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预!防和:治疗
?
—。
第十【条 血防区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!血防规划并》组织实施
【
? , 血防区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卫生、农!业、水?。利、林业等有关部门!依据:血防规划制定血防】专项工作《。计划并组织实—施
:
— 第十一—条 血防区各级】人民政?府、有关部》门应当组织》。开展:血防:宣传:教育普及血》。防知识增强公民的】。自我防护能力
【
》 血防区【的报:刊、广?播、电视《、网络等有》关媒体应当开展公】益性血防宣传教育提!高,全社会的血防意【识;在血吸虫病易】感季节?、,暑假期间和》较大:洪涝灾害时期—集中开?展血防?。宣传教育
【
血防!区学:校应当将《血防知识《列入教?学内容和《教学计划《对,学生进行血防知识教!育
?
】血防区机《。关,、团体、企事业【单,位、:个体经济组织—应,当组织本单位—人员学习血防知识】增强科学防护能【力
【 第十—二条 血防—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制定血吸虫病【。应急预案急》性,血吸虫病暴发、【流行时应当根据【应急:预案依法采取紧急】应急处?理措施?控制疫情
【
血吸!。虫,病疫情的报告、【通报和公布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国传染【病防治法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动物: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执!行
】。 第《十三条 血防【区,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】以控:制血吸虫《病传染源、阻断【血吸虫病传播途【径,为重点的《综合防治措施加【强,联防联控《做,好,血吸虫病的预防【控制工作;因地【制宜积?极探索?湖沼型、山丘型血】防区血吸《虫病的预防控—制,模式
》
,
血【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根据国家【血吸虫?病预防控制标准将血!。防区划分为重点防治!区和一般防治区实行!分,类指导、《科学防治在》重点防?治区血防《工作和项目》建设应当整合资源】、综合防治》实施区(流)域治理!整体推进;在一般】防治区血防》工作应?当做好疫情》巩固和监测》工作进一步控—制和阻断血吸—虫病传播
—
》 第十四—条 血《防区: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!。定本行政区域的血吸!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组!织乡镇人民政府【、街道办《事处同步实》。施不同行《政区:域间的联《防联控工作由其【共同:的上一?级人民政府制定【联防联控方案—并组织?同步实?施
【 《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以行政隶属关系】不同、存在权—属,纠纷等为由》妨碍:血防工?。作、推诿血防责【任
?
《 《第十五条 —鄱,阳湖生态《经济区的血防—区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结—合,鄱阳湖?生态经济《区建设开展》血吸虫病综》。合防治工作并—结合血?防工:作特点积极引进和】。推广:符,合国家和本省产业】。政策的建设项目不】断改善?生,态环境?和提高居民生活质】量
:
:
:
第十六条! 药物杀灭钉【螺工作采取专业灭】。螺与群?众灭螺相结》合,方式:。进行血防区县级人民!政府及其卫生—主管部门应当—根,据药物杀灭钉螺工】。作规范?组织实施本》行政区域《内,的药物杀灭钉螺工作!乡镇人民《。政府、村(》居,)民委员会》应当予以《协助
】 血防区【乡镇:人民:政府应当在实—施药物杀《灭钉螺七日前公告】施,药的时间、》地点、种类、方【法、影响范围—和注意事项有关单位!和个人?应当予以配合
】。
》。 : 第十七《条 : 血防区县级以上人!。民政府?应当在有钉螺地带】的渔民、船民集【中的码?。头和:集散地按照无害【化要求和血防技术规!范,修建公共厕所血【防区公共《厕所应当具备杀灭粪!便中血吸虫卵的【功能
?。
【 血?防区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卫生、农业主管部!门组织?实施:的农村改厕、—沼气池建设项—目,应当按?照无害化要求和血防!技术规范保证厕所】和沼气池具备杀灭粪!便中:血吸虫卵的功—能
?
《 禁止在血】防区施用《或者向水《体排放未经》无害化?处理的?人、家畜粪便—
?
》 第十八》条 血防区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应当?。组织卫生、交通【运输、农业》、水:利等主管部门按照职!责分:工开展对《水上作业人员的血吸!虫病的检查、—。治疗:和,健,康咨询免费向—水上作?业人员发放抗血吸】虫基本药物;督促水!上作业人员在运输船!。、,渔船上配《备和使用粪便收集容!器并将收集的粪便】送至公共厕》所,。
】 , 第十九条 — 血防区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采—取各种防范措—施,加强生活用水管【理
?
,
? 第二—十条 ? 人、家《畜血防应当同步进】行
》
,
? :血防区公《民,应当按照所在地【县级:人民政府《卫生主管部》门的要求接受—血吸虫病的检查治疗!并配合?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对!家,畜进行血吸虫病的】检查治疗
!
, 第二十一】条 ?血防区?有钉螺?的草洲实行封洲禁】牧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》。得在封?洲禁牧?区,放牧
》
? 封》洲禁牧所在》地县: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封!洲禁牧的范围、【重点区域及》时向社?会公告乡镇人民【政府应当在有钉螺】的,草洲设立警示标志】会,同县:级人民政府卫生、农!业等主管部门在【封洲禁牧重点区【域设立围栏、开挖】隔离:沟防止?人、家?畜感染
》
《 , 封洲》禁,牧所在?地县级人民政府、乡!镇人民政府应—当建立封《洲禁牧长效机制制】定封洲?禁,牧管理办法明确目标!任务:。、禁牧?。。措施、?监管职?责和资金安》排等事?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!安,排专人负《责封:洲禁牧工作
—
《
血防【区县:级以上动物》防,疫监督机构对封【洲禁:牧区放养的家畜【。可予以暂《扣并进行强制检【疫
【 《第二十二条 — 封洲禁牧所—在地县?。级人民政府应当积】极探索草洲利用【模,式发展绿色经济引导!和扶持当地农民产】业转移?增加农民收入
【
【 封洲禁牧所在地!。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推:进牛、羊、》。。猪等家畜的舍饲圈养!实行家畜粪便—无害化处《理引导养殖结构调整!发展:家禽养?殖
:
?
第【二十三条 》。 建设单位在血防区!兴建水?利、交?通、旅游、能源等】大型建设项目应【当事先提请省级以上!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!施工环?境进行卫生调查【。并根据疾病预防【控制机构的》意见采取《必要的血《吸虫病预防、控【制措:施施工期间建设【单位应当《设专人负责》工地上的血》防工作?;工程竣工后—应当告知当地县级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】由,其对该地区的血【。吸虫病进行监测【
》
? 第二《十四条? 已经达到国家】规定的?血吸虫病《传播控制《。、阻断?标准和消灭标准的】血,防区应当定》期进行监测采—取措施?巩固防治成果防止】出现新疫情
!
血防】区和非血《防区出现血吸虫【病疫情的卫》。生主管部门》应当:。及时向本《级人民政府》和上级卫生主—管部门报《。告当地人民》政,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!采取:措施控制或者消【灭疫情?并通过媒体》等途径?告知公众增强—。。防范意?识,
《
—第二十?。五条 血防区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!血防科研投入组织】有关:部门和?高等院?校,、科研机《构开展血防应用【技术:研究引?进、推广《血防新技术提高【血防技术水平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