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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 司法鉴定!程序 】    》 ,第二十条 》 司法鉴《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!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!也可:以依法接受当—事人或者《其委托的诉讼代【理,人的司法鉴定—。委,托 》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一条: , ,司法鉴定由》司法:鉴定机构《受理并按《以下程?序进行 【 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一)查《验鉴:定委托书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听取委托—人介绍?与鉴定有关的情况】和鉴定要求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?三):审查、核《对送鉴材料(检【材、样本和资料)】; ?。 ?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,四)决定受理的填】写司:法鉴定?受案登记表 【 ,。 :     法—律、:法,规另: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 】 , :  :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有以下情形之一【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!拒绝:受理鉴?。定,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一)委托《人不符?合法:定条件的; — :。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二)—送鉴材料不》具备鉴定条件—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!的;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,)委托鉴定的项目超!出鉴: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!者,鉴定能力的 】     【。不予受理的应在7】日内告知《委托人 》 :  ?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司法鉴定机】。构进:行鉴定活动必须【符合下列《要求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一)遵循与》鉴定有关的技术规】范和:鉴定操作规》程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进【行司法鉴定》。时应当有《2,名以上鉴定》人参:。加;对女性进行身体!。检查时应当有女性】工作人员在场;【 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 :(三)需要毁损【检材的应当征得【委托人书《面同意?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,四)需要补充有【关检:材的应当向委托人】提出; —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五)【对鉴定活动过—。程作:出详:细记录?出具书面《。。鉴定结论 】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,在,司法鉴定过程中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司【法鉴定机构可以终】止鉴定 —。 ?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《一)在鉴定中发【现有自?身不:能解决的技术问题】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需要—补充送鉴材》料而无法补充的【; 》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三)被鉴《。。定人不配合的;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委—托人要求终止鉴【。定的:;, ,。 ? :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 (:五)出现不》可抗力致使》鉴定无法继》续进行的 !。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五,条,  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可以补充鉴—定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一)获《得新的相关》。鉴定材料的》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二)原鉴定项【目有遗漏的;—。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鉴—定结论有《缺陷的 !    补充—鉴定:一,般由原鉴定人—进,行也可以委托其他鉴!定,人进行 ! ,  : 第二十六》条  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。以重新鉴定 — ?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)!鉴定机构、鉴—定人不具备》司法鉴定《资格或者超出核定】范围进行《鉴,定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送鉴材料失】。实或者虚假的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三)鉴定人—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!; ?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四)鉴定人】故意作虚假》鉴定的;《 , 《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五)鉴!定结论同其他证据有!明显矛盾的;—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六)鉴》定使用的仪器—或者方法不当可能】导致鉴定《结,论不正确《的; —   《  :。  :  (七)其他因素!可能:导致鉴定《。结论不正确的 【    】 重新鉴定不—得由:原鉴定人进行— ? ,  ? ,  第二《。十七条  》经两:次重:新鉴定后对鉴定结论!仍有异?议的由有《关司:法机关委托省司【法鉴:定专家委员会鉴定】   】  经省司》法鉴:。。定专家委员会—鉴定之后不得—在省内再次》鉴定: , ,    【 法:律,。、法规另有规定的从!其,。规定 】   ? 第二?十八条  司法【。。鉴定从受理之日起】一般应当《在1:5日:内出具司法鉴—定文书如确需延长】经向委托人说—明理由可延》长至:3,0日复杂、疑难案件!的鉴:定时限确《需延:长的经司法鉴—定机构负责人批【准并征得委》托人同意可再适当】延长;延长期不得超!过6:0日  !   补充鉴定应】。。当在7日内完成复】杂、疑?难的:应,当在15日内完成】补充鉴定如需延长】的经司法鉴》定,机构负责人》批,准,并征得委托》人同意?可适当?延长;延长期不得】超过3?0日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九》。条 : 司法鉴定机构和】司法鉴定人》完成鉴定后应当出具!书面鉴定《。书由于客观原因不】能作出结《论的可形成分析【意见书 【 ,     司法鉴定!文书正?文应:当标明鉴《定受理?日期、鉴定委—托人、鉴《定事由、送鉴—材料情?况、鉴定要求—、检验或者检查【过程、鉴定结论【或者:。。鉴定意?见,。、鉴定人、》复核鉴定人、附【件以:及其他?。应当包括的内容【。司法鉴定人员有【分歧意?见的应当记录在【案卷材料中 【     鉴!定,人、复?核鉴定人在鉴定【。文书:正文:之,后签名盖章有技术职!称的注明《技术职称同时加【。盖鉴定机构司法鉴定!专,用章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