】。地制宜积极探索湖】沼型、山丘型血防】区,血吸虫病《的预防控制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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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血防:区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根据国家】血吸虫病预防控【制标准将血》防区划分为重点【防治:区和一般《防治区实行》分类指导《、科学防治在重【点防治区血防工【作和项目建设应当整!合资:源、综?。合防治实施区(【流)域?治理整?体,推进;在一般防治】。区血防工作应—当做好疫情巩固【和监:测工作?。进,。一步控制和阻断血吸!虫,病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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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十四条 》血防区?。县级人民政》府,。应当制定本》行政区域的血吸虫病!联防:联控方案组》织乡镇人民政府【。、,街道办事处同—步实施不《。同行政区域间的【联防联控工作—由,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!政府制定《联,防,。联控方案《并,组织同步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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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任》何单位?。和个人?不得以行政》隶属关系不同—。。、存:在,权属纠?纷等为由妨碍—血防工作、推诿血】防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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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?十五条 鄱—。阳湖:生态经济区》的血防区《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结合鄱阳湖!生态经?济,区建设开展血吸虫病!。。综合:防治工?作并结合《血防工作特点—积极:引进和推广符—合国家和本省产【业政策的建设—。项目不?断改善生态环境和提!高居民生《活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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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六条 药》物杀灭?。。钉螺工?作采取专业灭螺与群!众灭螺相《结合方式《进行血?防区:县级人民政府及【其卫生主管部—门应当根据药物杀灭!钉螺工作规》范组: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!的,药,物,。杀灭:钉螺工?作,乡镇人民政府、村】(居)?民委员会《应当予以协》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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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【。防区乡镇人民—政,府应当?在实施药物杀灭钉螺!七,日前公告施药的时间!、地点、种类、【方,法、影响范围和注】意事项有关单位和个!人,应当予?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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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七条 血】防区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在有钉?螺地带?的渔民、船民集【。中,的码:头,和集散地按照—无害化要求和血防技!术规范?修,建,公共:厕所血防《区公共厕所应当【具备杀灭粪便中血吸!虫卵的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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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血防区县【级以:上人民政《。府卫:生、农?业主:管部门组织实施【的农村?改厕:、沼气池建》设项目应《当按照无《害化要求和血防技】术规:范保证厕《所和沼气池具备【杀灭粪便中血吸虫】。卵,的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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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!血防:区施用或者向水【体排放未经无害【化处理的人、家【畜粪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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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血防区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【组,。织卫生、交通运输】、农业、水》利等主管部门按【照职责分工开—展对水上作业人员】的血吸?虫病的检查》、治疗和健康咨【询免费向水上作业人!员发放抗血》吸虫基本药物;【督促水?上作业?人员在运输船、渔船!上配备和使用—粪便:。。收集容器并将收集的!粪,便送至公共厕所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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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血防区各级!人民政府应当—采取各?种防范措《施加强生活》用水管理《
】 第二十条— , 人、家畜》血防应当同》步进行
! , 血防区—公民应当按》照所在地《县级:人民:政府:卫生:主,管部门的要求接受血!吸虫病的《检查治疗并配合【。同级农业主》管部门对家畜进【行血吸虫病的检查】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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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条】。 血防区有钉螺】的草洲实行封—洲,。。禁牧: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在—封,洲,禁牧区放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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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封洲禁【。牧所在?地县级人《民政府应当》将封洲禁牧的范围】、重点区域》及时向社会公告乡】镇人:民政府应当在—有钉螺的草洲设立警!示标:志会同县级》人民政府《卫生、农业等主管部!门在封洲禁牧重【点区域设立围栏、开!挖隔离沟防止人、】家,畜感:染
【 封洲禁牧】所在:地县级人民政府、乡!镇人民?政府应当《建立:封洲禁牧长效机制制!定封洲禁牧管理办】法明确目标》。任务、禁牧措施【、监管职责和—资金安?排等事?项乡镇人《民政府应《当安排?专人:负,责封洲禁牧工作【。
】 :血防区县级以上【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!封洲禁牧《区放养的家畜—可予以?暂扣并进行强制【检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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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条! 封洲《禁牧所在地县—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!探索草洲利用模式】发展绿?色,。经济引导和》扶持当地农》民产业转移增加农民!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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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封洲:禁牧所在地》县级:人,民政府应《当推:进牛、羊、猪—等家畜的舍饲—圈养实行家畜粪便无!害化处理引》导养殖结构调—整发展家禽养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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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三条 !建设单位在》血防区兴建水—。利、交通、旅游、能!源等大型建设项【目应当事先提请【省,级以上疾病预—防控制?机构对施工环—。境进:行,卫生调查并根—据,。疾病:预防控制机》构的意见《采取必?要的:血吸虫病《预防、控制措施施】工期间建《。设单位应当设—专人负责工地上的血!防工作;工程竣工后!。应当告知当地县级疾!病预防控制机构【由,其对该地区的—血,吸虫病进行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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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四条 已】经达到国家规定【的血吸虫病传播控制!、阻断标《准和消灭《标准的血防》区应当定期进行【监测采取措施巩固】防治:成果防?止出现新《疫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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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血防区和非血防【区出现血《吸虫病疫情的卫【。生主管部门应当【。及时向本级人民政】府和上级卫生—主管部门报告当地】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】有关:部门采取措施—控制或?者消灭疫情并通过媒!体等途径告知公众增!强防范意识》。
— ? ,第二十五《条 血防区—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加大血防科研【投入组织有关部【门和高等院校、科研!机构:开展血防应用技【术研:究引进、推广—血防新技术》提高血?防技:术水: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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