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司法鉴定人】
】 第十四条】 :本条例所称司法【鉴定人?是指依法取》得司法?鉴定人执业证书在司!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并!。运用专门《知识:和技:能对诉讼活动中涉】及的专门性》技术问题进行—科学:鉴,别和判定的专—。业技术?人,员
?
第!十五条 《 司法机关内设的】鉴定机构从》事司法鉴定》工作的人《员根据国家》有关规定分别—由省级司法机—关考核确《认其司法鉴定人资格!
! 第十六《条 在本条—。例第八条第二—款、第三款规—定的鉴定机构—中从事司法》鉴定工作《的专业技术人员、】在省人民政府依【法指定的医》院中: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!具有:所从事行业执—业,资格或者具有—相关:专业本科《以上学历《经所在部门推—荐、省级行》业主管?部门审?核由省司《。法行政机关核准【登记在核准》范围内?从事司法《鉴定工作法律、法】规另有规定的从【其规:定
】。 第十七条 !司,法鉴定人享》。有下列?权利
】 【 (一)《了,解与鉴定有关的案】卷材料询问与—鉴定事项有》关的当?事人、证人等;
】
《
!(二)?。应邀参与、》协助:委托人勘验、检查】和模拟?试验;
【
,
— (三)要求委!。。托人补充《送鉴材料;
!
】。。 , (四)委托—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!拒,不提:。供鉴定所需材—料的有权辞去委托;!。
,
《
】 (五)《拒绝解?决、回答与鉴—定无关的问题;
!
《 《 (六)【与其他司法鉴定【人意见不一致—时有:权保留意见
—
《
《 《 (七)《因履行职务人身【安全和自由受—。到威:。胁或者伤害时—有权请求《司法:保,护;
《
】 , (八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他权】利
?
】第十:八条: :司,法鉴定人履》行下列?义,。务
《。
:
《 (一)依!。法接受和完》成委托事项不—私自接受委托和【收费;
—
! :(二)依照本条例第!十九条规定回避;
!
《
:。 , 《 (三《)保守在执》业活动?中知悉的国家秘【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!隐私:;
?
?
, : : (四)依】法按时出《庭回答与鉴》。定有关的询问;【
! ? (五)遵守执业!道德和?执,业纪律;
!
: ? ? (六)法律、法规!。规定的其他义务
】
?
第十】。九,条 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司法鉴定人应当【自行回避《或,者经当?事人申?请,依法由司法》机关或者鉴定—机构决?定其回避《
》
【 (一《)是案件的当事【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!亲,属的;
《
】。 (二)】与案件?当事人或者》案件:。的处理?。结果:有直接利《。害关系?的,;,
》
》 (三)担】任过本案的》侦查人员、》公诉人、审判—。人员以及证人、【辩护人、诉讼代【理人的;
》
》 】(四)其他可能影】响鉴定公正的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