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三章 预防》和治疗 !   《 , 第十条  血防】区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应当制《定血防规划并组【织实施 !    血防—区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卫生、农业】、水利?、林业等有》关部:门依据血防》规划:制定血防《专项工?作计划?并组织实施 【 《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】  血防《。区各级人《。民政府、有关部门】应当组织开展血防】宣,传教育普及血防知识!增强公民的自—我防护能《力  】。   ?血防区的报》刊、:广播、电视、网【络等有关媒体—应当开展公益性血防!宣传教育提高全社】会的血防意》识;在血吸》虫病易感季》。节、暑?假期间和较大洪【涝灾害时期》集,中开展血《防宣传教育 【  》 ,  血防区学校应】当将血防《知识列入教》学内容和教学计【划对学生进行血防】。知识教?育 —     血防区】机关、团体、企事】业单位、个体经【济组织应当组织本单!位人员学《习血防知识》增强科学防》护能力 !。。    第十二【条  血防区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血!吸虫病应急预案急性!血吸:虫病暴发、流行时】应当根据应急预案依!。法采:取紧急?应急处理措施控【制疫情 — ,。 :。    血》吸虫病疫情的报【告、通报和公布依】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传—染病防?治法: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!防疫法的有关—规定执行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 — 血防区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应当采—。取以控制《血吸虫病传染源、阻!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!为重点的综合防【治措施加强联防联】控做好血吸》虫病的?预防控制工作;因】地制宜积极探索湖】沼型、山丘型血防区!血,吸虫病?的,预,防控制模式》   】  :血防区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根,据国:家血吸虫病预—。防控制?标,。准将:血防区划《分为重?点防治?区和一?。般防治区实行—分类指导、科—学防:治在:重,点防治区《血防:。工作和项《目建设应当整合资源!、综合防《治实施区(流)【域治:理整体推进;在一般!防治区血防工作【应当做好疫》情巩固?和监测工作进—一步控?制和:阻断:血吸虫病《传播 】    第十四条】  血防区县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制—定本行政区》域的血吸虫病联【防联:控方案组织乡镇人】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》同步实施不同—。行政区域间的—联防联控《工作由其共同的上】一级:人民政府制定联【防联控方案并组【织同:步实施 !    任何单【位和:个,人不得?以,行政:隶属:关系不同、存—。在权属纠纷等—为由妨碍血防工作、!。推诿血防责任 【 :     第】十五条 《 鄱阳?湖生态经济》区的血防区各级人民!政府应当《结合鄱阳湖生态【经济区建设》开展血吸《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并!结,合,血防工?作特点?积极引进和推广【。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!政策的建设项—。目不断?改善生态环境—和提高居民生—活质量 —   》  第十六》条  ?药物杀灭钉》螺工作采取》专业灭螺与群众灭】螺相结合方式进行】血防区县级人—民政府及其卫—生主管?部门应?当根据药物杀—灭钉螺工《作规范组织实施本行!政区:域内的药物杀灭【钉螺工作乡镇人民】政府:、村:(居)民委员会【应,当,予以协助 !     血防区乡!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实!施药物杀灭钉螺七日!前公告施药的时间、!地点、种类、方【法、:影响范围和注意事项!有关单?位和个人应当—予,以配合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  血防区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在有钉螺地带】的,渔民、船民集—中的码头和集—散地:按照无害化》要求和血防技术【规范修建公共厕所血!防区公共厕所—应当:具,备杀灭粪便中—血吸虫卵的功能 】 , , ?    血防区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卫生、农业》主管部?门组织实施》的农村改厕》、沼气池建设项目】。应当按?照无害化要求—。和血防技术规范【保证厕所《和沼气池具备—杀,灭粪:便,中血吸虫卵的功能 !。 》。    禁止在血】防区施用或者—向水:体排放未经无害化处!理的:人、家畜粪便—   】。  第十《八条  血防区县】级以:上人:民政府?应当:组织卫生《、交通运《输、:农业:、水利等主管—部门按照职责分工】开展对水上》作业人员的血吸虫病!的检查、治疗和健】康咨询免费向水【上作:业人:员发放抗血吸—。虫基本药《物;督促水上作【业,人,员在运输船、渔【船上配备和使用粪】便收集容器》并将收集的粪便【送至:公共厕?所 ?     】。。第十九条  血防区!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采取各种防范【措施加强《生,活用水?管理 —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条  人、家】畜血防应当同—步进行 《   【  血防区》公民应当按照所在地!县级人民政府卫【生主管部门》的要求接受血吸【。。虫病的检查治疗【并配合同级农—业主管部门对家【畜进行血吸虫—病,的检查治疗》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一条  —血防:区有钉螺的草洲实】行封洲禁牧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在封【洲禁牧区放牧 】  》   封洲禁牧所在!。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!将封洲禁牧的范围】、,重点:区域及?时向社会公告—乡镇人民政府应当】在有钉螺的》草洲设立警示标【。志会:同县级人民政—府卫生、农业等主管!部门在封洲禁牧【重点区域设立—围栏:、开挖隔离沟防止】人、:家畜感?染 : ,   —  封洲禁牧所在地!县级人民政府—、乡镇人民政—。府应当建立》封洲禁牧长效机制制!定封洲禁牧管理【办法明确目标—任务、禁牧措施、】监管职责和资金安排!等事项乡镇人民政府!应当安排专人—负责封洲禁》牧工作 !    血防区县级!以上动物防疫监【督机构?对封洲禁牧区放养的!家畜可予以暂扣并】进,行强制检《疫 《 :。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《  :封洲禁牧所在—地县级人民政府应】当积极探索草—洲,利用模式发展绿【色经济引导和扶持当!地农民?产业转移增加农民】收入 《  》   ?封,洲禁牧所在地县级】人民政府应当推【。进,牛、羊?、猪等家畜的—舍饲圈?养,实行家畜粪便无【害化处?。理引导养殖结构调】整发展家《禽养殖?。 , 《   ?  第二十三—条  ?。建设单位在血防【。区兴建水利、交通】、旅:游、能源等大型建】设项:目应当事先提请【省,。级以上疾《病预:。防控制机构对施工】。环境进?行卫生调《查并根?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!的意见采《取必要?的血吸?虫病预防、》控制措?施施工期间建设【单位应当设专人【负责工地上的血【防工作?;工程竣工后应当告!知当:地县级疾《。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!。。。对该地区的血吸【虫,病进行监测 】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四条 》 已经达到国家规定!的血吸虫病传—播控制、阻断标准和!消灭标准的血防区】应当定期进行监测】采取措施巩》固防治?成果防止出现—新疫情 【。   《  :血防区和非血防区出!现血吸虫病疫情【的卫:生主管部门应当【。及时向本级》人,民政府和上级卫生】主管部门报告当【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有关部门采》取措施?控制或?。者消灭疫情并通过】媒体等途径告知公众!增强防范意》识 : 《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五条  血!防区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?当加大血防科研投】入组织?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!、科研机构开展血防!应,。用技:术研究引《进、推广《血防新技术提—高血防技术水—。平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