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
【
,
!第三十条《 未取得》司法鉴定许可—。证擅自设立司法【。鉴定机?构,或者擅自面向社【会开:展司法?鉴定的由司法行政机!关责令停《止,违法鉴定活动没【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!元以上3万》。元以:下的罚款
【
《 , 第三十一条【。 对提交》虚假证明文》件或:者采取其他》欺诈手段骗》取设立登记的由【省司法行政机关予】以注销?有违法所《得的没收违》法所得并处》1万元以上》3万:元以下?的,罚款
》
第】三十二条 —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由—司,法行:政机关?给予警告有违法【所得:的,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违法所得1倍【以上3倍以》下的罚款《;情节严《重的:由省司法行政机【关吊销其许可—证
《
,
】 (一)接受【司法机关办案—。人个人?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!;
》
! (二)超越—核准:登记的范围进—行,鉴定或者接受委托】后转委托的;
【
】 (三)】其他:违,反法律、法规的行】为
?
,
《 : 第三?。。十三条 司法鉴】。。定人: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司法行》政机关给予警告有】。违法所得的没—。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!所得1倍以上2倍以!下的:罚,款;情节严重的【给予停止《执,。业3个月《以上1年以》下的处罚
】
】 (一)》同时在两个以—。上司法鉴定机—构执业的;
【
,
! (?二)私自接》受委:托、私自收费的;
!
:
,
》 (三)接!受委托后《无正当理《由,拒绝:鉴定的;
】。
】 (四)应当回避!而未回?避的;
】
【 (五)》超过鉴定期限未【作出鉴?定结:论的;
】
《 ,。 (》六)泄露《当,。事人商业秘密和【个人隐私的;
【。
?
《 —(七)无正当理由不!按时出庭的;
!。
:
《 (八【)收受案件》当事人?财物:。或者接受当事人吃】请的
—
—第三十四条 【司法鉴定人有下【。列行为之一的—由省: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!司法鉴?定人执?业证书
》。
,
! (一)》泄露:国家秘?密的;?
》
】 (二)因过—失导致?鉴定:错误造成《严重后果的;
】
— ? : (三)故意—出具虚假鉴定—结论的;
》
,
,
,
】 (四)对送【鉴材料管《理不善?导致毁损、灭失【无,法进行鉴定的
【
?
,
? 第?三十五条 司法】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!违反: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《刑事:。责任
【
: , :第三十六《条 ?司法鉴定机构和司】法鉴定?人违: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!人造:成损失的应当—依法给予赔偿
】
?
第三十七!条 司法行政机关!或,者其他有关管理【机关的工作人员【。在司法鉴定》管理工作《。中玩:忽职: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。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者上级主管机【关,依法给?予,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