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司法鉴定《机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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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 :第六条 《 本条例所称司法】鉴定机构《包括司?法鉴定专家》委员会司《法机关内设的鉴定】。机构和依《。法,设立的、为》社,会提供有偿服务的】司法鉴定机构—(简:称面向社会服—务的司?法鉴定机构》),
— 第》七条 《司法:机关内设的鉴定机】构依照法《律、:法规的规定从—事,各自职?权,范围内的鉴定活【动,。不得:。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服!务的:司法鉴?定活动
】
第八条 ! 法律?。、法规?或者:国家有?关规定已明》。确规:定,可以从事司法—鉴定工作的鉴定【机构面向社会服务的!应当:向省司法行》政机关登记按照法律!、法规?或者:国家有关《规,定,从,事司法鉴定活动
!。
依!照法律?、法规?。或者国家有》关规定设立》的行业?鉴定机构《。面向社会服务—的,由省级?行业主管部》。。门推荐经省》司法行政机关登记颁!发司:法鉴定许《可证可以从事相关的!司法鉴定活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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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【他鉴定机构从事面】向社会服务》司法鉴?定活动的应当—向所在地司法行【政机关提出申请【经省:司法行政机关—核准取得司法鉴定】许可证?方可从事相关的司法!鉴定活动《
】 第九条 设立!面向社会《服务的司《法鉴定机构应当【具备以下条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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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,一,)有自己《的名称?、,场所和章程;
!
,
! (二)有与其【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!务相适?应的仪器设》备和条件;
—
《
》 : (三)有相应】的注册资金及—承担民事责任—的能力;
【。
? (!四)有与独》立开展司法》鉴,定业务相适》应的人员《
】 设立的具体【要,求和标准由》省司法行政机—关会同各《行业省级主管部【门根据?实际情况制定法律】、法规?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
【。
【第,十条 《省司法鉴定工—作管理委员会根据工!作需:要可以设立》若干司法鉴定专家委!员,会审定和聘任专家】委员:会成员并指》导、监督其工作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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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司【法鉴:定专家委员会进行】下列司法鉴定
【。
《
【。 (一)经过两次!重新鉴定对鉴定结】论仍有争议的;
】
】 , (二—),省内有?影响的重《。、特大案件或者疑难!复杂案件的鉴定【需要:由,省司法鉴定》专家委员会直接受理!的;
—
】。 (三)》对有争议的保—外就医医学证明需】要审查复核的
!。
【第,十一条 下列司法!鉴,。定由省人民政—府依法指《定的医?院进行?
— , — (一)对人身【伤,害,的医学鉴定有争议】需要重新鉴定的【;
】 《 , (二)》对精:。神疾病的医学—鉴定;
【
! ,(三:)为罪?犯保:外就医出《具,的医学证明
!
第十】。。二条 司法鉴【。定机构?应当依法在各自【的职责范围》内进行司法》鉴定不得《超范围鉴定》。不得从事与其自身】技,术能力不《相称的司法鉴—定,活动
【
司法鉴】定机构不《得接受司法机关【办案人个《人的委托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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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司法鉴》定机:构接受司法鉴定委托!后,不得:。转委托
【
第十三!。条, , 面向社会服—务的司法《鉴定机构和司—法鉴定专家委—。员会进行的司法鉴】定可以按《规定收取鉴定—费用
】 具体收【费标准和办法—由省人民政》府,制定
《