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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司法鉴】定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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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六条: 本条例所称司】。法鉴定机构包括司】法鉴:定专家?委员:会司法机关内设的】鉴定机构和依—法设立?的、为社会提供有偿!。服,务的司?法鉴定机《构(简称面向社【会服务的司法—鉴定机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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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司法机关内设】的鉴定机《构依照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从事!各自职权《范围内的鉴定—活动不得面向—社会从事有》偿服务的司法鉴定活!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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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法律、法!规或者国家》有关规定已明确规】定可以从事司法鉴定!工作的鉴定机—构面:向社会服务的应【当向省司《法行政机《关登记?按照法律、》。法规或者《国,家有关规定从事司】法鉴定活《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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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依?照法律、法规—。或者国?家有关规定设立的】行业鉴?定机构面向社会【服务的由《。省级行业《主管部门推荐—经省司法行政—机关登记颁发司【法鉴定许可证可以】从,事相关的司法—。鉴定活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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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鉴】定机构从事》面向社会服务司法】鉴定活?动的应当向所在【地司法行政机—关提出?申请经省《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!得司法鉴定许可证】方可从事相关—的司:法鉴定?活动
! 第九条— 设立面向社会服!务的司法鉴》定机构应当具—备以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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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, : (一)有自己的】名称、场所和章程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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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有与!其所开展的司法鉴】定,业务相?适,应的仪器设备和条件!;
【 】(三)有相应的【注册资金及承担【民事责任的》能,。力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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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四)?有与独?立开展司法鉴定业】务相:适,。应的人?员
【 设立的【具,体要求和标准—由省司?法行政机关会—同各行业《省级主管部门根据实!。际情况制定法—律、法规另》有,规定的从其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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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条 】 ,省司法鉴定工作【。管理委员会》根据工作《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司!法鉴定专家委员【会审定和聘任专家】委员会成《员并指导《、监督其工》作
【 ? 省司法鉴定专【家委员会进行下【列司法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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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经过】两,次重新鉴《定,对鉴定?结论仍有争议—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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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二)》省内有影响》的重:、特大案件或者疑难!复杂案件的鉴—定需要由《。省司法?鉴定专?家,委员会?直,接受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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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三)对!有争议的《保外就?医医:学证明需要审查【复核的?
! 第十一条》 下列司法鉴【定由省人民》。政府依?法指定的医院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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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 ,(一)?对人身?伤害的医学鉴定有】争议:需要重新鉴》定,的;
! 【(二)?对精神?疾病的医《。学鉴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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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?三,)为罪犯保外就医】出,具的医学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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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司法—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在!各自的职责》范围内进《行司法鉴定》不,。得超范围鉴定不得从!事与其自身技术能力!不相称的司法鉴【定活:动
! 司法鉴》定,机构:不得接受司法机【关办案人个人的委】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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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!鉴定机构接》受,司法鉴定委托—后不得转委托
】
第!十三条? 面向社会服务的!。司法:鉴定机构和》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!进行:的司法鉴《定可以按规定收【取鉴定费用
】
— ,具体收费标准—和办法由省人民政】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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